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专业背景多元化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及启示探究
庚梦琪
上海空间推进研究所 上海 200114
1.外部董事及专业背景分布现状
1.1 外部董事定义
外部董事,是指既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也不负责执行具体的公司事务的董事。可见,外部董事是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且脱离出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人员。因此,对于董事会各项决策而言,外部董事的决策意见相对更加具有客观性和公平性。
1.2 外部董事专业背景分布现状及原因
一是不同行业外部董事专业分布不尽相同:如金融业以财务、风控背景为主,辅以法律合规人才;科技企业偏好技术研发和资本市场专业组合;制造业则强调企业管理和工程技术等专业背景。二是国有企业中,外部董事专业相对集中:对于国有企业,董事会职责更多地发挥在防风险作用,因此股东往往选配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专业背景人员。
究其原因,主要是国有企业形成了以国资委管理的中央或地方集团企业内部领导人员唯才是举的惯性做法,将非国资管理及其他同级别人员排除在外,导致国资委选聘人才渠道狭窄、匹配性人才缺乏。1
2.外部董事专业背景多元化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
2.1 正向促进作用
2.1.1 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
随着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机制不断完善,“选优配强”外部董事成为国有企业解决“内部人控制”“一把手”决策模式等企业治理问题的主要方式。外部董事一般是各股东方委派的专业领域的佼佼者,可为公司的战略规划、风险管理、技术创新、财金管理、经营管理等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外部董事独立于企业经营管理的特殊身份,使其内部沟通相对顺畅。2
2.1.2 强化企业监督与风险防控能力
从监督检查角度,法律背景董事可以对公司法律事务实时关注,避免纠纷案件发生;财务背景董事可以对公司现金流、信用贷款、两金等财务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国有企业和股东的利益;技术背景董事可以对科研创新中的技术难题提供解决思路,确保研发赋能企业;战略背景董事可以对公司战略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以确保公司发展方向与股东意愿保持一致。
从防范风险角度,法律背景董事可以强化合规审查,财务背景董事可以预警财务风险,技术背景董事可以提示技术风险,战略背景董事可以预告新思路和建议。外部董事多元化的背景结构为企业经营管理搭建一张风险防范网络,为可能突发的各项风险预警并准备措施。
2.2 潜在挑战与负面效应
2.2.1 认知冲突
专业背景差异董事在使董事在同一问题上的关注侧重点不同。例如,关于投资新产线,开发新产品的决策事项,业务背景的董事主要关注市场需求、产品竞争力等;技术背景的董事往往更关注产品所应用技术的先进性、创新性和可行性;财务背景的董 常更偏向从项目的投资回报率、现金流周转等方面考虑。当多个方面的认知程度相差不多时,可能会引发认知冲突,甚至使得决策事项迟迟难以推进。
2.2.2 表面多元化但实际贡献趋同
“表面多元化”本质上是个组织行为学问题,其核心矛盾在于:董事会成员简历上的多样性不等于认知多样性。比如董事会成员里有财务专家、法律专家和技术专家,但实际讨论时财务专家只谈预算合规,法律专家专注条款风险,技术专家坚持技术参数,结果每人都只在专业舒适区发言,对跨界议题集体沉默,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普遍现象,财务问题交给财务专业董事,风险问题交给风险专业董事,技术专家交给技术专业董事,一个问题被人为割裂成几个不同专业。
2.2.3 决策风格差异引发的决策延迟或失误
此类负面影响主要存在于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决策上。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不确定性,不同决策风格背景的董事会态度不同。保守型专业背景的董事,可能更倾向于稳健的决策,希望通过较长时间的政策研究和市场观察,再投入资源,避免冒险。而激进型专业背景的董事,可能更愿意尝试新的商业模式和业务领域,追求高风险高回报。决策风格的截然不同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决策延误甚至决策失误。
3.面向国有企业实践的启示
3.1 将企业战略与董事会席位配置相关联
国务院国资委推行的中央企业外部董事配备“1+1+N”原则,是优化董事会结构、提升治理效能的核心机制。3 除子企业正职或相当职级负责人,以及熟悉财务、金融、法务、审计的专家是固定职务和专业配置外,“N”则为配备背景多元化的董事会结构提供了更多可能性。需注意,外部董事专业背景多元化绝非人才拼盘,而是企业构建战略免疫系统的核心框架。
从企业性质上看,如企业为科创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双百企业等,建议外部董事以技术专业背景为主。从企业所处行业来看,如企业为生产制造型企业,建议外部董事以市场研究、经营管理专业背景主。从企业发展阶段来看,如企业为加速成长型企业,建议外部董事以资本运营、财金管理专业背景为主。
3.2 提升外部董事全面履职能力
一是常态化组织外部董事进行培训,为外部董事构建全面的知识体系提供路径,主要是组织外部董事参加除专业背景知识之外的培训课程。 行 建 董事专业互补的“议题预审-聚焦问题-补充决策”的机制。如对技术性强的 题听证,由此类专家进行问题聚焦,再结合所聚焦的问题,进一步针对性寻求相关专业背景的专家意见,共同为此议题的决策流程提供专业建议。
3.3 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发挥
《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指出“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为董事会的决策过程提供咨询和建议”。一是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对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权利、义务进行明确,对专业委员会的议事频率、规范、成员发表意见情况进行制度约束。二是形成专门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制度。专门委员会围绕议案进行研究讨论后,以极具专业性的报告提交董事会决策,既能将专业意见聚拢,又可以为决策过程提升效率。
4.总结
董事会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外部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如何发挥最大的专业价值为董事会决 业意见, 是公 司治理中不断研究和推进的问题。但毋庸置疑,外部董事专业背景多元化是提升国有企业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的必然举措,是国有企业建设好、发挥好董事会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姜睿.新公司法颁布背景下对重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思考[J].河北法律职业教育,2024,2(02):121-125.
[2]谢玉琪,赵学美.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制度对公司治理的机制影响研究[J].现代商业,2024,(15):6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