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Science and Technology

浅析《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现实的个人”思想

作者

段欣汝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辽宁省抚顺市,113001

摘要:《德意志意识形态》标志着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理论走向成熟,标志着唯物史观的初步创立。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观点便是“现实的个人”,文章将“现实的个人”同“抽象的人”相区分,分别从理论溯源、发展脉络、基本内容几个方面论述了其理论意义和价值意蕴,最终得出人的活动是一切社会历史的前提的结论,加深了对人与自然关系、人与实践关系的理解,为我们理解和改变世界提供了一个新的思维模式。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现实的个人”;发展脉络;价值意蕴

一、《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现实的个人”思想的理论溯源

1.1“现实的个人”思想的创立背景

“现实的个人”作为一个理论问题,其核心在于对社会现实的反映与回应。它是19世纪轰轰烈烈工人运动的理论缩影,是革命实践催生的理论尝试,是抵御青年黑格尔派思想荼毒的理论武器。

18世纪30年代产业革命以来,伴随机器的广泛应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但发展也产生了新的矛盾。工人阶级和资本家之间的矛盾最终引发了以三大工人运动为代表的各种革命运动,自那时起无产阶级开始作为革命重要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

当时的欧洲社会,凭借工业革命催生的发展契机,英法率先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英国成为经济上最先进的国家,法国成为政治上最先进的国家,而当时的德国非常落后,只有思想文化是与当代现实保持在同一水平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德国的法哲学和国家哲学是唯一与正式的当代现实保持在同等水平上的德国历史”。[1]因为德国在经济政治上的落后决定了必须以一种更彻底的方式来谋求自身发展。但是德国思想的跃迁并没有牢固的现实支撑,加之德国思想界总是停留在“思想上的呐喊”,并没有立足德国的现实社会情况提出有效的方法论指导,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还造成了工人运动指导思想的混乱。这些错误的观念模糊了部分无产阶级的革命主体意识,成为了工人运动的祸害。在此社会现实之下,马克思和恩格斯认识到要顺应时代呼唤,以科学的理论带领无产阶级实现解放。在此前提下,促使德国思想界把眼光回到“现实的个人”身上就成为了工作的重中之重。

1.2“现实的个人”思想的理论渊源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现实的个人”思想的产生有其特定的现实条件,也有着深厚理论渊源。鲍威尔和施蒂纳对马克思理论进行公开批判,致使马克思必须予以正确回应,批判其“抽象的人”的错误观点。同时,青年黑格尔派将马克思关于人的观点简单等同于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思想,这促使马克思阐明自身立场并揭示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局限性。

黑格尔认为人是绝对精神演化的对象,通过自我意识的辩证运动摆脱外在世界制约,实现方式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和自我实现。青年马克思曾受青年黑格尔派影响,但并非完全认同其主张。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从对宗教的批判转向对德国现实政治的批判,并在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中找到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动力。尽管黑格尔的人学观点基于对人的本质的抽象,但他关于人的问题的辩证法视野,对马克思恩格斯“现实的个人”思想的诞生和发展具有重要指引作用。

费尔巴哈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思想以及宗教对人的压迫,建立了唯物主义人本学,摆脱了哲学中的本体论思想。他认为上帝是“人的本质”的异化,否认神创世界,坚持唯物主义基本观点,指出自然界先于人类社会存在,人是自然界的产物。费尔巴哈还认为人和动植物都是自然存在物,但区别在于,人“是人的作品,是文化、历史的产物”[2]。正因如此,费尔巴哈未能理解现实的人是鲜活的、有血有肉的,也未从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出发,只是机械直观地反映,导致无法摆脱人类从属于自然界的认知,只能用宗教理论解释人与社会的发展。不过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思想冲击了长期占统治地位的黑格尔哲学,将关注点转向现实的人,为“现实的个人”思想走向成熟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现实的个人”思想的发展脉络

1.“现实的个人”思想的萌芽

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基于德谟克利特与伊壁鸠鲁对自然哲学的差异探讨,表面上看似讨论的是原子的运动,实际上高度赞扬了个人自我意识自由独立的观点,并借此说明自我意识的能动作用。他认为“原子不外是抽象的、个别的自我意识的自然形式。”[3]《博士论文》阶段的马克思虽然强调个体的自由,但对自由的探索还局限在思想领域,没有完全摆脱黑格尔哲学的影响。但这种对个体意识的高度关注促使马克思在这条路上不断探索,最终实现了由原子式的“个人”向在市民社会中个人与社会相统一的人的转变。可以说,马克思这一时期对自由意识的关注是他“现实的个人”的思想的起点。

2.“现实的个人”思想初具雏形

马克思真正研究人学理论是从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开始的。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揭示了当时德国不关心现实的人的生活的现状,重塑了绝对精神与个人的主客体关系,认为个体构成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法律。后来,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4]

宗教批判是对现实政治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前提,在批判宗教的过程中力图实现政治解放,摆脱现实的束缚,从而进一步实现人的解放。此时,人不在是抽象的存在,人就是人本身。并且,此时的马克思已经认识到只有无产阶级才能够承担起彻底的革命和完成人的解放的使命。他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5]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对人的理解集中于对人的解放问题,实现了对以往唯心主义的批判,推动了马克思“现实的个人”思想向前发展。

3.“现实的个人”思想接续发展

随着马克思对个人、国家和市民社会认识的不断探索,马克思的研究视野已经由人开始聚焦到市民社会,并且认识到了经济生活的重要作用。由此马克思论述了人的异化劳动,得出劳动是人的本质,是人与动物最根本的区别这一结论,并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这一观点进行论证。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的劳动搭建起了人类社会的全部关系。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即不能将人的本质简单理解为“类”,而应从人的社会属性、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中来理解人的本质。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从客体直观出发理解人的不恰当做法,指出了人与自然之间应该是双向互动的关系。马克思的这一论述,初步提出了“现实的个人”的思想,也为之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现实的个人”思想的出场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

三、《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现实的个人”思想的基本内容

1.“现实的个人”是实践活动中的人

实践是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的理论核心,需要实践主体、实践客体和实践中介共同发挥作用。黑格尔片面强调实践活动中人的主观能动性,认为实践是抽象的理性活动;费尔巴哈认为实践是感性的活动而忽略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马克思则认为,实践是以人为主体,是人在客观世界中进行的有目的的活动,并且在此过程中能动认识和改造物质世界。更重要的一点是,实践这种客观的物质活动,受到外部客观世界的制约,并非是唯心主义所认为的纯理性的或者精神世界的活动。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强调要以“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为出发点来认识人,而不是之前所理解的抽象的人。自然界中如果没有人的生产活动就不能称之为人的现实生活世界。但“现实的个人”在实践活动中创立的客观世界既包含着人的实践活动之外的客观自然,又包含着人的感性活动的结果。所以马克思认为感性活动也十分重要,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可以为我们创造出客观物质条件。

2.“现实的个人”是社会关系中的人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进一步论述了“人的本质在于其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论断。他强调人并非抽象的孤立个体,而是处于特定社会关系中的现实存在。人的本质由其物质生产活动及其结成的社会关系决定,包括生产关系、交往关系等。这些关系在历史中不断变化,塑造了人的具体属性,因此人的本质不能脱离社会关系来理解。而且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人存在于客观世界之中,受自然界中客观规律的制约,又不断进行生产劳动,这本身就是一种与其他人或事物产生联系的一个过程。

但是,“现实的个人”的社会性并没有否认个人的独特性和差异性,虽然每个人都处在整体的社会关系之中,但每个人也是独立的个体,而且面临不同的成长环境、不同的社会分工,可以有自己的见解和想法,只是自己的想法不能与社会主体的意识形态相背离,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个人意识与社会意识的统一。可见,马克思所论述的“现实的个人”并非片面地强调个体差异性,而是告诉我们不要只看到人的社会性,要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3.“现实的个人”是社会共同体中的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切身的利益,利益冲突在所难免,那么一些拥有共同利益的人组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关系进而结成了一个共同体。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就提到了“虚幻的共同体”和“真正的共同体”两个概念。

“虚幻的共同体”伴随着私有制的演进而生,其本质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而非人民群众的普遍利益,只是借此用法律的形式将自身利益合理化。“虚幻的共同体”中的个人是没有自由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是分散的。虽然资本主义国家倡导平等自由,但这种自由是针对于统治阶级而言的,而且因为社会分工不同,将活动异化,个人也失去了独立性,由此个人之间缺少了联系,导致了他们形成的社会关系也具有分散性。而且要说明的一点是,这种分工并不是人们自愿形成的。所以“虚幻的共同体”不仅不能够确保个人的共同利益,反而成为了统治阶级控制个人的工具。正如马克思指出:“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联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7]因此,只有用建立在“每个个体的自由个性的连结与真正体现”基础之上的“真正的共同体”取代资本主义国家的“虚假共同体”,才能真正实现人的个性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真正的共同体”指的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之中,人才能够作为真正的个人参与到社会大集体中,才能消灭分工,实现真正的自由,这种自由不再是偶然的、有条件的,是切切实实真正的自由。“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8]并且,因为分工的消除实现人的自由和独立,也产生了不存在竞争的人本身的真实的世界性的普遍交往。但“真正的共同体”的实现将会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要通过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不断解决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彻底消除分工,消灭私有制。

四、《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现实的个人”思想的价值意蕴

1.“现实的个人”思想的理论意义

我们所说的“现实的个人”是活生生的、自由的、从事现实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是能够通过实践和自然相互作用的人。马克思恩格斯这一关于现实的人的观点帮我们正确理解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深化了我们对人这一实践主体的认识,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发展,为我们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自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以来,就持续将其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致力于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但不管我国国情与社会矛盾如何变化,时代如何发展,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就提出“为人民服务”的口号;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依旧坚持人民价值立场,并且开始意识到进行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的第二次结合;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无论为人民的需要不断发展生产力,努力实现共同富裕,还是人民满意、人民高兴的政策标准,都体现了人民的重要地位;在进入新时代以来,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个结合”,并且明确提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9]这都是对“现实的个人”思想的继承,同时也为其后续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2.“现实的个人”思想的实践价值

“现实的个人”思想不仅对我们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它所带来的价值更加体现在社会实践中。“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10]“现实的个人”的思想致力于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就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交往,会形成各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当人们之间联系加强,产生越来越多共同利益的时候,就会产生人与人之间的共同体。发展到今天,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构建我们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些都说明了人民群众在我国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所以我们也要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只有将理论应用到具体实践中,经过实践检验才能证明其科学性和合理性。马克思所提出的“现实的个人”思想也是如此,“现实的个人”的思想在传入中国后与中国的具体实际、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并在此过程中、在这一理论指导下创造出了符合时代发展的新的科学的理论。比如我们提出了“两个结合”,我们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这些都推动了中国的实践的发展,为我们后续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我们取得新的一系列成果奠定了丰厚的基础,在当代的中国展现出了强大的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7.

[2][德]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247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52.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9.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35.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27.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99.

[9]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