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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entific Research

数字化转型驱动下网络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协同共治路径研究

作者

杨阳

江苏南通 南通理工学院用友数智学院226001

1引言

截至2024 年12 月,中国网民规模已攀升至11.08 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了78.6%[1],这一数据的增长凸显了数字中国的活力。以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为代表的互联网新媒体,从根本上重塑了信息传播的格局,并重新定义了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2]。网络组织凭借其广泛覆盖和即时互动的特性,成为连接政府与民众的重要桥梁,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然而,技术双刃剑效应亦不容忽视,隐私泄露、信息茧房等问题频现,亟需建立健全法规与伦理框架,确保网络组织在赋能社会治理的同时,兼顾数据安全与公平正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因此,积极的探政府如何加强与网络组织的合作,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管政策,推动技术伦理建设,对于提升公众数字素养的同时,构建多方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确保数字化转型红利惠及全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数字赋能网络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基础

1.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内涵演进

在数据化转型的初期,学者们强调了技术赋能,例如数字技术打破了信息壁垒,实现了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使治理主体能够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做出准确决策[3]。此外民众通过数字化平台可以更便捷地参与社会治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了社会治理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随着技术渗透加深,数字化转型也促进了组织结构重塑。从治理理论来看,传统的科层制治理模式在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时逐渐显现出局限性,而网络组织以其灵活性、开放性和多元性,能够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协同治理的合力,弥补政府单一治理的不足。网络组织的出现使得社会治理从绝对单中心向多中心结构的演变,体现了治理主体关系的动态调整。

随着数字化转型的进一步驱动,数字技术作为治理机制也进一步激活了社会资本的重构。例如L 社区通过"护花群"等数字化关怀场景,将技术理性与人文价值融合,重建社区信任网络[3],加强了社区内的情感联结。蒋舟燕和傅奕心基于共同富裕建设背景,运用“社会治理共同体”理论,通过探索政府部门网络、党委组织网络、社会组织网络和群团组织网络等多重网络组织推动物质和精神层面共同富裕的具体实现路径[4]。

2.协同共治框架的构成要素

政府-市场-社会的互动关系: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秩序。市场主体具有创新和资源配置的优势,能够通过市场机制提高治理效率。社会力量则代表了民众的意愿和需求,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三者相互依存、相互补充,形成了协同共治的格局。

数字平台的中介作用:数字平台作为连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桥梁,能够整合各方资源,促进信息共享和交流。通过数字平台,政府可以发布政策信息,了解民众需求;市场主体可以获取商机,提供服务;社会力量可以参与治理,监督政府和市场行为。

治理主体权责配置:政府应承担宏观调控、政策制定和监管的责任;市场主体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追求经济效益,同时履行社会责任;社会力量应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监督政府和市场行为,维护自身权益。

评估指标 传统治理 现代治理数据共享度 数据分散,共享困难 数据集中,共享便捷响应速度 响应迟缓,效率低下 响应迅速,实时处理公众参与率 参与渠道有限,参与率低 参与渠道多样,参与率高

基于以上核心指标,构建数字治理效能评估体系框架。该框架以数据共享度、响应速度和公众参与率为主要维度,通过量化分析,全面评估数字治理的效能,为社会治理的优化和改进提供科学依据。

二、数字赋能网络组织的治理机制创新

1.党建引领下的制度重构路径

党组织在资源整合中发挥着枢纽作用。在社会治理中,资源分散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民众等各个主体手中,党组织凭借其强大的组织力和号召力,能够将这些分散的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党组织可以协调政府部门提供政策支持和公共资源,引导企业投入资金和技术,动员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

政策衔接机制也是党建引领下制度重构的重要方面。党组织能够确保各项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和协同配合。在制定和执行政策过程中,党组织可以统筹考虑不同部门、不同领域的政策目标和实施路径,避免政策冲突和资源浪费。通过建立政策沟通协调机制,党组织可以促进政策的精准落地,提高政策的执行效率和效果。

以河南省数字化治理为例,在党建引领下,当地党组织积极整合各方资源,搭建了全省统一的数字化治理平台。该平台汇聚了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数据资源,实现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同时,党组织加强政策衔接,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数字化治理的政策措施,为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数字化治理平台,河南省在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应急管理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提高了社会治理的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

2.技术赋能的组织协同网络

区块链技术在信息共享中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特性可以确保信息的不可篡改和可追溯性,为组织协同网络中的信息共享提供了安全可靠的基础。在社会治理中,不同部门和组织之间需要共享大量的信息,如人口信息、企业信息、公共安全信息等。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建立一个去中心化的信息共享平台,各个参与方可以在平台上安全地共享和交换信息,提高信息的流通效率和质量。

人工智能决策支持系统的开发也是技术赋能组织协同网络的重要方面。人工智能可以对海量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社会治理中,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传统的决策方式往往难以满足需求。人工智能决策支持系统可以通过对历史数据和实时数据的分析,预测社会发展趋势,提出决策建议,帮助决策者做出更加准确和科学的决策。

在数据安全防护方面,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方面,要加强区块链技术的安全防护,采用加密算法、多签名机制等技术手段,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数据的访问控制和审计,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3.多元主体参与的共治生态

以长三角地区的社区网格化治理为例,居民议事平台的搭建是多元主体参与共治生态的关键环节。通过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居民议事平台,居民可以方便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线上平台可以提供信息发布、意见征集、投票表决等功能,线下平台可以组织居民开展面对面的交流和讨论。通过居民议事平台,社区能够及时了解居民的需求和诉求,提高社区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社会组织接入标准也是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共治生态的重要内容。在长三角地区,为了确保社会组织能够有效参与社区治理,制定了明确的接入标准。这些标准包括社会组织的资质条件、服务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只有符合接入标准的社会组织才能接入社区治理体系,为社区提供专业的服务和支持。通过规范社会组织的接入标准,长三角地区提高了社区治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促进了社区治理的良性发展。

三、网络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样态

1.政务服务智能化转型

“一网通办”平台建设是政务服务智能化转型的核心。该平台整合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打破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政务服务的一站式办理。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民众只需在一个平台上即可完成多项政务服务的申请和办理,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审批流程再造是政务服务智能化转型的重要环节。传统的审批流程繁琐、效率低下,而智能化转型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减少了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实现了审批的自动化和智能化。例如,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申请材料进行自动审核,提高了审核的准确性和速度。

南京溧水区与深圳福田区在政务服务智能化转型方面存在一定的创新差异。南京溧水区注重平台的实用性和便捷性,通过简化操作流程、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了民众的办事体验。深圳福田区则更加强调技术的创新应用,引入了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提升了政务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矛盾纠纷数字化调解

在线仲裁系统运行机制是矛盾纠纷数字化调解的关键。该系统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了仲裁案件的在线受理、审理和裁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在线平台提交仲裁申请、证据材料,并参与庭审,大大提高了仲裁的效率和便捷性。在线仲裁系统还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案件进行分析和评估,为仲裁员提供决策支持,提高了仲裁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律师云工作室运作模式也是矛盾纠纷数字化调解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云工作室通过互联网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在线法律咨询、代理服务。律师可以通过云工作室与当事人进行实时沟通,了解案件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同时,律师云工作室还可以整合律师资源,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以华米模式为例,其在矛盾纠纷数字化调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华米模式通过数据驱动模式,为矛盾纠纷调解提供精准的决策支持。例如,在深圳福田区食药安全专业志愿者服务案例中,华米模式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食药安全问题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潜在的矛盾纠纷,并通过在线仲裁系统和律师云工作室进行调解,有效解决了食药安全领域的矛盾纠纷。

3.应急管理智慧化响应

疫情防控数字哨兵系统在应急管理智慧化响应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预警响应闭环是该系统的核心功能,通过对人员体温、健康码、行程码等信息的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系统能够立即发出预警,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机制。例如,当检测到体温异常人员时,系统会自动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排查和处理。

多部门数据联动机制是应急管理智慧化响应的关键保障。通过整合公安、卫生、交通等多部门的数据资源,实现了信息的共享和协同。在疫情防控中,多部门数据联动机制可以及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疫情传播态势等信息,为疫情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济南历城区在应急管理智慧化响应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疫情防控期间,历城区利用数字哨兵系统和多部门数据联动机制,建立了高效的预警响应闭环。通过对人员出入小区、商场等场所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并隔离了多例确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有效控制了疫情的传播。同时,多部门数据联动机制还为物资调配、医疗救治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数字治理实践中的挑战突破

1.数据壁垒与隐私保护平衡

分级授权机制设计是平衡数据壁垒与隐私保护的关键。可根据数据的敏感程度、重要性和使用目的,将数据划分为不同级别,并为每个级别设定相应的访问权限和授权流程。对于高敏感数据,如个人生物信息、金融交易记录等,应严格限制访问范围,仅授权给经过严格审核的人员,并要求其签署保密协议。对于低敏感数据,可适当放宽访问权限,但仍需进行必要的身份验证和审计。

欧盟 GDPR 合规经验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GDPR 强调数据主体的权利保护,要求企业在收集、使用和处理个人数据时,必须获得数据主体的明确同意,并提供透明的隐私政策。同时,GDPR 还规定了严格的数据安全和违规处罚措施,促使企业加强数据保护意识。

在借鉴欧盟 GDPR 经验的基础上,我们需要提出本土化解决方案。一方面,要结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文化背景,制定符合国情的数据保护政策和标准。另一方面,要加强数据保护技术研发,提高数据安全防护能力。例如,采用加密技术、匿名化处理等手段,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此外,还应建立健全数据监管机制,加强对数据处理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数据泄露和滥用行为。

2.数字鸿沟与参与效能提升

适老化改造方案是提升老年人数字参与效能的关键。首先,要优化数字产品和服务的设计,使其更加简洁易用。例如,简化操作界面、增大字体和图标、提供语音提示等。其次,要加强对老年人的数字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数字素养。可以通过社区教育、老年大学等渠道,开展针对性的培训课程。

3.技术迭代与制度弹性适配

人工智能伦理审查机制是确保技术迭代与制度弹性适配的重要保障。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其应用场景越来越广泛,也带来了一系列伦理和法律问题。因此,需要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伦理审查机制,对人工智能系统的设计、开发和应用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数据隐私保护、算法公正性、决策透明度等方面。通过伦理审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其符合人类的价值观和社会利益。

政策沙盒试点经验为制度弹性适配提供了有益的探索。政策沙盒是一种监管创新机制,允许企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创新试验,而不受现有政策法规的严格限制。通过政策沙盒试点,可以及时发现新技术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政策法规。例如,在金融科技领域,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政策沙盒试点,为金融科技企业提供了创新空间,同时也保障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治理工具创新方向应注重技术与制度的融合。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开发更加智能化、精准化的治理工具。例如,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社会问题进行精准监测和预警;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数据的安全共享和可信交易。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为技术创新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例如,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制度、隐私保护制度等,保障数字技术的合法合规应用。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中心. 第 55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OL]. 2025. https://pdf.dfcfw.com/pdf/H3_AP202501191642341023_1.pdf?1737396198000.pdf

[2]柯夏泉.公共空间聚合:主流媒体参与乡村自治的模式探究[J].全媒体探索,2025,(04):134-137.

[3]张京唐,邓明磊,殷旺来.“附近”的再生产:技术赋能与社区治理共同体建构— —以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