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路径分析
吴艳辉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山西吕梁 035300
摘要:本文针对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对二者的融合路径探究。先简要介绍了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之间所存在的协调互补关系和辩证统一关系,明确党的建设要点和党建引领作用,据此提出了能够有效助推党建与纪检监察实现创新发展和有效融合的六大措施,包括政治定位、廉政教育、治理监督、信息化建设、党组织结构调整、复合型人才培养。旨在为党员干部和各组织的实际工作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导,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关键词:党建工作;纪检监察;逻辑关系;融合路径
引言:为尽快解决制度执行力不够、融合工作成效缺乏厚度等问题,需加强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研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党的建设中的政治保障作用、纪律约束作用和监督促进作用,不断完善对二者融合的理论内容,优化党内监督机制,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
一、党建与纪检监察之间的逻辑关系
(一)协调互补关系
从全面从严治党的角度出发,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均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落实的重要途径,二者在目标上高度协同,在根本宗旨上趋于一致,在工作职能上实现有效互补。党建工作的展开与治党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能够使党在始终保持先进性的基础上,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展开做出指引,纪检监察工作也可在此基础上展开监督执纪问责,为党建工作保驾护航。
(二)辩证统一关系
党建工作能够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并由此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政治保障,传递正能量;纪检监察工作则通过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党建工作在实际落实中所出现的问题,以保证党风党政的严肃性,推动党组织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二者在相互促进中,从目标指向、工作内容等多方面实现了内在统一,由此在党内治理体系中形成了具有稳定结构的统一工作整体,降低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概率。
二、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发展与融合路径
(一)坚持政治机关定位
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引领作用,将其作为坚持政治机关定位的首要任务,为党建与纪检检察工作的融合发展提供根本性长期指导。
第一,对党忠诚,积极开展各类政治学习活动,加强对各个党员工作素养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引导,掌握“对党忠诚”政治要求的具体内容和着力点,为党员干部牢住思想根基。
第二,全面剖析“国之大者”的深度内涵,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支部精神,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强化党员的责任担当意识,正风肃纪[1]。
第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鼓励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总结其在政治学习活动中所得经验,深刻领悟“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基本内涵,积极贯彻落实党建工作任务与“三会一课”,维护党组织纪律,确定党在新时代发展与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使命要求,增强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在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融合中,严格遵循党管干部的根本原则,盯紧“关键少数”,将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和长期性工作,党员干部应端正自身工作态度,定期开展新思想学习与精神传达交流活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建立健全基于各责任主体的“四责协同”工作机制和“一岗双责”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对推动党组织廉政建设、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中的引领作用,端正工作态度,在自身工作实践中不断体会党中央精神实质,增强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深化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既要全面打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又要在廉政教育与作风建设中不断实现党组织自身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的同步增强,弘扬清风正气,宣传廉政文化。
(三)落实日常治理监督
将日常监督作为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重点,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实际治理效能。
一方面,围绕实际工作任务,严抓业务工作重难点。实现党建工作重点与业务工作难点的有效衔接,基于新时代对党的建设的实际需要,确定党建工作的长期路线与方针政策,保证纪检监察的各项工作均能在党建引领下开展。
另一方面,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日常治理与监督格局。确定好执纪监督的工作着力点与落脚点,明确日常监督的工作标准与内容,保证日常监督工作的常态化与持续性,全面检查党员干部是否在日常过程中存在作风表现不良、廉洁自律意识不足、违反政治纪律规矩等行为。以战略性制度安排方法,保证党建与纪检监察融合中的各项重大决策能够完成全面部署与深化落实,严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设置党员干部工作高压线[2]。
(四)强化信息化建设
当前社会的数字化发展和智能化创新已取得了较为不错的成效,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在各行业中的应用,已经能够帮助各领域实现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的发展目的。特别是对于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来说,信息技术为二者的融合提供了更加高效的载体和更强大的技术动力。
一是可搭建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的信息化平台,利用电子政务工作模式,整合各类信息资源,为党组织的日常服务与管理工作,以及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全面数据支持。
二是可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持续对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开展全流程监督,基于现有纪检监察工作流程,构建信息化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分析当前电子资料的内部数据,判断党建工作中是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这种监督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主观因素对检查结果的干扰程度,根据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和廉政学习的积极性和成果,判断该党员的党性修养,必要时可对存在不良倾向的党员采取严肃处理措施,从源头上化解廉政风险,净化党员生存发展环境。
(五)调整机关党组织设置
根据当前实际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确立以党建创新为载体、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的工作规划,打破传统单一式党支部划分标准,充分考虑纪检监察工作与党建之间的关联性和协同性,通过优化党支部设置的方法,不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使各岗位党支部组织党员能够在发挥自身实际工作价值的基础上,形成发展合力,助推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的优势互补、团结协作,为监督执纪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持续开展针对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与教育活动,增强业务培训与实践锻炼的多样化与丰富性,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比如,以一周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培训,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者能够在学习活动中深入理解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保证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思想的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相契合,必要时还可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合理调整现有队伍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效能,发挥复合型人才在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中的突出作用。
结束语:综上所述,各级领导干部应抓住党建与纪检监察之间逻辑关系,确定好党建工作的开展方针以及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业务,采取更多具有现代化与规范性特征的措施,推动二者的深度融合,增强工作责任落实力度,形成党建与纪检监察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发展机制,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纪检监察。
参考文献:
[1]姚彦存.新时代新征程背景下纪检监察机构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新引擎”[J].世纪桥,2024,(22):27-29.
[2]刘刚.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与企业党建融合路径探究[J].珠江水运,2024,(06):7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