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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积极作用及实施建议

作者

陈丽莉

云南瀚哲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昆明 650000

摘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将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等各类自然资源纳入统一管理体系,通过确权登记,厘清资源的权属,为国家、社会及企业提供权属明晰、信息准确的资源数据,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资源的合法性与公平性。本文通过探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积极作用及其实施现状,提出相关的实施建议,旨在为资源管理提供可行的对策,促进资源的高效、合理、可持续利用。

关键词: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管理

前言:自我国提出“统一确权登记”这一理念以来,相关的政策与法律法规逐步制定和实施,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面临着法律体系不健全、技术手段不足、社会参与度不高等诸多挑战。通过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能够为资源管理提供系统化、标准化的框架,保障资源产权的明晰,减少因产权不清导致的纠纷和无序开发,不仅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还有助于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目标。

1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流程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国家对自然资源权属进行明确界定、统一登记和管理的重要措施,其流程涉及多个环节,确保资源的权属清晰、流转规范。在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之前,相关部门需要对涉及的资源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这包括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现状等数据的采集,并与土地、森林、水域、矿产等资源的权属信息进行对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地方政府还需组织专业人员和相关部门开展资源的确权核查工作,收集权属证明文件、土地使用证书、环境保护档案等资料,为后续登记打下基础。

在资源的具体登记过程中,前期阶段需要确认各类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益,该阶段可能会涉及权属争议或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为此,政府需通过调查、鉴定、协商等方式,确保资源权属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如果存在多方争议或复杂的历史问题,应通过法律程序或仲裁途径进行调解和裁定,确保资源权属明确无误。资源确权核实完成后,相关部门需要按照规定将确定的资源权属信息进行公示,并通过公告方式向社会公众披露。在公示期满且未发生权属异议后,相关部门将正式为资源颁发权属证书,标志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完成。根据不同资源类型,发证内容可能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矿产资源开采权证书、森林所有权证书等。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后,政府相关部门需建立完善的资源管理档案和信息平台,对已登记的资源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

2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积极作用

2.1 促进资源管理的规范化与透明化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化的管理流程,不仅有助于厘清各方利益关系,减少纠纷,还能够促进资源的公开透明,增强社会公众对资源管理和政策执行的信任。统一确权登记的实施,使得各类资源的所有权不再模糊,资源使用的范围、期限、方式和相关责任也更加明确,减少了历史遗留问题对资源管理的困扰。同时,政府能够通过统一登记系统获得准确、实时的资源数据,便于进行全面规划与监督管理,为后续资源利用与开发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2.2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自然资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而合理利用和高效配置资源,是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明确资源权属信息的基础上,政府可以对资源进行更为科学的规划和配置,确保资源的合理流动与优化使用。确权登记明确了各类资源的使用权和权益边界,不仅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合法的资源使用凭证,也使得资源的流转变得更加规范,减少了因产权不清导致的资源浪费和纠纷,在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通过统一登记,政府能够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应政策,推动资源的合理流转,避免出现资源闲置和低效利用的现象,资源的高效配置也有助于加强区域之间的经济协作,提升整体资源使用效益。

2.3 加强生态保护与环境可持续性

在自然资源的管理中,生态环境保护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统一确权登记,政府能够清晰地掌握各类生态资源(如森林、湿地、水域等)的产权和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对这些资源的监管与保护。此外,通过清晰的资源权属关系,政府可以根据资源的环境价值和社会功能,制定合理的生态补偿政策,鼓励资源所有者保护生态环境,从而形成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基于该机制的推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将更加协调,有助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3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优化策略

3.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确权登记的法律效力

为了优化和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有效推进,首先需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确保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前期阶段应根据不同资源的特点,如土地、矿产、森林、水域等,制定专项的资源确权登记法律法规。这些法律应涵盖资源权属确认、纠纷处理、登记公示等环节,并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与义务。同时,应加强对现有法律政策的修订与完善,确保其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需求,针对新兴资源(如地下水、碳排放权等)可能出现的确权问题,应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定,确保这些资源也能纳入统一的确权登记体系。与此同时,地方管理部门还需要建立健全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确权登记过程中的公开、公正和透明,确保法律得到严格执行,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将为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提供有力支持,避免法律滞后导致的管理盲区或不公平现象。

3.2 推动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共享与高效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信息化建设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中的应用愈发重要。为了提高确权登记的效率和准确性,应推动数字化转型,建设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与高效管理。在搭建信息化平台的过程中,政府需要建设统一的自然资源信息管理平台,整合各类资源的基础信息,如土地、矿产、森林、渔业资源等的权属数据,形成一套完整的数字化数据库。这一平台应具备资源信息采集、管理、查询和监控等多项功能,确保所有资源的权属信息及时、准确地反映在平台中,平台还应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之间的数据互通与共享,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或不流通而导致的资源管理混乱。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应结合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大数据分析技术,为资源的确权登记提供更为精准的数据支持。

3.3 加强社会参与与公众监督,保障资源登记的公平性与透明度

在确权登记过程中,应加强公众参与的机制。例如,政府可以通过公开听证会、公众咨询、信息公示等形式,邀请公众参与资源权属确认、登记内容审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后续在权属登记过程中,特别是在权属争议较为复杂的地区,应该确保相关信息的公开,给社会公众提供足够的了解和反馈的机会。通过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可以有效减少权属确认中的错误和偏差,增强确权工作的公信力。一方面,通过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和投诉渠道,鼓励公众对确权登记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确保整个确权过程公正透明。同时,政府应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及时处理举报案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另一方面,借助社会组织的力量,加强对资源管理和确权登记的第三方监督。民间组织、学术机构及专业协会可以通过独立评估、发布报告等形式,对资源确权登记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帮助政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结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推动资源管理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确权登记,能够有效明确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从而推动资源的科学规划和高效利用。实现统一登记的关键在于完善法律体系、推动信息化建设和加强社会参与与监督,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确权登记的基础保障。法律法规的完善为确权过程提供了法治支撑,信息化建设则通过数据共享与技术手段提升了管理效率,而社会的广泛参与与监督保障了透明度和公正性。综合应用本文提出的优化策略,能够提升自然资源的管理水平,实现资源的合理流转与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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