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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企廉洁风险点排查工作的探讨

作者

辛蓉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其运营管理状况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全民利益。然而,由于国企通常规模庞大、资源集中、权责链条长、业务领域广,使其成为廉洁风险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近年来,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反腐败斗争,查处了一系列国企领域的腐败案件,暴露出其在权力运行、资源分配、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在此背景下,从事后惩治转向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将关口前移,主动、系统、科学地识别和评估企业运营全流程中的廉洁风险点,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控,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一、国有企业廉洁风险点排查的重大意义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廉洁风险排查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企业治理和业务运营的具体实践。通过排查,可以将抽象的廉洁要求转化为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具体业务的风险防控清单,使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落地生根,从“软要求”变成“硬约束”,从根本上压缩腐败滋生蔓延的空间,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是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

国有企业的资产属于全民所有,其安全与效率至关重要。廉洁风险往往直接导致国有资产以各种形式被侵吞、流失和浪费,如高价采购、低价处置、违规担保、利益输送等。通过风险点的有效管控,可以确保国有资产在合理、合规的轨道上运行,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国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扫清障碍、提供保障。

(三)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举措

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有效制衡。廉洁风险排查的过程,本质上是一次对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流程的全面审视。通过风险点排查,能够识别出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因素,如违规操作、权力滥用等。针对这些风险点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从而提升企业现代化治理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

二、当前国企廉洁风险点排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多数国企均已开展相关工作,但排查工作的质量与效果参差不齐,普遍存在以下几方面突出问题:

(一)排查深度与广度不足

部分国企干部对廉洁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参与风险点排查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一是浮于表面。排查仅在企业开会发文层面,未能真正下沉到业务一线和基层关键岗位。二是避重就轻。倾向于排查一些无关痛痒的通用性、程序性风险,而对涉及核心业务、关键权力、重大资金的项目决策、招标采购等领域的深层次、敏感性风险则刻意回避或轻描淡写。三是覆盖不全。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和传统业务部门,对新兴业务领域、委托运营外包服务等环节的廉洁风险关注不够,存在“盲区”。

(二)排查精准性与科学性欠缺

许多企业仍沿用传统的自查自报等单一方法,缺乏准确性。一是主观性强。风险识别主要依赖个人经验和主观判断,导致风险描述模糊、等级评定随意,难以形成客观、统一的评估标准。二是静态化。往往开展一次“运动式”排查后便束之高阁,未能根据企业战略调整、业务拓展、组织变革等变化进行动态、持续的评估与更新,导致风险清单滞后失效。

(三)防控措施与成果转化脱节

排查的最终目的在于防控,但“重排查、轻整改”的现象十分普遍。一是防范措施空泛。制定的防控措施多为“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原则性要求,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刚性约束,无法真正“落地”。二是与管理制度“两张皮”。排查出的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未能有效嵌入到企业的业务流程、岗位职责、绩效考核中,未能实现与日常经营管理的有机融合。三是监督问责缺位。对于排查出的风险,后续的整改落实由谁监督、整改不力由谁问责,机制不健全,使得排查工作虎头蛇尾,效果大打折扣。

三、深化与优化国企廉洁风险排查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必须推动廉洁风险排查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度转变,构建一个全周期、动态化、精准化的防控体系。

(一)优化排查方法,提升工作质效

1.实施全要素梳理。围绕“人、财、物、权”等关键要素,聚焦投资决策、招投标采购、工程建设、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沿着申报、审批各环节进行全景式梳理,确保无死角、全覆盖。

2.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在风险评估环节,对各岗位进行风险等级划分,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评估,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如高、中、低),实现有效定位。

3.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建立廉洁风险信息库,并实行定期(如每年)与不定期(如遇重大政策调整、组织重构等节点)相结合的更新模式,确保风险防控清单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二)深化成果运用,推动闭环管理

1.制定精准防控措施。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实施分类施策。对高风险点,要优化流程、分权制衡、加强核查;对中风险点,要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对低风险点,则以日常教育和提醒为主。措施必须具体到“由谁做、做什么、怎么做”,具有可操作性。

2.强化监督问责。纪检监察机构要将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的重点内容。对排查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或对已知风险不防范、不整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三)完善制度建设,建立轮岗机制

建立重点岗位轮岗机制对于防范廉洁从业风险具有重要意义。领导干部或关键岗位人员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容易形成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并滋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建立轮岗机制,能有效打破长期形成的利益格局和关系网,有效防范潜在的腐败风险。

总之,国有企业廉洁风险点排查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改进、不断深化。当前唯有切实解决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形式化、陈旧化、模糊化等问题,通过创新方式方法、深化成果应用、完善制度建设等多措并举,才能真正将廉洁风险防控的要求融入企业治理的方方面面,为国企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支撑,使其更好地担当起国民经济“压舱石”和“顶梁柱”的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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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谭跃进,许茂增. 风险管理理论在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中的应用研究[J]. 中国管理科学,2021,29(S1):230-237.

[3] 刘守英,王一鸽. 从“制度优势”到“治理效能”: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治理之路[J]. 经济研究,2022,57(01): 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