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监管”电子提/卸货称重计量系统
张红亮 李玉柱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河北 沧州 06100
1 系统介绍
1.1 设计原则
本系统主要运用现代软件信息技术,对汽车衡计量进行更新改造,实现汽车衡称重计量智慧监管。整个系统基于WEBSERVICE技术建立发货电子提货模块(含PC端和移动端)、自助制单模块(收货)以及计划管理子系统。计划管理子系统拟采用B/S架构开放互联网访问通道,针对客户和配送承运商访问和使用;电子提货模块(移动端)采用基于微信平台的公众号模式,部署在互联网,同时具备局域网数据交互通道。局域网端的各应用模块与互联网端的模块,通过标准接口进行数据交互。软件设计主要包括集中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智能卡管理系统、智能称重控制软件和语音控制系统等,涉及订单采购管理、自助制单和打印管理、发货管理、承运商及车辆管理、防作弊等管理。图1是提货系统展示的系统界面图。
图1 提货系统框架界面图

1.2 提货流程
提货计划流程(步骤)为:
a.销售计划根据ERP(“ERP系统一般指企业资源计划。企业资源计划即 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库存量制定销售订单;
b.选定承运商并分配承运量;
c.预约并向选定的承运商通过手机终端向承运车辆驾驶员发送验证码;
d.承运商派车驶入指定停车场,并在叫号终端通过验证码和驾驶员身份证自助打印二维码并等待叫号;e.驾驶员看到屏幕滚动叫号信息,立即开车到指定汽车衡过衡称重;
f.运输车辆在汽车衡规定位置停稳后,驾驶员下车在智能称重终端扫二维码匹配车牌信息;
g.匹配成功称重数据(皮重)上传保存;
i.下秤装货再次按操作(6)称重(毛重)
j.自助打印计量单出厂验证。
1.3 卸货流程
卸货和提货流程相比有两点不同:
a.装车点不同,卸货装车点在发货方,其计量数据单通常称提量单;
b.收货方为了保证及时装车和规避运输途中不可预料的问题,基本选择有条件的发货方作为承运商。其余流程基本和提货流程一致。
二 “智慧监管”功能
2.1 车辆监管
2.1.1 危险品运输许可
石油化工运输大多属于危险化学品运输,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才可开展此项工作。
2.1.2 驾驶员许可
驾驶员、押运员等需经过相应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
2.2 收发货监管
2.2.1计划与库存
销售计划根据ERP实际库存量制定当日发货量,并且根据当日运输车量的最大载重(小于或等于)进行分割。由于系统和ERP系统关联,所以发货量可以通过对当日实际过衡累积量与库存进行比对。当过衡累积量达到库存量时,系统会提示当日发货量已完成,结束称重。避免了之前因无此及时提示信息而造成排队车辆返空的现象。
2.2.2收货数据录入
收货数据即采购货物的数量,可由承运商按照系统采购模块将发货商提供的计量单中的皮重、毛重和净重,一一对应录入当日运输车辆和司机名下,以便收货验收监管。
2.2.3发货量上传监管
系统完成两次称重后,会自动将发货量上传ERP系统,ERP系统的主要作用是提升管理效能和协助管理者轻松实现对工作的全过程掌控;降低运营成本;增强信息及时性和对生产经营决策的快速反应能力,为企业决策提供更加及时准确
的数据报告,从而降低风险。所以系统的计量数据必须及时准确上传到ERP系统,真正体现智慧监管的作用。
2.3 过衡监管
过衡人员根据装卸点和排队情况,按次序呼叫运输车辆。驾驶员得到信息后,从停车场驶进过衡地点,减速上衡停稳后下车扫码称重,待称重完成方可下秤。车辆在整个称重过程中,可通过皮重比对、超差比对等完成计量监管。
2.3.1皮重比对
皮重的主要数据来源于对同一车辆多次称重的平均结果,系统在设置皮重数据库时,会参考车辆实际油箱容量进行核减,该对比监管主要用于提货车辆。比如某车辆的平均皮重约 15200kg,油箱 100L,折合柴油约 80kg ,则该车的皮重约为(15200±80)kg,且在系统中与车辆一一对应。如果发货过衡过程中出现偏差,系统会自动报警停止称重,由监控室司秤人员进行处理。
收货皮重即车辆卸货后和系统中该车发货皮重进行比较,如果发现超差,要检查是否卸净。
2.3.2 超差比对
超差比对有两种监管情况:一是收货量和发货量比对。在提/卸货系统根据经验数据或考核指标设置比对监管差率,当卸货量和发货量比对超差时,系统会自动弹出报警提示,要求继续卸车重新称重直至符合要求;二是发货量和核载量比对。如果超载,系统就会提示报警停止称重,此时要卸掉超差部分的量方可完成称重。目的是通过比对来监管不必要的卸货损失和车辆安全运输。
23.3 自稳定监管
车辆停留在汽车衡规定位置后,需要等完全稳定后系统才能称重。如果重量框里字体的颜色是红色,说明车子还没有停稳,称重数据还在变化,此时系统不予称重,直到完全稳定后才能完成称重过程。
2.4 防作弊监管
2.4.1 视频监管
针对双向过衡的单台地秤设备,系统配备两台摄像头,分别安装在汽车衡两端,摄像头和系统软件同步影像,即在摄像头监控范围内的车辆过衡时,系统软件可以进行实时监控。当车辆上衡稳定后,系统自动称重、瞬间抓拍前后车牌的两组图片和称重记录同时保存,并把称重数据、车牌号和称重时间等都叠加在图片上。
通过以上视频监管可以方便管理人员对称重车辆的日后追溯查询;防止驾驶员在称重时调换挂车(大车过毛、小车回皮),利用车辆的皮重差来作弊。
2.4.2 红外线对射
系统又称无人值守系统,为了监管称重过程,在汽车衡两端分别安装一套红外车辆分离器,作用在:
a.当称重车辆上汽车衡时,光栅自动检测到称重车辆,并通过屏蔽线缆发出信号给系统,使信号灯由绿灯变为红灯,提醒其他待候车辆不能上衡,以免造成称重数据错误;
b.当称重车辆没有完全停留在汽车衡称重位置时,光栅会自动给系统发出信号提示不予称重,同时通过语音提示驾驶员停留在规定称重区域内,完成正确称重。
结束语
提/卸货系统在汽车运输和称重方面的设计,不仅满足了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要求,同时对衡器计量也起到了监管作用,基本实现了汽车衡计量智慧监管的目标。但该系统还存在不足,卸货数据没能直接上传 ERP 系统和其他平台,若能像提货那样及时准确上传 ERP 系统,就能实现称重计量数据的全监管,需要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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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红亮1982 年10 月,男,汉族,邢台,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质量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