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生态视角探讨非遗保护问题
周晓伟
汉中市文化生态保护建设服务中心 陕西省汉中市 723000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核心体现,具有独特的历史、艺术和社会价值。中国作为非遗大国,在国家层面构建了较为完善的非遗保护体系,包括四级目录制度、代表性传承人制度、非遗传承基地建设等一系列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只有在其所生发的生活土壤中,非遗技艺、语言、信仰、礼俗才能得以自然生长、动态演化。随着城乡结构剧变、生活方式变迁和市场力量介入,非遗赖以存在的文化生态环境遭遇空心化、边缘化、异质化等严峻考验。
一、文化生态视角的理论基础
“文化生态”这一概念最早由人类学家斯图尔特提出,强调文化与自然环境之间存在共生互构关系。其后,学者布罗尼斯劳斯基和朱利安·斯图尔特等进一步发展文化生态理论,主张文化系统是在特定生态环境与社会结构中不断适应、演化的结果。在此基础上,文化生态学认为,任何一种文化形式的存在、变异与传承,都是“人—文化—环境”三位一体互动的结果[1]。
应用到非遗保护领域,文化生态视角强调:非遗并非孤立存在的文化“标本”,而是深植于特定地域社会的“活态文化单元”。其生存与发展依赖于与社区生活、生产方式、宗教信仰、自然地理等因素的复杂互动。因此,非遗保护不仅要重视技艺本体的记录,更要关注其所处生态环境的整体修复与再生。
二、非遗保护中存在的文化生态断裂问题
尽管国家与社会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但从文化生态视角来看,仍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首先是文化生态空间的断裂化。许多非遗项目的原生环境正在瓦解,原有村落解体、集市衰落、祭祀制度退化,非遗活动从生活“常态”转向“展演”,导致其脱离社会语境与文化价值体系[2]。其次是传承机制的功能性失效。传统的“家族式”“师徒制”传承体系因现代教育与职业路径转变而断裂,年轻一代对非遗学习的兴趣不足,使得非遗传承面临“断层化”风险。第三是非遗资源的“展览化”与“符号化”倾向加剧。在旅游与商业资本介入下,非遗项目过度被包装为消费商品,传承过程变得表演化、娱乐化,丧失其原本的文化厚度与精神维度。
三、文化生态视角下非遗保护的路径思考
(一)重构文化生态系统,实现非遗与环境的有机共生
非遗的活态传承离不开其原生的生活场域与文化土壤,而这些生态空间的断裂正是当前非遗失活的核心问题之一[3]。要真正实现非遗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从文化生态系统的重构入手,恢复其与自然环境、社会结构、日常生活之间的有机联系。这一过程中,应充分重视“非遗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使非遗不再是静止的文化标本,而是回归社会生活、文化生产与生态循环之中的有生命力的文化实践。相关部门可通过“非遗+社区”的路径,使非遗重新植根于其所属的文化共同体之中。社区不仅是非遗生发的社会基础,更是其意义生成的根源所在。传统技艺、民间仪式、节庆习俗等非遗形式,往往依附于一个稳定的村落网络和代际关系之中。重建这一网络,需要通过复兴“日常化”的公共文化空间,如庙会、集市、节日庆典等,使非遗重新嵌入人们日用而不觉的生活之中,从而复原其“生活即文化”的内在逻辑。
(二)激活社区参与机制,恢复传承的社会根基
社区是非遗的生长土壤,也是其延续的核心载体。从文化生态的角度出发,非遗的生命力来自于它在具体社区生活中的存在状态与实践过程。长期以来,非遗保护工作过于倚重政府主导与专家介入,虽然在技术层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社区自身的参与意愿与文化主体性,导致非遗的传承脱离了原本的社会结构和文化语境。因此,要实现非遗的可持续保护,必须从“单向管理”转向“多元共治”,激活社区这一文化生态系统中最具生命力的单元,恢复非遗传承的社会根基。在实践中,推动社区的积极参与,首先要构建起多层次、开放性的非遗议事机制。通过建立“社区文化共建会”“非遗传承议事厅”等平台,引导社区居民、基层干部、传承人、文化研究者等多方主体平等对话、共谋发展路径,使非遗保护从“要我参与”转向“我要参与”。这些机制不应流于形式,而要融入社区日常治理体系,成为一种“自治性”的文化实践平台,使非遗议题从宏观政策落实为社区发展的自觉议程。
(三)构建活态传承机制,突破静态保存困境
传统非遗保护过于依赖“目录登记”“技艺展演”等静态保存方式,难以适应文化生态的动态演变。应转向以“过程性、生产性、功能性”为导向的活态保护机制。一方面,要支持传承人创新实践,推动技艺在当代生活中实现应用与再造;另一方面,应鼓励跨界融合,推动非遗走进校园、进入设计、服务城市文化建设,让非遗以新的表达方式融入现代社会生活,从“博物馆遗产”走向“生活方式再造”。通过构建活态传承机制,突破静态保存困境,让非遗保护工作落实到实际之中。
四、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归根结底是对文化生态系统的维护与重建。从文化生态视角看,非遗不应是“遗存”,而应是“生态中的文化”,是一种在场的文化实践和社会机制。在当前全球化与城镇化背景下,非遗保护应超越“抢救性保护”范畴,走向“生态型重建”“功能型激活”的综合路径。
参考文献:
[1]李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保护路径研究[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22,6(18):45-47.
[2]周艳.文化生态视角下非遗活态传承机制探析[J].社会科学家,2021,10(5):83-86.
[3]胡志勇.非遗保护中的社区参与机制构建研究[J].民族艺术研究,2023,12(2):5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