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向核心素养的小学音乐教学表现性评价探索
杨丽敏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实验小学
摘要:在小学音乐教学中,核心素养培养已成为关键目标,表现性评价作为一种契合这一目标的评价方式,正逐渐受到重视。然而,其在实际应用中面临诸多困境。本文深入剖析这些困境及背后原因,并提出可行的解决策略,同时列举具体研究方向,以期为小学音乐教学中表现性评价的有效实施提供参考。
关键词:核心素养;小学音乐;教学表现性评价
前言: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小学教育教学中核心素养要求逐渐凸显。小学音乐是一门对学生审美能力、情感表达能力、创造力培养起到关键作用的学科,教学中如何高效地提高学生音乐学习能力与核心素养水平就成为一个关键问题,而表现性评价以学生在真实或模拟音乐活动情景中的表现,充分、准确地体现学生的音乐学习成果与核心素养发展水平。但是在目前的小学音乐教学中运用表现性评价是一个摸索阶段,面临着很多困难。
一、表现性评价在小学音乐教学中的应用困境
(一)评价方式复杂
表现性评价注重的是学生的真实表演、创作等音乐表现形式,这就要求了教师要对每个学生进行全面的观察、记分和评价,比如在一次班级歌咏比赛中,教师必须对每一个同学的歌唱音准、节奏、表情、团体协作等方面进行观察评定,过程过于烦琐,很难做到“面面俱到”。
(二)评价结果主观性强
音乐具有非常强的艺术性和主观性,音乐的解读是因人而异的。由于教师在表现性评价时往往受到音乐教育兴趣、工作经验等各方面的因素的影响,从而不能做到客观和公正,因此即使是对同一首音乐作品的演奏也会出现不同的表现性评价情况。
(三)学生参与度不均衡
在表现性评价活动中性格活泼、音乐素养较好的学生会表现出积极性强、能够充分展示自身能力的优点;一些性格内敛或者音乐素养不高的学生则会因为自卑感、害怕出错等问题,参与不积极,达不到全面评价和锻炼的目的。
二、表现性评价难以实施的深层因素
(一)教育理念的滞后性
在长期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下,在小学音乐教学过程中,教师以及学生家长过于注重学生对音乐知识(音符、乐理等)、音乐技巧(唱歌时音准等)的记忆和掌握情况,忽略了对学生音乐审美水平、音乐情感体验、音乐创造力等方面的考查。而在长期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下,音乐表现性评价的考查立足点侧重于对学生综合音乐素养的考查。
(二)教师培训体系不完善
师范院校培养的教师在师范教育阶段,音乐教育教学评价课程教学侧重的评价方式为常规的纸笔测试,缺乏表现性评价的理念与方式的锻炼;在教师的在职培训中,表现性评价类的内容也缺乏规范化的系统内容,导致教师在面对表现性评价时,对表现性评价的内涵、实施流程、表现性评价指标不够理解,感到力不从心,而不能有效地运用于实际课堂之中。
(三)缺乏明确的评价标准和工具
音乐教学中的表现性评价由于受不同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形式等影响,所采取的方式灵活多样,但是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权威评价标准。比如在评价学生音乐创作作品时,无法确定评几十分、创意如何、旋律连贯性如何,和声表现如何等量化或质性标准,加之没有相关的可操作性强的评价工具,使得教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无法“对号入座”,不知道该如何精确记录、评价学生的音乐创作表现。
三、构建指向核心素养的表现性评价体系
(一)加强理论指导,明确评价方向
基于小学音乐教学的特性,探析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内涵及构成要素,结合国内外较好的评价理论,提出符合核心素养要求的表现性评价框架,明确评价目标(如学生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造实践等核心素养)、评价内容(包含音乐知识技能和情感态度等)及评价原则(如评价的客观性原则、发展性原则和综合性原则),为教师开展表现性评价奠定明确的理论依据,使其进行评价时有明确的参考遵循方向。
(二)开发适切的评价工具和方法
为小学生开发评价表现力的作品,如观察记录表,可以记录小学生在课堂展演、小组合作等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能力,如歌唱技能、对乐器弹奏的熟悉程度、合作交流能力等;制作学生自评表,要求学生根据自己学习音乐过程中所感悟到地进行评价,从而培养学生自我反思的能力。此外,还可通过多媒体技术,记录学生的音乐作品及表演过程的影像和音响,然后由教师、学生进行回顾反思,从而使评价手段丰富,评价变得更全面、客观。
(三)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
在入职教育中,开设一定比例的评价相关课程,在职前教育中,给音乐未来工作者开设评价相关课程,让他们系统学习评价的理论与方法,并在实践课上进行训练。在职教育中,定期组织进行表现性评价培训,邀请专家作表现性评价的讲座与案例评析,组织教师进行研讨交流,分享经验与心得,帮助教师掌握表现性评价的设计方法与实施方法,加强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掌握能力,提升教师利用表现性评价促进教学能力的达成。
(四)构建多元化的评价体系
进行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和家长参与评价为一体的多主体多元主体评价方式。学生进行自评可培养学生的思考与总结能力,让学生了解自身的优点和缺点;互评有利于学生之间相互学习,让学生之间团结合作共同进步;教师的评价具有专业权威性,教师可以给学生提供有精确指导性的意见和评价;家长的评价有利于增进家校沟通,家长能更了解孩子的音乐学习情况,给予孩子支持和鼓励。如学生进行一次音乐汇报演出后,首先学生自评,第二让学生之间相互进行互评,最后教师、家长提出评价意见,进而全方位反映出学生音乐学习的成果。
四、具体研究方向
(一)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音乐表现性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将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细化为能够观测和评价的指标,如将审美感知素养细化为对音乐作品内容、形式、情感、意象等方面的感知;将艺术表现素养细化为对演唱、演奏动作、表情及情感表达等指标;针对各个指标设计测评工具,如等级量表、检核表等,切实提高测评的信度和效率。
(二)小学音乐教学中表现性评价的实施路径探索:
重点聚焦在不同年级、不同教学内容的小学音乐课堂,在进行实际教学案例分析的同时,具体地阐述教师在小学音乐课堂导入、新授、练唱、展示等环节应如何有效地渗透和运用表现性评价,并且梳理成功的运用和失败的经验教训,提出能够推广的在小学音乐课堂中实行的表现性评价的实施路径与策略。如:如何针对教学目标进行表现性任务的设定,如何引导学生进行有效的表现性活动,如何在现场活动中进行有效的评价反馈等。
(三)表现性评价对小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影响研究
选择2个条件基本一致的班级(其中一个班用表现性评价,另一个班用传统评价),实施一段时间教学后,用测试、问卷、作品分析等方式对两组学生审美感知、文化理解、音乐创造等核心素养发展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对表现性评价对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促进作用和途径进行深入探究,为表现性评价的大范围推广奠定基础。
(四)基于信息技术的表现性评价创新实践
研究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怎样应用到表现性评价的过程和效果。如借用音乐教学软件让学生创作、演奏音乐,并用软件自动记载学生的过程和结果来给予评价;建立网络学习社区,学生上传自己的音乐作品,同学和老师在社区中进行评价和互动,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评价的形式和内容丰富多彩,提高评价的效率和互动力。
结语:指向核心素养的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的表现性评价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前所述,针对原因积极采取对策和方向性的研究探索,有望能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表现性评价体系。这对提升小学音乐课堂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生音乐核心素养全面发展都有很大益处,也能为学生未来音乐学习活动的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我们应努力地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实践中进行多元化的完善和推广,落实小学音乐课堂的育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