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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作者

赵佳渊

杭州市环境卫生和生活固废处置保障中心 310004

摘要: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是垃圾从产生到处理完成的中间环节,起着重要的衔接作用,规范垃圾清运,关键在于政府部门有力监管及清运单位积极配合。这需要完善清运管理规范等政策文件,落实清运工作人员的作业培训工作,加强日常作业管理,拓宽监督反馈渠道,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工作能够规范有序推进。因此,在现实工作当中,我们需要多措并举来优化这一方面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实施有效,推动城市管理质量提升。在这篇文章中,我们探讨了我国生活垃圾分类清运管理的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生活垃圾;清运管理;现状;发展建议

1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清运的重要性

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清运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保护居住环境:每天固定频次的垃圾清运能够将居住区内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出去,避免因垃圾满溢堆积而影响小区整体环境。

提振分类信心:垃圾分类清运可以让市民意识到自己分类投放行为是有效的,从而促进市民积极主动进行垃圾分类,增强市民参与度和获得感,形成垃圾分类正向循环。

促进两网融合:推动垃圾清运网和再生资源回收网融合,实现垃圾分类后的减量化和资源化。

提升处理效率:垃圾清运车辆将垃圾运到对应的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能够有效提升垃圾处理效率,也能够保护末端处置设施。

综上所述,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清运的重要性在于保护居住环境、提振分类信心、促进两网融合和提升处理效率。垃圾分类清运,可以促进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能够提升城市环境,提高人们居住品质。

2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工作的当前状况

2.1分类清运体系不完善

垃圾分类清运在整个分类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过度重视前端居民分类行为和后端分类处理效能而忽视中端的作用,将会导致整个分类工作存在短板。同时垃圾清运工作管理体系相对薄弱,数字化监管和日常检查监管亟需有效跟进,检查结果应用也有待加强。部分地区由于清运能力不足,缺乏分类垃圾桶和清运专用车辆,导致分类清运难以落实。

2.2分类清运作业不规范

一是混装混运的现象仍有存在。部分清运车辆为应对公司清运考核,将易腐垃圾倒入其他垃圾清运车内,增加清运垃圾的重量,使得市民前端分类行为变为无效,打击市民分类信心,不利于营造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二是车辆密闭运输有待加强。部分清运车辆存在车载过满、车身未密闭等问题,易导致抛洒滴漏、异味扩散,污染城市道路环境。

2.3分类清运时间不合理

一般而言,垃圾清运车辆会在当天早上对小区过夜的垃圾进行清运,但是清运时间过早,如5:00-6:00,因换桶、拖桶及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会对小区居民,特别是垃圾清运集置点附近的居民产生影响,不利于他们正常休息。机械化的清运管理未考虑到人们的作息时间,从而产生因清运时间不合理的信访投诉件。

2.4分类清运频次不科学

每一个小区的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都有固定的清运频次,但是随着小区人口的流动,垃圾量的增加,固定的清运频次难以满足清运需求,部分投放点、集置点垃圾难以运出小区,小区内垃圾堆积现象比较突出。因此,差异化清运方案亟需完善。

3关于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的发展建议

3.1完善规范标准。

梳理现行的清运管理相关文件,对照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对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明确垃圾分类主管部门、清运单位的职责。同时建立考核机制,明确奖惩制度,对未落实规范清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处罚,督促有序推进垃圾分类清运工作。

3.2优化清运时间和频次。

清运单位应合理规划清运时间和路线,如果是早晨清运的,优先清运综合体、企业单位产生的垃圾,尽量在早上7点以后清运居住小区的垃圾,避免扰民,减少居民投诉。畅通沟通反馈渠道,现有清运频次不能满足需要的小区应及时与属地政府部门联系,由属地政府部门与清运单位联系,协商增加清运频次,易腐、其他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单位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和区域特点,划分清运区域,合理分配车辆和人员,避免资源浪费,同时根据当地交通情况,合理安排清运时间和线路,提升清运效率。

3.3规范清运作业。

清运单位应制定标准化操作流程,确保运输作业过程中每个步骤有章可循,同时定期开展清运作业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并落实专人监督,及时防范和制止“运输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作业扰民”等现象,作业后做到“车走场清”,保持集置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3.4强化清运监管。

一是政府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建立日常检查队伍,对清运作业进行巡查检查;强化数字化监管,通过在车辆料斗处安装车载摄像头的方式,对每一桶倾倒的垃圾进行实时抓拍,并将照片上传至后台,由政府主管部门监督。二是清运企业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自查自纠,确保作业规范。三是拓宽市民监督举报渠道,可以通过市长热线、有奖举报的方式,及时将混装混运、抛洒滴漏等不规范作业等问题反馈至政府主管部门,督促清运单位、清运人员规范日常作业。

3.5创新清运机制。

建立“单桶拒运”机制,将拒运主体从分类责任主体精确到单桶垃圾,形成“拒运—劝诫—整改—收运”的工作闭环。在易腐垃圾清运作业时,若清运人员发现桶内易腐垃圾分类质量差,可以拒绝清运,能够有效压实物业企业的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倒逼居住小区提升垃圾分类质量。

4结束语

总的来说,优化生活垃圾清运具有深远的意义,它不仅为广大市民创造了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有效避免垃圾围城,同时也推动了城市化进程的持续建设和发展。做好垃圾清运工作,需要相关的政府部门、清运单位、广大市民形成合力,各司其职,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清运能力,规范清运作业,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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