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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县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问题和建议

作者

付三定

岳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湖南岳阳 414100

摘要:文化遗产是民族记忆的物质载体,而县域作为我国历史遗存分布最广的基层单元,承载着大量未被充分重视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从明清时期的祠堂庙宇到近现代革命遗址,这些看似普通的建筑群实则构成乡土社会的历史脉络。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这些文物在缺乏有效保护的状态下面临消亡危机。如何在发展与保护之间寻求平衡,已成为考验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不可移动文物;县域保护;制度困境;资源整合;文化传承

我国现有76万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超过60%分布在县级行政区域。这类文物多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却因分布零散、单体价值较低而长期被排除在重点保护名录之外。现有文物保护体系主要针对高等级文物单位设计,未能充分考虑县域文物的特殊性。地方文旅部门常面临"多头管理、责任虚化"的困境,部分县级政府甚至将未定级文物视为城乡建设中的"负资产"。同时,民间自发的保护行为因缺乏政策引导,往往陷入修复工艺失范、功能滥用等新问题。这种系统性保护缺位不仅加速文物本体的衰败,更造成地方文化记忆的断裂。

一、县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时面临的问题

(一)基层资源保障机制存在结构性失衡

县级文物保护长期受制于财政投入与资源配置的双重困境。中央与地方在文物保护事权划分上尚未形成科学衔接机制,导致多数县级政府被迫在有限的地方财政中挤出文保资金,往往出现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被挪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文物保护法虽明确规定分级管理原则,但实际操作中大量未定级文物处于"无主"状态,既无法享受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也难以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稳定保障范围。专业技术力量断层现象尤为突出,全国县级文保机构中具备考古学或古建筑修复背景的技术人员占比不足12%,部分县域甚至延续着由文化馆兼职人员代管文物的粗放模式[1]。

(二)制度供给与地方实践产生适应性冲突

现行文物保护法规体系与县域实际需求存在明显脱节。国家层面制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划定标准过于强调历史艺术价值,使得大量承载地方集体记忆的近现代建筑、乡土民居难以进入法定保护范畴。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往往直接套用大遗址保护模式,忽视县域文物分布零散、产权复杂的特点,出现规划文本与实施路径"两张皮"现象。城乡建设规划审批流程中,文物影响评估环节存在形式化倾向,部分县域尚未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导致建设项目选址阶段无法有效规避文物密集区。

(三)价值认知偏差导致保护动力持续弱化

社会转型过程中形成的价值判断标准深刻影响着文物保护决策。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过分强调经济指标,使得占地广、见效慢的文物保护工作沦为"隐形政绩",部分主政官员更倾向于将文物用地转换为商业开发项目。文物价值评估过度依赖专家话语体系,忽视民间记忆、技艺传承等非物质文化要素,造成保护对象选择中的"精英化"倾向。城镇化进程中成长的新生代群体与本土历史文化产生疏离,宗族组织解体导致传统建筑维护的社会基础瓦解,祠堂、庙宇等公共空间逐渐丧失日常维护的社区动力。

(四)技术标准体系难以应对复杂保护需求

县域文物保护面临特殊技术挑战却缺乏针对性解决方案。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传承断代,现代施工队盲目使用水泥、钢结构等替代材料,造成文物建筑"保护性破坏"案例占比达34%。环境变迁带来新型威胁,工业酸雨侵蚀砖木结构、农业灌溉改变地下水位等次生灾害缺乏有效防治规范。数字化保护停留在表面信息采集阶段,三维建模数据未能与结构安全评估系统有效对接,BIM技术应用率低于6%。预防性保护理念推进迟缓,虫蚁防治、微生物治理等日常维护未形成标准化操作流程,多数县域仍沿袭"塌了再修"的被动模式。

二、县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开展的策略与方法

(一)构建多元协同的资金保障体系

在进行管理时,破解县级文物保护资金困局需要建立多级财政联动机制,省级财政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转移支付,依据县域文物密度、经济水平、保护难度等因素设计差异化补助公式,确保资金分配与保护需求动态匹配。探索建立文物保护专项债券发行制度,允许文物资源丰富的县域通过政府信用背书募集社会资本,债券本息偿还与文物活化利用收益挂钩。完善社会捐赠激励机制,对非国有文物修缮支出实行所得税前全额扣除,鼓励企业设立文物保护公益基金。推动金融机构开发"文物修缮贷"等特色信贷产品,采用未来旅游收益权质押、文物保险增信等风控模式。

(二)创新分级分类的法规执行框架

针对县域文物特点构建弹性化管理制度,相关工作人员需要修订文物保护单位认定标准,增设"乡土文化载体""民间记忆空间"等评价维度,将未定级但具有社区认同价值的建筑纳入保护范畴。制定县域文物分类保护指南,按建筑类型、保存状况、使用功能划分差异化管理层级,对宗族祠堂、古戏台等活态文物实施"日常使用+周期监测"的轻型管理模式。建立文物保护预先介入机制,将文物资源数据库接入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实现建设项目选址阶段的文物避让智能预警。试点文物密集区整体保护制度,允许成片传统村落突破单个文物审批限制,实行保护规划"一次编制、分步实施"。

(三)培育在地化保护技术支撑力量

提升县域文物保护专业能力需构建可持续技术服务体系。依托省级文保机构建立"流动工作站"机制,按文物类型组建古建筑、石窟寺、革命文物等专家巡诊团队,提供定期技术督导与应急抢险支持。推动地方高校开设文物修复定向培养班,实行"理论授课+匠人带徒"的双导师制,重点传授传统材料配比、地域性营造技艺等实操技能。建立县域文物修缮企业资质分级认证制度,对具备传统工艺传承能力的小微施工队颁发专项资格证书。开发县域文物监测预警云平台,集成结构传感、环境监测、安防巡查等物联设备数据,实现病害发展智能研判与风险自动分级。编制县域文物修缮材料应用手册,建立区域性传统建材储备库,规范新型材料替代使用审批流程[2]。

(四)激活社会参与的文化认同机制

重构文物保护社会基础需要激发多元主体内生动力。将文物价值阐释纳入县域中小学乡土教材,设计古建筑测绘、碑刻拓印等实践课程,培育青少年群体的文化认知。建立传统建筑工匠认证体系,对掌握地域特色营造技艺的民间艺人授予"非遗传承师"称号,支持其组建专业化修缮合作社。创新文物建筑适应性利用负面清单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祠堂、庙宇等空间开展社区议事、文化展览等非营利活动。推广文物保护责任承包制,鼓励村集体将闲置传统建筑委托给文化企业运营,收益按比例提取维护基金。建立县域文物志愿者积分奖励系统,将巡查监测、文物讲解等志愿服务时长兑换为文化旅游消费券,形成保护与利用的良性互动循环。

总结

综上所述,当前县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已进入系统性治理的关键阶段,既需要正视历史欠账的复杂性,更需把握新型城镇化的时代机遇。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县域文物作为乡土文化基因库的功能将日益凸显,唯有构建起政府主导、专业支撑、市场补充、全民参与的立体化保护网络,才能让散落乡野的文化遗产真正成为赓续文明血脉的活态载体,为后世留存可触摸的历史记忆。

参考文献

[1]海鹏燕. 固原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及发展路径分析 [J]. 明日风尚, 2024, (22): 161-163.

[2]佟晓芳. 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策略 [J]. 中国民族博览, 2022, (24): 20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