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西藏基层数字化治理的对策
罗布央增
中共山南市委党校 西藏山南 856000
一、持续增强基层数字化治理意识
(一)强化数字化治理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提高治理水平必须先强化理念。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基层干部、农牧民群众重视数据价值,整合数据资源,深挖数据潜能。明确基层治理数字化建设是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基础性工程。强化基层治理中的数据赋能是构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数据”与“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并列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数据作为治理的工具,数字(数据)和信息处理及其利用的过程决定了治理效果。明确对于基层治理数字化而言,数据是其赖以存续的基本资源和条件。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基层干部、农牧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数据观念,即数据不只要全面、准确、时效性,还需要可用、能用和被善用。
(二)加强基层数字化治理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方面应注重基层治理最新政策理论的宣传,杜绝泛泛培训。在宣传教育对象方面,应对市县两级涉及社会治理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乡村所有党政干部进行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内容方面,应邀请学术界专业人才、政策研究员等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数字化治理理论政策,以及 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最新信息技术为主要内容进行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方式方面,应加强跨地市参观考察学习,鉴于不同的乡镇发展特点和先天资源禀赋差异,尝试不同基层数字化治理路径,注重学习考察的“多地化”“多样化”。
二、构建多元协同共享的数字化治理模式
(一)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的数字化治理结构
推动数据信息与治理模式、治理流程等方面融合渗透是应是西藏基层数字化治理的发展方向,但同时这也是西藏基层数字化治理的短板,因此,要积极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的治理格局。一是强化党建引领的治理框架。市、县、乡镇党委应逐步成立基层数字化治理领导小组,从而增强议事协调和统筹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基层数字化治理工作。党委要统筹推进数字城市、数字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逐渐通过信息技术手段链接政府、职能部门、社区、社会组织、群众等治理主体,促进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线上交流互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共同参与治理,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二是畅通县区和乡镇信息渠道。基于西藏人口少,建议每个县区及人口较多的街道打造统筹综治工作、矛盾化解、应急处突、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业务需求为一体的“县乡一体”的综合指挥体系。建议人口较少的各乡镇按照“一件事”的逻辑,形成数字化协同治理场景。具体来说就是乡镇(街道)综合受理、部门系统分类交办、站所人员现场处置、网格力量实地确认工作闭环。三是不断优化调整村社区网格构架。由于流动人口越来越多,建议村社区网格触角不断向街巷、小区、楼栋、院落细化延伸,把党员、网格员、双联户长、基层群众动员起来,织密治理网格,同时针对两委班子、网格员和双联户户长一肩多挑的问题,建议进一步清晰网格员、双联户长岗位职责,不断创新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四是完善数字平台的治理职能和流程。以山南乃东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平台为例,应厘清平台工作职能和流程,包括公用设施、城市规划、交通管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房屋管理、水电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劳动保障、治安管理、教育医疗等方面部件、事件问题的巡查发现、派单、处置、监督、考核等;区政府重点牵头需跨乡镇协同解决的问题,乡镇街道政府重点牵头需跨村社区协同解决的问题及“疑难杂症”。同时,适宜网格化管理的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可按照规定程序逐步纳入。通过理清职能,梳理治理流程,发挥平台整合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的高效化、精细化,智慧化。
(二)健全数据融合共享的数字化治理机制
建立健全西藏基层数据融合共享的治理机制,一是制定完善数字化治理的法律及制度规则。建立一套统一规范、科学权威的规章制度,对基层治理的主体关系、职责权限以及权力运行进行规范和约束,在数据平台建设、公共服务、数据共享、监督执法、数据安全等指标方面明确标准,并完善网络空间管理、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基层治理的规范化、法治化。二是推动不同数字平台之间的数据连通和信息交互,打通数据资源互通共享通道。建立一套贯通“镇一社区”两级精确到户和人的基础数据库。确保数据库“镇、社区、户”一套三级共建共享共治。并积极协调推进与公安部门、民政部门等的数据共享交换,打通西藏基层数据隔阂。四是持续提升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效能。数据资源开发中,村社区网格员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的原则,运用错时采集、分段采集、延时采集等方式采集信息。将网格基础信息入户采集核查工作与社区(村)人口信息普查等工作同步开展,将网格员采集的基础数据和公安机关“一准三实”(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数据全部关联。同时建立“一次采集、多方利用”的数据采集、核查和利用机制。
(三)加大基层数字化治理能力建设
能力建设是西藏推动基层数字化治理中的一项长期任务,要做到久久为功。一是持续推进县域内“互联网+政务服务”创建和运用,并通过统一规划、整合和管理政府网站资源,提高政府网站的综合效能,不断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服务统一的目标。同时,要不断推进电子政务向村社区延伸,乡镇一级积极建立和运用公众号,进行宣传乡镇特色、传播政策法规和服务农民生活。二是把提升基层治理工作人员的数字能力作为我市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之一,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事业、精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三是着力打造一支能够引领基层治理创新的基层数字治理带头人队伍。强化甄选和培养各乡镇街、村社区道基层数字治理带头人。面向乡镇(街道)和社区工作者,选拔具有一定数字技术基础、热心基层治理事业的优秀人才。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可通过个人申请、镇(街道)和社区推荐、县级市(区)甄选、市级确认的程序,层层筛选,逐级审核,甄选出符合条件的带头人,并进行职业培训,为推动西藏基层治理数字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三、完善基层数字化治理保障体系
(一)加大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
西藏应抓住“数字机遇”,加快布局5G、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积极融入“东数西算”布局,不断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加强偏远乡镇和村居以5G、卫星互联网、新一代通信网络、未来网络等为代表的网络基础设施。应建立健全数字化治理经费保障及正常增长机制,严格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二)防止数字技术滥用
适时制定和完善前沿数字技术应用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体系。在计划部署对乡镇和社区治理意义重大的数字技术项目时进行必要的技术评估和法律、伦理和社会影响分析,以及社会后果和技术被滥用的风险进行系统评估,并举行听证会,邀请社会公众参加,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进而使数字技术更好地赋能基层治理而不是增加社会分歧、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明确数字技术应用的特性和底线,培养和提高干部及群众对基层治理中可能出现的技术滥用行为的敏感性和责任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数字技术创新观,更好地履行执政为民、服务社会的社会职责。
参考文献:
[1]冯献,李瑾.信息化促进乡村振兴的国际经验与借鉴[J].科技管理研究,2020,40(03):174-181.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J].科学中国,2019(13):64-67.
[3]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EB/OL].2021-3-13.http://www.gov.cn/xinwen/2021-03/13/content_5592681.htm.
项目:本文是2024 年西藏自治区党校系统课题《山南市基层数字治理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