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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大模型的对话式AI在罪犯改造教育中的应用

作者

刘若蕙 王政凯 武晓冉 杨昊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河北 保定 07100

(基金项目:202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s202311903013)

摘要:教育改造工作是监狱的中心工作。事实证明,近年来我国监狱机关在确保监狱安全的前提下,以改造人为宗旨,不断强化教育改造工作,罪犯改造质量稳步提升。但新时期国家对监狱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19年下半年,司法部正式提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官方层面掀开了监狱工作从监狱管理走向监狱治理的序幕。而基于大语言模型的对话式AI的不断发展也为提升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中心化、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提供了重要条件。

关键词:对话式AI;人工智能;罪犯教育;教育改造;

一、当前监狱内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面临的挑战

中国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应该说是比较成熟,有着一套比较完整的工作体系。但因当前时代背景、刑事政策调整、刑罚结构异变等根本性要素影响,造成如今的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水平与司法体制改革、依法治国方略以及公正文明执法等社会发展需求相抵牾[1]。从监狱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出发,更是希望通过教育改造工作,从而减少重新犯罪、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依法治国、创建和谐社会。基此,我们认为,教育改造工作需要应对以下挑战:

(一)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中心化的问题

司法部召开的全国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提出,要坚持把加强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作为监狱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把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放在第一位。或许每一个民警都会异口同声地说是中心地位,但实践中总是给人一种边缘化的“印象”。

(二)教育改造工作科学化的问题

改造人的工作就是一门科学。所谓教育改造工作的科学化,指的是确保教育改造活动遵循其内在的规律性。尽管教育改造工作已经在追求科学化的道路上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从治理的目标出发,我们仍需不断强化教育改造的成效和效率。

(三)教育改造工作专业化的问题

专业技能是衡量治理水平的关键因素。由于多种因素影响,监狱工作的专业化程度起初并不高,这也导致了教育改造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不够突出。尽管目前对监狱警察进行了分类管理,但这对于提升专业化的推动作用有限。实际上,在现实操作中,运用专业化方法进行教育改造的情况并不多见。

(四)教育改造工作社会化的问题

教育改造工作社会化是指监狱融入社会的程度,其中最关键的衡量因素是社会对监狱的接纳度。一方面,监狱在主观上不断追求罪犯的再社会化,千方百计遏制罪犯的“监狱化”过程,避免监狱“亚文化”对罪犯的消极影响,而另一方面由于监禁刑的内容和执行方式常常使得罪犯教育工作社会化的实现变得步履艰难[2]。另外,为了让社会能够正确认识和积极支持监狱职能,监狱有责任在治理的框架内认真执行其工作任务,而不是选择退缩、静默或无所作为。

二、对话式AI的发展程度及罪犯教育改造运用前景

近期,“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的聊天机器人ChatGPT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巨大关注。作为一种革命性的人工智能产品,ChatGPT正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各行各业的未来发展,并推动了我国如百度“文心一言”等相似技术的开发进程[3]。该技术为传统行业带来了更加高效、定制化和智能化的服务方式,有望重塑产业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产品设计与商业模式,进而协助政府和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与升级。在这次人工智能的浪潮中,融合了数字孪生、深度学习算法、大型模型技术、行业大数据、知识图谱、多模态感知等多项技术的智能化监狱建设也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高峰[4]。

(一)对话式AI的罪犯教育改造运用场景

数智监狱市场的主要驱动力是监狱安全和管理效率的提高。智能安防系统、人脸识别技术、身份识别技术等一系列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地监控罪犯的行为,预防潜在的安全隐患。同时,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可以提高监狱设施的自动化程度,减少监狱民警的工作量,提高管理效率[5]。除了安全和管理效率的提高,数智监狱还可用于促进罪犯的改造。基于大数据模型的对话式AI技术可以根据罪犯的行为和心理特征,为监狱教育工作者提供更精准的罪犯管理和教育计划,帮助罪犯更好地改造自己;同时也可以弥补干警传递工作经验方式的不足,解决现行罪犯教育方法和方式难以适应押犯构成新情况,为监狱及内部工作人员提供一个愈加全面的、本土化的对话式数据库,使得监狱民警及时掌握罪犯学习情况,调整学习内容和方式,更大程度提升改造效果。

我们设想大模型对于罪犯的应用场景可以有(以国内的类ChatGPT产品为例):

1.心理咨询

罪犯可能会在监狱中面临各种悲伤、孤独、焦虑等情绪问题,类ChatGPT产品可以提供一种心理咨询服务,帮助罪犯缓解情绪问题,并提供积极的精神支持。

2.法律咨询

该类ChatGPT产品可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罪犯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提出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得到解答,从而更好地应对自己的案件。

3.教育培训

罪犯可以通过类ChatGPT产品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如基础课程、职业培训、心理健康等,这有助于罪犯更好地重返社会,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

4.社交交流

罪犯可能会因为长时间被囚禁而失去社交能力,这类ChatGPT产品可以提供社交交流服务,帮助罪犯恢复社交能力,获得更好的人际关系,更好地融入社会。

(二)对话式AI与罪犯教育改造运用意义

我国监狱在未来一段时间,将从传统人力管理模式向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模式转型升级,给我国数智监狱行业提供了直观的需求空间,同时我国司法部、公安部在监狱、看守所等建设方面提出了诸多信息化发展的硬性要求,有利于提高我国数智监所行业的整体需求规模。这意味着,新技术将全面推动数字政府、数智监狱的建设,以新产品、新模式、新应用全面助力数字中国,从而形成一个预计可达千亿规模的市场。同时,随着对话式AI在应用过程中的不断改进与发展,更有利于实现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中心化;利用更加科学且专业的方式和途径,加强与社会各界丰富资源的联系,结合地方对于监狱的管理需求,打造本土化的信息库;通过日常的改造教育的经验积累与技术本身的学习生成,提供更加精准与合适的教育手段,从而取得更具社会化的效果。

三、对话式AI在罪犯改造教育中的应用方法

(一)理论创新——更新矫正理念

随着信息化不断发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的逐步发展应用,司法部要求以“智慧监狱”建设为目的,以打造“智慧监狱管控平台”为总体目标,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构建一套大集成、大数据、大智慧的整体管控平台[6]。文心一言既是大语言模型的典型代表。百度首席技术官王海峰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为例,解读了大语言模型从海量数据中学习,就相当于读了万亿卷书籍,吸收了万亿知识,做到了理解,在此基础上,就可以按照用户的需求去生成文案、回答问题、完成总结分析作用可谓是包罗万象,功能强大。

在监狱中的教育改造罪犯工作中,我们调研到实践中不仅使用集中教育和分类教育的方法,也大量使用个别教育的方法,形成了具有我国改造罪犯工作特色的个别谈话制度。通过个别谈话,不仅能发现罪犯思想、心理和行为表现等方面的问题,而且也能及时进行疏导和指引,克服消极、悲观、对抗、焦虑、抑郁、自杀等不良心理倾向。而以文心一言为首的大数据语言模型也可以极大的提高矫正的效率,促进矫正理念的科学化,矫正手段的专业化发展,极大的提升了罪犯改造质量。让监狱智慧化,还可以有效的促进罪犯改造后的再社会化进程,提升了罪犯的适应能力。

针对罪犯的心理矛盾、心理危机、情绪障碍等心理问题。监狱在实践中多采用谈话疗法[7],其功能主要是通过与罪犯交流使罪犯情绪得到合理宣泄。谈话时通过面质可以发现罪犯心理问题,通过开放和封闭式谈话及其他具体性技术可以澄清罪犯心理问题,通过积极关注、鼓励、共情等可以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在之前的谈话疗法中,我们调研到的问题有干警自身知识不足,不能从专业角度解决罪犯心理问题,不仅如此,罪犯在面对干警是也很难敞开心扉吐露自身问题。而大数据语言模型的应用可以极大的提升了监狱谈话疗法的专业化,从专业角度出发,科学高效地解决罪犯问题,而罪犯也可以通过查询输入等方式更人性化地说出问题与矛盾。大数据语言模型的应用不但促进了监狱矫正理念的专业化发展,更提升了矫正的效率,促进罪犯的再社会化进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罪犯再社会化成功与否,不仅是监狱管理工作成效的体现,更是刑罚目的之所在。这就要求监狱要将工作目标转变为促进罪犯再社会化,就是在监禁罪犯的同时,不断创新对罪犯教育矫正理念,协同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社会化改造教育,转变罪犯恶性思维、纠正罪犯恶性行为,消除罪犯的社会危害性,成为合格公民,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达到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

(二)手段创新——创新罪犯改造教育手段

监狱作为国家治理的一部分,监狱治理就是治监理事,即如何去解决针对监狱进入新时代以来,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所暴露的问题。在新形势下,罪犯改造教育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转变,不断拓展教育改造手段,努力实现罪犯改造质量新提高。目前,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需要着力解决中心化、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四化”问题,而本课题能够在科学化与专业化两方面,达到出发点和归宿点相互呼应,形式和内容紧密结合,载体和手段互相促进。一是弥补干警传递工作经验方式的不足,解决现行罪犯教育方法和方式难以适应押犯构成新情况。传统罪犯改造工作的方式通常为老干警的“言传身教”、新老干警经验的传承与学习、干警在实际工作中的摸索与总结,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创新教育改造工作模式,冲破手段陈旧、方法单一、内容狭窄、设施落后的制约,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改造中心任务,成为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着力思考和解决的课题。而基于大语言模型的对话式AI与搜索引擎相结合,对时事进行深度学习。在对干警得到更多的矫正教育方面知识的情况下,能够不断扩大资源数据库,使教育改造工作向专业化转变,帮助建设专业化队伍。二是对话式AI制定个性化、精准化心理矫治方案,加深罪犯思想改造程度。对话式AI可自动生成自然语言处理文本,能够对对话的上下文进行衔接。教育改造罪犯长期以来监狱干警单一的教育形式,罪犯自学为主的被动式学习为主,缺乏创新教育形式。监狱传统教育改造观念仍根深蒂固,秉持劳动改造优先于教育改造的观念,使得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相对滞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适应。并且尤其在思想教育方面,罪犯和干警之间无法建立“真正”的信任关系。通过运用基于大语言模型的对话式AI,能够将其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相结合,降低服刑人员心理防线,打破监狱干警与服刑人员之间“无形的大墙”,有效解决罪犯思想观念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和实现心理矫治教育个性化、精准化,并在日常生活和平凡小事上对服刑人员进行文化渗进、潜移默化的影响,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改变罪犯被动式学习的现状,填补服刑人员文化素质不高与对中国典籍的实践性不强的空缺,逐渐转变罪犯的立场和观点,把他们教育改造成守法公民,提高监狱安全。

(三)技术创新——拓展罪犯改造教育方法

1. 个性化教育

AI可以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和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教育内容。通过分析罪犯的背景、特点和犯罪动机,AI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心理辅导、法律知识教育等,帮助罪犯更好地认识自己、理解犯罪的后果,并激发其改造的内在动力。

2. 情感支持

罪犯改造过程中,情感支持是非常重要的。AI可以通过对话和交流,提供情感支持和鼓励,陪伴罪犯度过困难和挫折。AI可以倾听罪犯的倾诉、理解其内心的痛苦和挣扎,并给予合适的回应和建议,以增强罪犯的积极性和自信心。AI可以通过分析罪犯的语言、语调和表情等来识别其情感状态,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情感支持和引导。例如,当罪犯表达消极情绪时,AI可以提供心理疏导和积极的建议,帮助其调整情绪和思维

3. 数据分析与预测

AI可以分析大量的罪犯数据,包括犯罪模式、个人背景、社会环境等,从而进行犯罪风险评估和预测,对罪犯的个人数据进行分析和建模,预测其可能的行为倾向和问题。AI可以利用机器学习和数据挖掘技术,帮助监管部门更好地了解罪犯的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干预措施,从而提升改造教育的效果。基于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例如,AI可以通过对犯罪记录和社会背景的分析,预测可能的复发风险,并提供相应的干预措施和教育引导,以降低罪犯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4.互动学习

基于大语言模型的对话式AI可以与罪犯进行实时的对话交流,模拟真实的社交互动。通过与AI的对话,罪犯可以获得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思考空间,加深对改造教育内容的理解和消化。同时,AI还可以针对罪犯的回答进行评估和反馈,帮助罪犯发现和纠正自身的问题和认知偏差。

5.反思和认知训练

AI可以通过对话和互动,引导罪犯反思犯罪行为的动机和后果。AI可以帮助罪犯认识到错误的根源和思维方式,并提供认知训练的导。通过分析罪犯的回答和反馈,AI可以根据个人特点和进展程度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教育方法。

6.资源和教育推荐

AI可以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和需求,推荐适合的教育资源和辅助工具。例如,根据罪犯的兴趣爱好和学习能力,AI可以向其推荐相关课程、读物和学习社群,帮助其拓展知识和技能,促进改造和重返社会的准备。

需要注意的是,在罪犯改造教育中应用基于大语言模型的对话式AI技术时,需要保障数据的隐私和安全,确保对话内容的机密性和合规性。同时,要坚持人工智能与人类专家相结合的原则,确保AI的应用在罪犯改造教育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基于大语言模型的对话式AI可以在罪犯改造教育提供个性、情感支持、数据分析预测和资源推荐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帮助罪犯更好地认识自己、改造自我,并最终实社会融合。

参考文献

[1]江苏省监狱管理局课题组,张晓伟.新时代全国一流现代监狱建设研究——以推进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视角[J].中国监狱学刊,2020,35(05):63-69.

[2]曹云平.罪犯教育改造社会化法律问题研究[J].犯罪与改造研究,2010,No.254(10):21-24.

[3]OpenAI. (2023). ChatGPT: A Technical Overview. https://openai.com/blog/chatgpt/

[4]东方网. (2023, June 26). AI大模型助推数智监狱建设新高潮. http://aigcdaily.cn/news/a23o3ln553qldfu/

[5]徐新怡,张志明.深化物联网建设,铺就智慧监狱之路[N].浙江法治报,2024-10-30(007).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23). 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监狱”建设的实施意见.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7]戴艳玲.罪犯教育社会化实践拓展[J].中国司法,2006,(07):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