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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燃气器具安全运行标准与监管机制探讨

作者

万丽帆

武汉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 湖北武汉 430010

引言

商用燃气器具,如商用燃气灶具、燃气煲仔炉、燃气大锅灶、燃气蒸柜等,是商业用气场所不可或缺的设备。近年来,商用燃气器具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为餐饮场所提供了设备支持。然而,燃气本身具有易燃易爆特性,商用环境中,燃器具长时间、高频次使用,加上部分场所通风条件不佳、燃气器具超期服役、人员操作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因素,致使燃气泄漏、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事故严重威害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恶劣影响。2025 年 7 月 1 日起,国家正式对商用燃气器具实施强制 3C 认证管理,这一制度变革为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在本地尚未建立专门安全运行标准的背景下,如何依托强制认证构建高效监管机制,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在此背景下,深入探究商用燃气器具安全运行标准与监管机制,对降低事故风险、维护公共安全意义重大。

一、商用燃气器具安全运行基础与强制 3C 认证解析

(一)安全运行的核心要求

现行的商用燃气器具安全运行标准涵盖多方面内容,对材料、结构、性能等提出严格要求。在材料方面,燃气管路金属材料需具备良好的耐腐蚀性、抗压性,确保在长期使用中不会因燃气侵蚀、压力变化而出现破裂、泄漏;燃气管路弹性密封材料要有可靠的密封性和耐老化性,保障燃气系统密封良好。通用结构上,对多个燃烧器共用烟道时的运行独立性作出规定,防止相互干扰引发燃烧不充分、回火等问题。性能要求涉及热效率、燃烧稳定性、废气排放等关键指标,热效率需达到一定数值,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燃烧稳定性要好,避免火焰意外熄灭、脱火等现象;废气排放必须符合环保标准,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这些核心内容和关键指标是保障商用燃气器具安全、高效运行的基础,直接关系到使用者的安全与健康,也与节能环保目标紧密相连。

(二)强制 3C 认证的实施框架

2025 年 7 月 1 日实施的商用燃气器具强制 3C 认证,是国家层面强化产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该认证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少数指定权威机构负责,而非基层检测机构,彻底改变了以往检测主体分散、标准不一的状况。 认证流程包括型式试验、工厂检查和获证后监督三个环节:型式试验需依据 GB35848-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国家标准,对产品的安全性能、环保指标等进行全面检测;工厂检查重点核查企业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能力,确保批量生产的产品与送检样品一致性;获证后监督通过定期抽查和飞行检查,防止企业获证后放松质量管控。由于认证机构均为具备顶尖检测能力的专业机构,其设备配置、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不存在基层检测机构可能出现的设备老化、技术落后等问题,从源头上保证了认证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只有通过上述完整流程并获得认证证书的商用燃气器具,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和使用。

二、商用燃气器具监管机制现状

(一)现行监管体系构成与职责分工

目前,商用燃气器具监管形成了多部门协同的体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生产、销售环节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管,开展监督抽查,查处不合格产品及违规企业;城管部门在燃气工程建设、燃气经营许可等方面发挥管理作用;消防部门主要监管燃气使用场所的消防安全。此外,相关行业协会也承担着行业自律、标准宣贯等职责。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共同构建起商用燃气器具监管网络,旨在从产品生产到使用、报废全生命周期溯源。

(二)监管机制运行成效

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监管机制取得一定成效。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督抽查,对不合格产品曝光、处罚,推动行业整体质量提升。城管部门严格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减少因工程建设不规范引发的安全隐患。消防部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提高火灾防范能力。行业协会积极开展标准宣贯活动,增强企业和用户对标准的理解与执行意识。这些举措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劣质产品流入市场,降低了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率。

三、监管机制优化建议

(一)强化强制 3C 认证全链条监管

加强对强制 3C 认证实施的全过程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应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认证机构建立实时信息互通机制,及时获取获证企业名单、证书状态等信息,实现 “认证 - 监管” 数据无缝对接。 加大对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无认证销售、假冒认证标识等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并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开展强制认证专项宣贯活动,通过案例讲解、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生产销售企业和用户普及认证知识,提高对认证重要性的认识。建立认证产品追溯体系,要求生产企业在产品上标注唯一追溯编码,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可通过编码查询产品认证信息,确保产品来源可溯、认证可查。

(二)提升监管资源与能力

加强基层市场监管人员专业培训,邀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机构的专家授课,重点讲解强制 3C 认证标准、认证流程、标识识别等专业知识, 提升人员对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管的专业能力。搭建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市场监管、城管、消防等部门的监管数据,实现认证信息、检查结果、违法记录等数据实时共享,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各部门在商用燃气器具监管中的职责分工,特别是在使用环节安全监管上的协作机制,消除监管空白与重叠,形成高效协同的监管合力。同时,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如通过大数据分析识别高风险企业和产品,提高监管针对性。

结语

商用燃气器具安全运行标准与监管机制,关乎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尽管现行标准和监管机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标准执行不到位、监管资源不足等问题。未来,需持续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执行监督,加大监管资源投入,提升监管能力,构建更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同时,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只有各方协同合作,才能有效降低商用燃气器具安全风险,为商业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季志坚.排险除患,上海市开展燃气器具质量安全大排查[J].上海质量,2022,(07):74-77.

[2]魏清,遇丰一.城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市场利用“二维码系统”管理浅析[J].城市燃气,2021,(08):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