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套牌假种驱逐良种危及种业安全的整治成效及今后工作思考
王秀莹 王斌 李红
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宁夏石嘴山 753400
引言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稳定供应的核心要素。优质种子不仅能提高农作物产量,还能改善农产品品质,增强农业的抗风险能力。然而,当前我国种业市场面临着严峻挑战,套牌假种现象时有发生。套牌种子通过用 B 种子包装袋装 A 种子等手段,以次充好,其与正牌种子在抗性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一旦遭遇病虫害、干旱等极端情况,极易出现问题,严重影响粮食产量和质量。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种业市场秩序,挫伤了种业原始创新的积极性,更对种业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为有效应对这一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整治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本文将对我县近年来的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今后的工作思考。
一、基本情况
2020 年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以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充分发挥种业监管职能,以玉米、小麦、水稻、瓜菜等作物种子(种苗)为重点,对我县制种企业、种子经营门店、种苗生产基地开展集中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 980 余 人次,检查种子经营门店 198 家;查处种子违法案件 4 起,罚没款共计 12.931 万元;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0 家;发放宣传资料 12000余份;抽检种子(种苗)样本 1309 个。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防止了套牌种子流入我县市场,至今未发现套牌假种坑农害农现象。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工作组织严密,安排部署到位
针对春耕备耕期间种子销售旺季,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高度重视种子套牌打假工作,召开工作部署会,成立以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董绍兵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平罗县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重点,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高的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二)强化执法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以“生产企业、销售市场、种植基地”为重点,采取日常监管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全面清查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掌握我县现有种子生产企业 20 家,种苗生产基地 7 家的基本情况。
强化田间检查:重点核实田间实际制种作物生长特性与登记作物品种特性是否一致,避免侵犯品种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小麦、玉米两类制种农作物。其中,检查小麦制种企业2 个、基地 2 个、面积 2000 亩、制种品种 5 个;玉米制种企业 3 个、基地 3 个、面积 3500 亩、制种品种14 个。
严厉打击违法案件:采取“检打联动”方式,严肃查处新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查处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件 1 起,销售未经宁夏审定玉米种子案件 3 起。
加强执法协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共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5 次,涉及 50 家。其中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 2 次,随机抽取种子生产企业 20 家。
(三)加大抽检力度,确保用种安全
开展玉米种子质量抽检:严格按照抽检规程,配合区种子管理站,随机抽取玉米种子样品 60 个,进行品种纯度、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
开展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成分检测:我县杂交玉米制种生产单位 5个,生产品种 14 个,制种面积 3500 亩。截至目前,开展 5 次玉米苗期转基因虫、草两项检测,县域全部生产单位、生产品种均在抽检范围内,抽检合格率 100% 。
开展蔬菜种子种苗质量抽检:配合平罗县农技中心对全县瓜类作物种子(种苗)进行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瓜类果斑病抽样检测。瓜种抽检涉及 19 个销售门店、1 个制种企业,共计 250 个样本;瓜苗抽检涉及 11 家育苗企业 40 个样本。
(四)严格备案审核,把好准入门槛
按照“先备案、后上市”的原则,严格落实种子经营审定备案监管,坚决打击未备案先上市的行为。每年受理委托代销备案 95 份,经营不分装备案 1400 份,备案单合计 2000 份。通过备案登记和资质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种子进入流通领域,有效遏制违法经营行为,确保种子质量安全。
(五)宣传形式多样,普法逐步加强
结合执法检查宣传:以口头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种子经营门店、生产企业、种苗生产基地开展面对面宣传,广泛宣传《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处理规定》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等,对违法案件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成效进行宣传报道,增强种子销售者的鉴别假劣种子能力和守法意识。
利用宣传活动普法:利用“农资打假”“3.15 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活动,开展农资普法宣传,主要宣传常见种子套牌形式特点、农资打假等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识假辩假知识,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发放《购买农资注意事项》《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手册》等宣传资料 12000 余份,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存在的问题
从全国各地发生的套牌种子违法案件来看,违法成本低是套牌种子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之一,主要表现为:一是通过直接盗窃或收买研发企业人员获取亲本后进行杂交、繁育出所谓的新品种;二是直接混合使用各种知名度较高、市场行情较好的品种推出所谓的新品种;三是使用与品牌种子名称相近的名称进行傍名牌。
(二)整治的困难
侵权主体多元且方式隐蔽:侵权种子加工、储存地点多为农村及城市郊区,储存方式一般为散籽,包装根据订单即时包装即时拉走,销售针对熟人或熟人介绍,送货上门。一些不法经营者直接进村入户或到田间地头销售,打“游击战”。
品种真实性鉴定存在短板:部分农作物种子同质化现象严重,种子监管部门既没有 DNA 指纹图谱技术,也没有基因比对手段,很难及时识别、鉴定套牌种子。一些有资质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因技术因素,不能及时为行政执法部门提供品种真实性鉴定,且检测周期长(一般至少是一个作物生长周期,并且要在适宜季节进行),不适用于日常监管。
执法监管有冲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农业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为“请求制”,即品种权人向执法大队请求处理品种权侵权案件,此时执法大队是“准法官”身份;在推进案件处理过程中,执法大队又以“执法者”身份进行取证。有些不法经营者以执法大队两个身份介入进行申诉,导致品种权人往往败诉。
四、意见建议
(一)改革完善品种审定制度,健全退出机制
建议国家区、市有关部门探索将品种审定制度转变为品种登记备案制度,强制要求科研单位或经营者到农业部门进行种子备案。例如,将玉米品种审定中基因位点由 2 个提升至 4 个,防止玉米种子同质化。
(二)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市场化持续创新
建议自治区种子管理建立相关平台,督促实现可追溯,严厉打击套包、代繁现象,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激发种业创新活力。
(三)强化市场监管,加大跨区域协同打击力度
加快完善认定体系,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保障种子抽检工作经费。将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程序变为“投诉举报 - 调解 - 行政处罚”,简化执法程序,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对套牌假种行为的打击力度。
未来,我局将继续加强种业市场监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持续打击套牌假种行为,保障种业安全,为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