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党政分工的价值定位、内在逻辑与发展指向研究
仲维利
江苏省金湖县戴楼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江苏淮安 211616
党政关系历经多重演变。在建国初期确立了党政合一关系,改革开放初期开展了党政分开改革,新时代就党政合一和党政分开这两条路都行不通,提出了第三条道路,即党政分工。何为党政分工,具体的价值定位、内在逻辑与发展指向为何,是目前研究热点。本文聚焦此,全面探析新时代党政分工,以更加全面和深入地理解党政分工。
一、价值定位
(一)根本前提——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新时代党政分工要求党和政必须在职能上进行合理的分工,必须在载体上分开,但是党对国家和社会实行总的统一领导的权力是不能剥离、不可分的,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1]。故新时代党政分工要求党主要负责政治、思想和组织等方面的引领和建设,政府侧重于政策的执行与社会经济具体事务的管理,同时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前提。
(二)角色定位——坚持党政分工不分家
党政分工与党政分开仅有一字不同,但本质差异悬殊。党政分开强调“各自为政”,互不干预,而党政分工则强调在党全面领导政治、思想和组织等工作,政府则侧重将党关于政治、思想和组织等工作提出的主张、意图、决策转化为施政纲领,落地落实落细。可见,新时代党政分工倡导分工但不分家,协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治理格局[2]。
(三)价值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是党执政的最大底气。党领导的政治、思想和组织等工作以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政府落地落实落细党的政策、方针、路线时,也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思想。基于此,新时代党政分工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二、内在逻辑
(一)嵌入性与限度性的党政结构组合
新时代党政分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前提,对此党的组织嵌入政府机关,通过党建工作高质量引领政府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以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政府机关的工作优势,同时将党的价值取向、组织机构、行动逻辑“植入”政府体系。此外,党在政府机关的嵌入以单独的组织结构、运行载体和行动规则实现,这说明了新时代党政分工还存在限度性,即党政既无法百分之百地实现党政分离,也无法实现完全的融合。
(二)稳固性与适应性的党政角色调适
诸多国家存在两党制或多党制情况,我国则不同,中国共产党是我国长期执政的政党,这就与国外出现的“铁打的政府机构,流水的政党执政”现象不同,我国政党体系尤为稳固,而这种稳固决定了稳固型的“党政融合体制”形成。与此同时,政党可以在政府系统之外也可镶嵌其中,也可处在政府和社会之间,具体以实际情况而定,这表明新时代党政分工的内在逻辑体现在适应性上,即党与政府、政党与社会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保持着稳固而灵活的适应关系。
三、发展指向
(一)走一条党有力领导、党政融合贯通的新型党政关系发展道路
新时代党政分工被提出与实施前,我国曾走过党政不分、以党代政这两条路,但最终皆因无法取得理想效果,容易造成的领导弱化、党政脱节问题而摒弃。对此,新时代党政分工作为第三条道路,为持续地走下去,应明确“走”的方向。《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遵循“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原则进行[3]。故而,新时代党政分工可走一条党有力领导、党政融合贯通的新型党政关系发展道路,这既是对历史实践和经验教训的正确认识,也是党政关系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所谓党的有力领导,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前提,具体来说,即坚持党对政府行政的全领域领导和全过程领导,切实保障政府行政方向的准确性;所谓党政融合贯通,就是政府行政要聚焦党领导的政治、思想和组织等方面工作,解决自身“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能够做成什么”问题,具体来说,即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组织和管理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
(二)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
党政合一打破了党政界限,但由于未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使党的组织全领域和全过程介入政府行政,最后造成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现象。基于历史经验教训,新时代党政分工要明确党政机构整合并非不要界限,也并非过分强调党政界限,而是把握好“度”,让二者能够相融互促。具体实践中,可通过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来把握好“度”。例如,正视党政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业务重复问题,做好党政机构内设业务部门权责的调整与优化。又如,正视党的全面领导,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领导,并非大包大揽。
(三)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法治规范党和政府自身的行为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均强调了法治。新时代党政分工也要着眼于法治,受法治约束,在法治框架下进行[4]。例如,党的组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政府行政工作时,要谨遵《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在法治框架下“框住”党领导权的使用范围、效力及运作程序。又如,党要遵守党规,政府行政要遵守宪法,而党规和宪法在规范国家政治生活方面具有高度的同一性,但不排除在实际运行中有相互矛盾冲突的潜在可能。对此,宪法作为我国最高法,面对新时代党政分工,可着眼于党内法规和政府组织法之间的配套衔接问题,聚焦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法治规范党和政府自身的行为这一要点,对党政分工加以明确规定,制定党政分工的具体法律法规。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党的领导下,只有党政分工、没有党政分开,对此必须旗帜鲜明、理直气壮。研究新时代党政分工的价值定位、内在逻辑与发展指向发现,新时代党政分工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政分工不分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此基础上立足嵌入性与限度性的党政结构组合、稳固性与适应性的党政角色调适的内在逻辑,走一条党有力领导且党政融合贯通的新型党政关系发展道路,并深化党政系统内部更深层次的功能统合,同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党政分工成熟定型,切实让新时代党政分工见真章、获实效。
参考文献:
[1] 沈亚平, 范文宇. 党政分工: 新时代机构改革的深层逻辑[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20,22(3):40-48.
[2] 周叶中 , 穆远灿 . 新时代我国党政关系统一论 [J]. 公共治理研究 ,2024,36(5):5-17.
[3] 王立峰 . 中国特色党政复合体制的政治逻辑与实践机制 [J].江海学刊 ,2022(1):161-168.
[4] 谭宗泽 , 付大峰 . 党政合署的运行机理及其行为规范 [J].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 ,2023,37(16):12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