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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学生校服产品监督抽查质量分析报告

作者

拉扎提·托合达尔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纤维检验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835000

中图分类号:TSS941 文献标志码:J

引言

学生校服是学生日常穿用的服装,其质量是否安全是关乎到学生的身体是否受到危害的问题。一是劣质面料或者有损人体健康的有害化学物质会导致学生皮肤过敏或者是呼吸道的刺激,严重的时候会危害到学生的身体健康。二是学生校服的耐穿度和舒适度决定了学生在校的活动和学习是否受到了良好的影响。三是学生校服的合规性能够避免学生的意外伤害以及防止一些事故发生,因此加强对学生校服的质量监管工作,保证学生校服的安全、舒适、耐穿对于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伊犁州州直内中小学校服产品品质情况,更好的开展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更好地发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以下简称伊犁州纤维检验所)纤维检验所在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科学精准监管方面的支撑作用。伊犁州纤维检验所按照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工作安排,于2024 年 8—9 月份着重对伊犁州直内中小学生校服生产企业的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此次监督抽查工作开展的情况做简要总结分析。

1 监督抽查基本情况

1.1 监督抽查原理

(1)坚持统筹的原则。由新疆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伊犁州纤维检验所配合完成。监督抽查工作以统一流程安排、统一组织实施、资料上报汇总,统一验收的方式进行。

(2)持续开展样品购买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伊犁州纤维检验所及纤维制品监督抽查工作全面实施买样制度。样品由新疆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付费的方式从被抽样的企业和经销商手中购买[1]。

1.2 抽样要求

(1)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2)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3)每批次抽样数量2 件(条、套),其中1 件(条、套)作为检验样品,1 件(条、套)作为备用样品。如产品属于短裤等尺寸较小产品,检验和备用样品各增加1 条。

1.3 监督抽查总体概况

2024 年8-9 月,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伊犁州州直内学生校服进行了学生校服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抽查地点为伊宁市、伊宁县、察布查尔县、巩留县 特克斯县、 尼勒克 新源县、霍城县、奎屯市。由伊犁州纤维检验所工作人员及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执法人员 同到 企业,销售单位(个体经营户)及中小学校等地随机抽查学生校服50 批次。

此次学生校服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如下:

(1)面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 ;

(2)甲醛含量(mg/kg);

(3)pH 值;

(4)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5)耐湿摩擦色牢度(级);

(6)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7)耐水色牢度(级);

(8)耐皂洗色牢度(级)。

抽查的 50 批次样品有2 批次不合格品,合格率为 96.0% :其中17 批次为伊宁市抽样,0 批次的不合格品,100.0%的合格率;伊宁县抽查的样品有8 批次,不合格的有 1 批次,合格率为 87.5% ;察布查尔县抽查的样品有2 批次,不合格的有0 批次,合格率为 100.0% ;巩留县抽查的样品有3 批次,不合格的有0 批次,合格率为100.0% ;特克斯县抽查的样品有4 批次,不合格的有1 批次,合格率为 75.0% ;尼勒克县抽查的样品有3 批次,不合格的有0 批次,合格率为 100.0% ;新源县抽查的样品有5 批次,不合格的有0 批次,合格率为 100.0% ;霍城县抽查的样品有 6 批次,不合格的有0 批次,合格率为 100.0% ;奎屯市抽查的样品有2 批次,不合格的有0批次,合格率为 100.0% 。

2 学生校服监督抽查质量状况分析

2.1 不合格学生校服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情

本次监督抽查了伊犁州州直内的生产企业,销售单位(个体经营户)及中小学生校服共 50 批次,不合格产品情况。

2.2 学生校服监督抽查不合格项目的原因分析

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标准明确规定,直接接触皮肤的校服产品,棉纤维含量单个技术指标标称不得低于 35% ,其他组合比例可按需确定。判定该指标是否合规,依据 GB/T 31888—2015 中 4.2.1 条,需采用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的判定方法,后者 7.3 条指出,产品含两种及以上纤维时,标签上每种纤维含量允差为 5% 。

然而,此次监督抽查发现,部分学生校服产品明示的纤维成分及含量允差大于这一标准值。究其原因,一是校服生产企业对面料管理不善,将不同批次面料制作的校服纤维含量混淆后标注,导致实测与标识值差异超标;二是部分企业质量意识淡薄,未对采购原料全部送检,有的为节省成本直接使用,有的购买以次充好产品且不送检,仅按生产商自报数据标注;三是部分企业对相关标准重视不够,仅了解大概,未能准确理解和执行标注要求。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校服的质量与合规性,亟待加强监管和企业自律,确保校服质量符合标准。

3 工作建议

针对此次监督抽查校服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其一,强化培训,规范标识。伊犁州纤维检验所要加大对州直校服生产销售企业的质量标识培训力度。当前企业因对标准差异不明、专业人才短缺,导致标识差异大、完成难。纤监机构应主动与企业、学校对接交流,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纤检所,指导企业落实检验制度,开展质量检测,做好标准宣传与技术指导。

其二,严控原材料。生产企业要增强质量意识,熟悉校服标准,采购时严格把关,建立健全进货检验制度,通过自查、委托检测或送检等方式,确保原材料符合标准,从源头保障质量。

其三,落实“双送检”。教育机构要严格把控“双送检”,明确合同技术指标。学校招标采购不能只看价格忽视质量,且要重视后期生产管控。鉴于企业与家长对接不畅、家长监管难,应推进“双送检”制度,让多方共同参与质量把控。

其四,加强宣传。开展全方位的校服质量安全宣传,借助多种渠道向企业、学校、学生和家长宣传标准知识、典型案例等,提高各方安全意识,以全社会监督倒逼企业提升质量,营造共管氛围。

参考文献:

[1]刘宋文,贾绍文,杨博,等.安徽省纤维检验局 2023 年学生校服、婴幼儿服装面料质量监测分析报告[j].中国纤检,2024(03):31.

[2]GB/T 29862-2013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S].

[3]刘青青.2023 年山西省委托检验学生服产品质量分析报告[j].中国纤检,2024(07):41.备注说明:

基金项目:无

作者简介:拉扎提·托合达尔拜(1987-),女,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纤维检验

联系方式: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纤维检验所,18699957159通讯作者:拉扎提·托合达尔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