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汕尾市红色文化立法现状与对策研究

作者

付文娟 蒲昌伟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汕尾 516600

引言:

红色文化蕴含着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伟大精神和宝贵经验,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注重从红色资源中汲取奋进的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红色文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迫在眉睫。汕尾市是广东省革命老区,在中国革命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汕尾拥有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涌现出红宝井、红七军军部旧址等一批珍贵的革命遗址遗迹。然而,随着时间推移,不少红色资源面临损毁风险,亟需抢救性保护。同时,红色文化的时代价值有待进一步挖掘,传承弘扬的途径和方式还不够丰富。这就迫切需要从法治层面,强化红色文化保护传承。通过红色文化立法,把党的创新理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传承要求固化为法规制度,用法治力量护航红色文化建设,实现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一、汕尾市红色文化立法的重要意义

( 一) 弘扬革命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

红色文化里蕴含的是革命先辈的崇高精神与革命理想,依靠红色文化实施立法举措。以法规方式把革命历史、革命传统、革命精神确定好 , 对大力弘扬如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般的革命精神作用显著。汕尾曾是红六军与红七军的关键活动区域之一,“民族团结一致对外”的思想在这里诞生 , 酝酿出敢拼能赢的红七军军魂。着重守护好这些承载革命精神的物化实体 , 使开发利用行为合乎规范 , 让革命精神跨越时空、芳华永驻 , 感召广大党员干部传承红色血脉, 承继精神支脉。

( 二) 保护革命遗产, 发掘文化价值

红色文化资源担当起承载革命光荣历史之责 , 内含着鲜活生动的历史片段。切实守护好红色文化资源 , 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之现实需要 , 也为当代人不可推却的任务。少量红色资源源于自然因素及人为破坏等缘故 , 面临损毁的隐患,依托制定红色文化相关保护法规 , 系统清查全市红色文化资源的现状情形 , 界定好红色文化保护地带 , 科学地判定保护等级 , 界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红色文化保护中的职责 , 构建多样化投入体系 , 实现对红色文化遗存的抢救与系统全面保护[1]。

( 三) 促进红色旅游, 助力乡村振兴

处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背景中 , 汕尾应基于革命老区凸显的红色资源禀赋 , 利用立法引领红色文化跟旅游产业深度融汇 , 探寻一条红色旅游发展的别样新路,立法应将红色资源保护纳入旅游开发基础工作范畴 , 奉行保护期间进行开发、开发期间兼顾保护 ,防止过度商业化开发损害红色文化的本真与庄重。立法当挖掘红色资源的多重效益潜力 ,把开展红色旅游作为传承红色基因、促进老区高质量进步的有效通道,带领实现红色资源到红色旅游吸引物的转化 , 实现红色旅游服务设施升级 , 补充红色旅游配套政策短板 , 打造高水准的红色旅游线路, 推动形成红色旅游市场主体。

二、汕尾市红色文化立法面临的问题

( 一) 红色资源保护开发缺乏统筹

即便汕尾拥有较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可全市红色资源依旧未进行系统的梳理,不足从宏观层面科学筹划的战略布局,各区域对红色资源保护的重视程度高低不等,保护强度参差不齐,保护跟开发脱节的情况相当普遍,有的区域热衷推进红色旅游相关开发。一味紧盯经济利益,未将革命遗址原真性及完整性保护放在心上,造成某些革命旧址受损、对应事迹出现毁坏;某些地方虽意识到保护的关键意义,然而保护办法徒具表面形式,没有系统性、专业性的修缮辅导,致使部分革命遗存长久处于失修境地。此类保护和利用的肆意做法,一定会让红色资源产生破坏与流逸,造成红色文化历史价值及教育意义的减退。尤其是一部分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在民间分散存在的红色史料,因缺乏必要的抢救性保护手段,面临散失之险,有必要引起重视,在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工作里,各部门在职责边界上界定模糊,未具备健全的协同配合机制,文物、文旅、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自搞自己那一套。难以达成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工作上的合力,各部门间信息的共享存在阻碍,工作衔接尚显薄弱,造成某些保护开发项目推进出现障碍,现阶段对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的整体谋划不够充分,顶层统筹存在空缺,对红色资源的系统保护及合理利用造成了制约[2]。

( 二) 革命遗址维护缺乏专门法规

作为红色文化生动直观的物质载体,有革命遗址,是革命历史鲜活的实证,它们既再现了革命斗争的艰苦岁月,更饱含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怀。就当前而言,汕尾尚无成体系的革命遗址保护法规,关于革命旧址、纪念设施的认定标准、保护范围以及修缮规范等尚无明确条文。纵然汕尾身为革命老区,富含大量革命遗址资源,可鉴于必要的法律保障匮乏,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范畴的革命遗址数量有限,不少革命旧址好似深藏闺阁无人知晓,长时间处于无人顾及的情形,有关部门处在革命遗址保护修缮阶段。由于缺少可付诸实践的法律依据,面对破坏革命遗址资源的举动常常一筹莫展,执法力度未达预期水准,难以对违法之举实施有效制止与处罚。因缺乏针对性的保护条例,革命遗址保护找不到稳定的资金供应渠道,专项保护经费呈现严重缺口,致使诸多革命旧址陷入年深日久、破败不堪的境地,革命遗存的历史风貌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迫切要开展抢救性保护行动。可采取立法的办法, 给出各级政府的职责界定, 凝聚文物、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合力制订合理的修缮方案 , 划定专项资金 , 对濒危革命遗址做修旧如旧式的稳固维护操作 , 维系遗址的生命延续,开展“红色文化 + 旅游”发展模式探索 , 定制绝佳红色旅游路线 , 倡导依托革命旧址搭建党性教育基地、开发文创衍生产品 , 在保护阶段达成发展 , 在发展行进间落实保护, 赋予革命遗址鲜活生命力, 展现全新生气。

( 三) 红色文化传承弘扬机制不健全

红色基因是中国共产党精神上的内核,为革命事业的代代相传筑牢根本基石,就当前而言,汕尾红色文化传承弘扬机制健全度不足。宣传教育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从宣传所采用的方式,红色文化宣传的方式十分单一,主要借助课堂教学、参观游览这类传统途径,缺少能引发互动的吸引力,难以对青少年形成强大感染力。单向灌输式的说教,难以撩动青少年的兴趣心弦,红色故事感染力明显消减,就宣传内容而言,红色文化宣传未展现出亲民姿态,缺少对革命历史、先烈事迹的深度挖掘与生动呈现。还需进一步挖掘并阐发红色资源背后的感人故事、思想内核与时代价值,令其真正触及心弦,激起情感共振。就宣传的平台而言,未充分借助新媒体达成红色文化的传播,红色资源在数字化应用方面的水平欠佳。未充分利用青少年热衷的网络平台、短视频、数字展馆这类新媒体渠道,传播效果明显弱化,红色文化在“贴合生活”上不到位,尚未做到入脑沁心。社会参与红色文化传承的机制完善性欠佳,针对志愿服务与社会捐赠等活动的政策激励力度欠佳,应加大群众性红色文化活动的组织动员强度。社会力量参与深度广度皆存在不足,应提升红色文化在社会生活里的融入程度,红色文化弘扬还未完整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格局,经常性及规范化的宣传教育机制尚需建设完善[3]。

( 一) 系统梳理红色资源,科学规划保护开

三、推进汕尾市红色文化立法的对策

应开启红色文化立法的步伐,首先得全面梳理一番红色资源,界定红色资源调查、登记、认定的制度要求,创建专门的相关机构,实施红色资源的全面普查,探清资源家底,须系统搭建红色资源数据库,实现红色资源信息的数字化记录,为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添支撑。立足这一基础,依照分类分级去选定保护对象,实施针对性的保护标准制定,立法要厘清规划的引领效力,筹备编制全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划,做好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统筹,促进红色资源保护跟红色旅游发展良性协作互动,规划应清晰阐明保护传承的整体思路、目标及重点项目内容。推出分区分类的保护办法,抉择近中远期保护传承的路线走向,需依靠规划实施统领,提高规划权威及其约束效力,保障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步入有序轨道。能借助信息化的手段,对涵盖全市革命遗址、革命旧址、革命史料等的红色资源执行数字化采集与存档,建立可容纳资源名称、类型、所属年代、空间位置、现存状态等信息的数据库,就老革命的纪念地点、根据地旧址之类,能明晰划定保护界限,设定专项保护名录;针对革命所涉的文物、史料等,各自制定征集、保管、修复的标准细则。革命遗址开展抢救性、预防性保护,还可借助数字化信息作为依据,可借助无人机航拍、激光扫描等技术途径,精准衡量革命遗址当下的情形,搭建三维数字模型,依靠大数据展开分析,及时找出革命历史建筑潜在的损毁隐患,制订贴合实际的保护举措。若借助建立革命遗址健康档案,实施对革命历史建筑结构变形、裂缝扩展情况的动态监测,即刻采取加固、修缮等方面的抢救保护,数字化信息依旧可给虚拟展示、互动体验等提供数据上的支撑,赋予革命遗址灵动生气。采用VR、AR 等前沿技术,以全景形式再现革命历史场景,使观众仿若置身其中体验革命进程,燃起爱国激情[4]。

( 二) 制定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明确责任主体

革命遗址作为红色文化的关键承载之物,应迅速让《汕尾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得以出台。依靠法治保障筑牢革命遗址保护根基,立法应精准界定革命遗址的范畴,把革命旧址、会议旧址、革命史迹等纳入到保护对象里面,就分类分级情形设计保护方式。需严格实施原址保护举措,最大程度保障遗址的原真及完整属性,立法要明晰革命遗址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出防御红线,严格把控保护范围内从事的建设活动,禁止开展可能危及革命遗址安全与风貌的项目,需健全革命遗址审批机制,对革命遗址周边建设项目严格审批把关,立法应当划清保护主体的责任范畴,把政府统筹规划、部门监管执法、所有人管理维护等法定责任压实到位,形成多主体携手的革命遗址保护格局。以汕尾学宫、鮀城书院等德育教育基地为依托, 订制“小小解说员”“小小红军”等红色体验文化课程引领青少年在互动交流中汲取革命传统教育滋养,与高校、党史机构一起搞革命史料抢救项目, 采用口述访谈、老物件收集等形式, 对民间散乱存放的革命历史资料实施抢救保护。支持汕尾本土作家创作红色体裁的文学作品 , 借灵动故事叙述革命先烈事迹 , 以创新传承红色记忆底蕴,在全市的机关、学校、企业及农村等地普遍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主题实践活动 , 引导干部群众借学史明理来稳固理想信念 , 在知史敬党时传承红色血脉 , 集结起迈向新时代的精神动力。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不同类型革命遗址保护要求,有关紧要的革命旧址,譬如烈士生前的故居、革命群众集会场地旧址等。必须保障按原址原貌实施保护,防止任何随意的改动与损毁,应优化日常管理维护的制度体系,落实专人职守制度,按规定周期实施检查维修工作,迅速把安全隐患消除掉。针对暂未纳入文物保护单位范围的革命旧址,同样要比照文物保护的要求,采用必要的保护办法,譬如设立保护标识牌、成立管理机构等,修缮举措需依照“修旧如旧”原则,留存历史底蕴,留存革命记忆余韵,要切实严格审批步骤,保障修缮方案科学恰当,力求极大程度呵护革命遗址的历史本真。立法需要明确区分各保护主体的具体责任,恰似由文物部门领头开展,伙同自然资源、住建、林业等部门对革命旧址及周边环境开展保护事项;日常管理维护的职责交由革命旧址所在地镇[5]。

( 三) 完善红色文化传承机制,创新宣传教育形式

党和国家的精神瑰宝中,红色文化占据一席。以立法完善红色文化传承发展方面的机制,创新手段途径,牵引红色基因进驻人心,应扩充宣传教育形式内容,恰当借助红色资源,讲得引人入胜的红色故事,增强红色文化触发的吸引感染力量,从立法层面明确红色文化阵地建设要求,提升革命纪念设施规划布局水平。健全革命历史纪念处所、展览馆等红色文化依托,搭建沉浸式体验学习红色文化的灵动课堂。应拓宽红色文化的传播途径,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推行花样繁多的红色文化活动,让红色文化渗透到千家万户,应立法以健全多方共同参与的红色文化传承机制,夯实制度保障基础,召集各界相关力量,让红色基因融入社会点滴、浸润公民内心。应鼓动社会力量在红色文化的挖掘、保护与传承上发力,资助红色文化研究机构、民间团体去进行红色文化宣传教育事宜,缔造全社会携手传承红色基因的蓬勃气象。要借助立法明确“红色文化 +”宣传教育导向,推动红色文化与文艺创作、影视制作、文创开发实现深度融合,创作一批思想性与艺术性皆卓越的红色文化作品,采用沉浸式感受、情境化教学等创新手段,创作全新的红色文化课程及研学线路,增添互动活力与参与体验感。可借助核心革命旧址,构建革命题材影视实地拍摄地点,使游客“置身”革命年代,领悟红色历程铸就的精神品格,策动革命旧址周边村居开展红色民宿开发,以革命故事为蓝本设计客房,营造仿佛亲历的体验,应大力挖掘本地红色文化资源,把革命先辈的感人故事讲好。采用微视频、H5、手绘长卷等新型媒体形式,用鲜活语言及生动画面凸显革命先烈的崇高精神,推动干部群众落实红色价值、承接红色基因。在中小学推行红色研学实践活动,缜密设计研学前行路线,把革命旧址与史迹相串联,引导学生于实地考查时沐浴红色文化的熏陶,需把红色文化引入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研制精彩纷呈的红色文化校本课程,促红色基因在青少年心中萌芽扎根,采用创新的宣传教育形式,让各位干部群众在红色氛围里坚定自身理想信念,承接红色薪火[6]。

结语

历史可谓绝佳的教科书,从汕尾大地萌生的红色文化,浸透着革命先烈“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硬汉风骨,映照出中国共产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