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地质问题驱动下的城市规划适应性调整研究
张迪明
辽宁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 锦州市 121000
引言
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其规划与发展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环境地质问题日益凸显,如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频发、土壤污染等,这些问题不仅对城市的基础设施造成破坏,还威胁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传统的城市规划模式往往侧重于经济和空间布局,对环境地质因素的考虑相对不足。因此,开展环境地质问题驱动下的城市规划适应性调整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环境地质问题及其对城市的影响
1.1 主要环境地质问题类型
环境地质问题涵盖了多个方面。地面沉降是较为常见的问题之一,主要是由于过度开采地下水、地下矿产资源等导致地层压缩变形,进而引起地面下沉。地质灾害包括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这些灾害具有突发性和破坏性强的特点。土壤污染则主要源于工业废水、废气的排放以及固体废弃物的堆放,导致土壤中有害物质积累,影响土壤质量和生态功能。
1.2 对城市的影响
环境地质问题对城市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地面沉降会使城市建筑物出现裂缝、倾斜,破坏地下管网系统,影响城市的正常运行。地质灾害一旦发生,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摧毁城市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房屋等,使城市陷入瘫痪状态。土壤污染不仅会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和食品安全,还会通过食物链传递危害人体健康,同时也会降低土壤的生态服务功能,影响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2 传统城市规划在应对环境地质问题时的局限性
2.1 缺乏前瞻性考虑
传统城市规划往往更注重当前的城市发展需求,如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等,而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环境地质问题缺乏足够的预见性。在规划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地质条件的稳定性和环境承载能力,导致城市建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或环境敏感区域,增加了城市面临环境地质风险的可能性。
2.2 部门间协调不足
城市规划涉及多个部门,如国土、建设、环保等,但在传统规划模式下,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与合作。每个部门往往只关注自身的职责范围,对环境地质问题的综合管理不够重视。例如,国土部门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时,可能没有充分考虑地质灾害的防治要求;建设部门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可能忽视了对土壤环境的保护。这种部门间的分割导致城市规划难以形成整体合力,无法有效应对环境地质问题。
2.3 规划实施后评估缺失
传统城市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往往缺乏对环境地质问题的动态监测和评估。一旦规划方案确定并实施,就很少对其进行调整和优化。然而,环境地质问题是不断变化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地质问题可能会出现,原有的规划方案可能不再适应实际情况。由于缺乏实施后的评估机制,无法及时发现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调整,从而影响了城市应对环境地质问题的能力。
3 城市规划适应性调整的具体策略
3.1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应以多尺度协同规划为核心,统筹宏观区域协调与微观地块管控。在城市群层面,需建立跨行政区的空间协调机制,避免同质化竞争导致生态空间碎片化。通过生态敏感性评价和土地适宜性分析,划定刚性管控边界与弹性发展边界,形成"生态屏障—过渡缓冲—城市建成"的梯度空间结构。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推行"小街区、密路网"模式增强空间渗透性,结合 TOD 发展导向优化功能布局。重点突破传统"三区三线"静态划分模式,引入机器学习算法对空间演变趋势进行动态模拟,构建可适应气候变化的韧性空间框架。土地利用方式需向立体复合化转型,探索地下空间分层开发权属制度。建立基于地质 CT 扫描技术的数字孪生平台,实现地上地下一体化规划设计。商业商务区推行垂直功能混合,居住区嵌入微型产业单元,工业区植入研发服务功能,通过功能杂交降低长距离通勤压力。生态空间规划需植入自然解决方案(NbS)理念,采用生态绩效契约管理模式,将碳汇增量、生境质量等指标纳入土地出让条件。
3.2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向"风险全周期管理"模式转变,构建"识别-评估-管控-转移"的闭环体系。在风险识别阶段,融合多源遥感数据与地面监测网络,开发地质灾害知识图谱系统,实现隐患点智能识别与关联分析。风险评估模型需突破传统静态评价方法,耦合气候变化情景下的降雨模式变化与人类活动强度预测,建立具有时变特征的动态风险评估模型。管控策略上实施"分区-分级-分类"差异化管理,高风险区采取工程硬防控与生态软防控结合,中风险区推行风险预警与适应性利用并举,低风险区侧重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工程技术体系需发展绿色防治技术路线,推广生态型支护结构与生物工程技术。在滑坡治理中应用预应力锚索与根系固土复合体系,泥石流防治采用生态谷坊与柔性拦挡组合结构。监测预警系统向智能化方向升级,部署具有边缘计算能力的物联网监测设备,结合深度学习算法提升预警精准度。管理体制层面建立"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责任链条,将地质灾害防治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
3.3 强化土壤环境保护规划
土壤环境保护规划需突破传统分区管控思路,转向基于生态过程的系统性保护策略。重点构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过程阻断-末端治理的全链条技术体系,将土壤环境容量测算纳入规划决策模型。针对不同污染类型建立差异化的修复技术库,包括热脱附、化学氧化等工程措施和植物修复等生态手段。规划实施中应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动态数据库,开发污染迁移扩散的数值模拟系统,为空间管控提供实时决策支持。同时需完善土壤环境与地上建设的协同规划机制,避免土地开发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3.4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规划
基础设施规划需要创新地质适应性设计方法,将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理念贯穿各环节。地下管网规划应采用韧性城市理论,通过模块化设计、冗余配置提升系统抗干扰能力。排水系统设计需融合海绵城市理念,构建灰色设施与绿色基础设施协同作用的立体排水格局。交通能源设施布局应开展地质适宜性多情景模拟,优化选线选址方案。重点加强跨部门的空间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地质数据与工程规划的深度耦合。规划审批环节需建立地质风险分级评估制度,对重大基础设施实行地质安全专项论证。
结束语
环境地质问题对城市规划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传统城市规划在应对环境地质问题时存在诸多局限性,需要进行适应性调整。通过采取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强化土壤环境保护规划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等具体策略,可以实现城市规划与环境地质问题的协调发展,保障城市的安全、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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