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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对俄贸易合作法律风险与对策分析

作者

孙路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哈尔滨 150080

引言

在全球化经济的发展影响下,带动了对外贸易发展。在此经济环境背景下,黑龙江省正深入贯彻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对接的倡议,积极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开启对俄贸易合作发展,促进经济进入全方位开放发展新局面。但与此同时,黑龙江省在新时期深化与俄贸易合作,需要在相关法律风险预防机制保护下,才能确保贸易合作的顺利进行。

一、黑龙江对俄贸易合作法律风险类型

(一)基础设施法律风险

在黑龙江对俄贸易合作项目中,主要会涉及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项目,并且合作要求极高。但薄弱的基础设施则意味着更高的贸易风险,黑龙江由于国情和省份经济状况,长期以来一直制约着对俄经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这就造成中俄两国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整体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对“一带一路”战略的制定和执行造成了一定的阻碍。而究其根本,主要是因为资金的问题,在长期的基础设施建设上,缺乏充足的资金支持,才会导致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同时也导致了道路网络密度不足,列车运力效率低下,最终出现企业投资困难、资金链断裂、破产退出市场等诸多法律风险问题。

(二)能源资源投资法律风险

俄罗斯政府最近几年对环保能源行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并在此基础上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更高的投入。而且,不仅对油气开采资质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也对我国投资企业到俄罗斯进行开采,所采用的开采工艺和开采方法都进行了相应的限制,需要满足俄罗斯的环境保护要求。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石油开采工艺和俄罗斯方面所使用的开采工艺有很大的差异,这就导致了我国在俄罗斯开展勘探时,由于开采工艺差异等方面的原因,极有可能面临着潜在的法律风险。此外,俄罗斯有关部门在我国黑龙江对俄贸易合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较为严格的审查,这也是造成法律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战略投资审查风险

在促进对俄贸易合作中,俄罗斯政府制定了相应的外国投资安全检查法,以此加强外国及其企业对俄投资的监管,有利于维护俄罗斯的经济安全。因此,在黑龙江对俄贸易合作工作中,需要严格遵守俄罗斯2008 年正式颁布,并历经多次修订和完善,最终形成目前适用范围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法》。法律中对俄罗斯 42 项战略产业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而这也成为导致黑龙江省企业赴俄投资需要面对法律风险的重要问题。

二、黑龙江对俄贸易合作法律风险应对措施

(一)建立法律智库,实时更新相关法律数据

在黑龙江对俄贸易合作的企业应积极建立俄罗斯法律智库,并对其中的内容进行实时的更新与维护,确保智库内法律条款能够实时根据俄罗斯当局变化而变化,有效应对俄罗斯法律的多变性。同时,相关企业还可以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下,建立俄罗斯法律研究咨询机构,当遇到难以解决的法律专业问题时,可以及时进行咨询,避免影响正常贸易合作进程。除此之外,面对俄罗斯复杂多变的法治环境,我国有必要充分利用法律智库,在咨询专门法律顾问团的同时,也可以通过智库寻求法律援助。而智库关于俄罗斯法律法规的维护工作,可主要围绕贸易政策的调整、俄罗斯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信息变化等,协助企业进行相关的法律风险评估,从而促进黑龙江对俄贸易合作顺利开展。有关部门及企业也应不断增强对俄罗斯的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从而提升企业国际竞争能力和国际化水平。

(二)提高对外法律意识,加强对俄贸易法律培训

针对黑龙江省与俄罗斯贸易合作企业,应从国家层面加大对俄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培训力度,或由黑龙江大型企业为开展与俄经贸合作,而提前聘请能够提供专业法律咨询的人才或第三方团队。同时,从事中俄企业经贸合作的法律人员或律师,在熟悉俄罗斯法制的基础上,还需要尽可能多地阅读俄罗斯对外贸易的法律文本。但从当前相关专业人才发展现状来看,懂俄语且熟知俄罗斯法律的专业型人才数量有限,而且在公开渠道内搜索相关法律条款,也很难找到数量更全的法律译文,因此,在黑龙江对俄贸易合作过程中,相关法律从业者应该主动搜集最新的法律条文,以便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避免贸易合作法律风险。

(三)组建专业顾问团队,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

从目前黑龙江对俄贸易合作发展中能够看出,黑龙江省虽然拥有精通俄语的专家和著名经济贸易律师,但在实际贸易合作中,需要外语与法律知识精通的复合型人才。但从目前来看,我国关于此类人才的培养相对匮乏,因此,为了弥补人才缺陷,除了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工作,还可以通过组建专家顾问团队的形式,积极吸纳相关人才,从而更好地为贸易合作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服务。专家咨询顾问团队,还可以以黑龙江省高校法学院、外国语学院为依托,开设以对俄贸易合作为主的法律课程、俄语公开课,以此培养更多具有法律、经济、贸易等综合能力的专业人才,也可以为未来建立更加完善法律顾问队伍奠定人才基础。

(四)完善双边保护措施,提前防范法律风险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日益加快的情况下,我国与俄罗斯双方政府应该在目前的基础上,就两国企业跨国投资的税收问题进行谈判,签订一份能够保护两国企业共同利益的税收协议。同时,协议的制订还要与“一带一路”的互利性、合作性、共赢性等主题思想相一致,才能使中俄两国之间的贸易合作关系得到充分的发展。同时,针对中俄贸易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应尽快与俄罗斯政府签订地区投资协定,针对合作中可能出现的法律争议,制订出一套清晰、完备的解决方案,以达到互利共赢、资源互补的终极贸易合作目标。

总结

综上所述,从黑龙江对俄贸易合作法律风险中可以看出,主要涉及基础设施法律风险、能源资源投资法律风险、战略投资审查风险等。为了改善黑龙江对俄贸易合作发展现状,有关部门应加强建立与完善法律智库,实时了解与更新相关法律信息,并通过法律培训等工作,提高相关企业的对外法律意识。针对对俄贸易合作,也可以通过组建专业的顾问团队,或聘请第三方法律团队等形式,提高法律服务意识,还可以在双边保护措施下,提前防范法律风险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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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思佳.“一带一路”背景下黑龙江省对俄边境贸易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J].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0(2).

[3] 陈宪良,高语晗.黑龙江省与俄罗斯经贸合作现状,问题及对策[J].西伯利亚研究, 2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