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
程瑾
永平县检验检测所 云南大理 672600
引言: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强化食品安全源头保障的核心环节,也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健康意识增强,社会对优质安全农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临新的的挑战与机遇。永平县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始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要内容来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永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1.1 组织机构。永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已初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模式。在组织架构方面,建立了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等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县级层面由永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具体业务,乡镇层面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配备专职或兼职监管人员,村级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实现了监管责任体系全覆盖。
1.2 制度建设。永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永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永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农药兽药定点经营、产品质量追溯、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制度,建立了农资生产经营信息管理平台,初步构建了农资经营诚信体系。
1.3 监管主体。永平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受农业产业发展规模小、加工贸易比重低、市场发展竞争力不足的影响,呈现“小、散、乱”的特点。全县共有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1500 余家,其中:小规模农户 1280余家,占85%,规模化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等160 家,占15%。这种主体结构导致源头监管难度大,质量控制标准难以统一实施。
1.4 监管措施。主要以日常巡查、监督抽检、违法查处、宣传教育为主,结合“三品一标认证”、“名特优新登记”、绿色生产技术推广、生产加工标准制定、质量监管平台追溯、信用信息公布等工作措施,重点以“双随机一公开”、定量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为抓手,形成综合监管和引导工作机制。
1.5 监管能力。全县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员34 人,基础检测设备2 套,监测车2 辆,具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能力;7 个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配备速测设备,能开展初级筛查工作。
1.6 监管成效
1.6.1 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建设。
县级成立了永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统筹协调工作,成立了,负责全县检验检测工作,在乡镇综合保障和服务技术中心设置农业工作组,明确监管人员,村级明确兼职监管人员,构建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管网络,实现了监管重心下沉。建立了永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县农业农村局与各乡镇农业部门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将监管任务细化分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农产 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参与,定期研判风险隐患,协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6.2 逐步强化检验监测机制
永平县将检验检测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基础检测设备,以农药残留为主要监测指标,重点开展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应急监测。各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配置快速检测设备,对辖区内生产基地和集贸市场的农产品开展日常速测筛查。2024 年全县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样品2680 批次,定量检测样品350 批次,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12 批次,监测合格率98%以上,查处违法案件2 起。
1.6.3 持续推进标准化生产
永平县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从源头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围绕核桃、蔬菜、水果、生猪等主导产业,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关键技术。全县创建标准化示范基地10 个,其中:县级示范基地8 个,州级示范基地2 个,示范面积13.28 万亩,辐射带动农户4.2 万户。
大力推进“三品一标”、“名特优新”认证登记。出台扶持政策,鼓励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名特优新产品登记,加强对认证产品的证后监管,定期开展抽检,严格执行退出机制,确保认证产品质量。截止2024 年12 月,永平县获得“三品一标”认证共计认证主体41 个(认证企业40 个,事业单位1 个),产品 128 个。其中:有机食品认证企业 19 家(博南山茶业有限公司同时获得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产品54 个;绿色食品认证企业10 家,产品59 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11 家,产品14 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 个。加强对认证产品的证后监管,定期开展抽检,严格执行退出机制,确保认证产品质量。
培育重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政策扶持和技术指导,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在标准化生产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实行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生产管理、统一质量检测、统一品牌销售的“五统一”管理模式,有效解决了小农户生产标准不一、质量控制难的问题。共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68 家,其中:龙头企业26 家,合作社及家庭农场142 家。
3.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生产源头监管难度大。
永平县农产品生产的主体分散、规模小的特点,给源头监管带来严峻挑战。全县85%的农产品由小规模散户生产,普遍存在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生产技术水平低、对质量安全生产记录、质量追溯、违法处罚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在农药使用方面, 部分散 安全间隔期规定, 目追求杀虫效果而超量使用农药,甚至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在农业投入品监管环节, 部分农资经营店存在进销货台账不健全、购买信息登记不完整等问题,给追溯管理带来困难。据调查,全县农资店中有近 30%存在台账不规范情况。流动摊贩进村入户销售、在乡村集市流动销售。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不法商贩为牟取暴利,暗中销售禁用农药。
3.2 重点农产品的监管风险突出。
全县大宗农产品有核桃、肉牛,主要农产品有水果类:枇杷、香蕉、芒果、葡萄、猕猴桃,蔬菜类:白菜、西红柿、黄瓜、芹菜、韭菜等,分布在广大山区,涉及全县 7 个乡镇,75 个村民委员会,21000 多户农户。大多为农户零星种植,规模小散乱,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立体气候明显,导致农作物病虫害多发易发,农药使用量较大,农药残留超标风险高。为防治蚜虫、象鼻虫等害虫,滥用噻虫嗪、吡虫啉等新烟碱类农药现象普遍,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大。
3.3 监管体系能力建设滞后
永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仍存在专业人员不足、监测设施设备落后、监管经费不足等突出问题。县级监管人员仅7 人,需负责7 个乡镇、200 余家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工作,任务量远超负荷。乡镇监管职能并入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仅设农业工作组,且多数身兼数职,专业能力不足且流动性大,难以有效履行监管职责。专业检测人员只有2 人,且学历层次不高,本科以上人员严重缺乏。
在检测能力方面,县检验检测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施设备不足,仅能开展水果、蔬菜等常规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重金属残留检测,兽药残留的检测能力缺失,无法满足畜禽产品、水产品及高山生态茶等地方特色产业的检测需求。乡镇检测室建设滞后,快速检测覆盖范围有限,难以支撑监管需求。定量检测送州级机构周期长达2-3 周,待结果出具时农产品已销售完毕,失去风险防控意义。
投入运行保障方面,由于县级财政困难,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未列入财政经预算,导致工作计划难以系统制定,检测频次和覆盖面受限,无法开展大范围检测及监管工作。3.3 追溯体系建设和市场准入机制缺失。
永平县虽已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但因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数据不全、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度低等原因,尚未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市场准入和基地准出制度尚未全面实施,除生猪等个别产品外,大多数农产品未经产地检测即进入市场,导致源头管控与终端监管脱节。
3.3 普法宣传与责任落实不到位。
普法宣传覆盖面小。调查显示,约60%的小规模生产者未参加过正规培训,对禁限用农药名录、安全用药知识知之甚少。部分农户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农药效果越强越好”,缺乏对农药残留危害的认识。
宣传方式单一。主要依靠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培训等传统形式,缺乏微信、抖音等新媒体运用,缺乏通俗懂的图文视频材料。30%的生产者反映下发的《禁限用农药名录》等技术资料内容过于专业,难以理解和应用。
监管责任落实和生产责任落实效果差。各级监管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具体,网格化监管及网格员制度执行不完善,违法查处威慑力不明显。部分生产经营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被查到概率低,处罚也不重”。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失信惩戒机制缺乏配套结果使用制度措施,没有与行政许可、项目扶持、市场准入、品牌打造等结合,不利于形成有效的市场监督制约和激励竞争机制。
4.加强监管工作的对策建议
4.1 健全监管主体源头防控。
针对永平县小规模生产者众多的特点,对生产经营主体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创新管理模式,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主体承诺+农户联保”的网格化制度。在每个行政村设立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负责本村生产主体的日常巡查和技术指导;要求所有生产经营主体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不使用禁限用农药的义务;鼓励农户建立联保小组,相互监督农药及投入品使用情况。确保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生产环节全覆盖,监管产品全覆盖。
4.2 强化生产资料及农业投入品源头管控。
建议在现有农资监管平台基础上,全面推行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初级加工包装、运输设施设备等农业投入品“进销存电子台账”管理,实现从采购、销售到使用的全程可追溯。
4.3 加大重点农产品专项治理行动。
对豇豆、豆芽、芹菜、韭菜、荔枝、香蕉、芒果、柑橘、黄鳝、牛蛙、泥鳅、鲫鱼等高风险品种,制定专项监管方案,推行生产档案电子化管理、实施“一品一策精准整治”。
4.4 完善监管体系建设,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4.4.1 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建议在县级层面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农业执法等机构力量,设立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增加人员编制,确保专职监管人员不少于 30 人。乡镇监管站配备2-3 名专职人员,村级设立协管员岗位,形成“县有专业队伍、乡有专职人员、村有信息员”的三级监管网络。
4.4.2 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建议县级财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检测工作常态化开展。为县检验检测所配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仪-质谱联用仪、ICP-MS 等精密设备,扩展农产品检测参数至 200 项以上,满足农(林、畜、水)产品、粮油及粮油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资源与环境等领域的监管需求,年定量检测达1000 批次以上;在农产品主产区乡镇建立标准化快检室,配置先进速测设备,提高筛查效率。
4.4.3 加快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市场准入机制建设。建立全县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将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管理,鼓励小农户通过合作社或村级组织参与追溯体系。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同时,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要求进入批发市场、超市的农产品必须出具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实现闭环管理。
4.5 加大科普宣传,推进社会共治。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主,加大普法宣传贯彻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创新宣传模式,构建政府主导、生产主体、社会大众多元参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体系。针对不同群体采取差异化宣传策略,对生产主体编制通俗易懂的《图解农药安全使用手册》《禁限用农药清单挂图》等材料,结合农时开展田间培训;对经营者主体制作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观看;对消费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提高辨识能力和维权意识。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渠道加强宣传推介,强化农产品质量以案释法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结果运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在项目申报、政策扶持、信贷支持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时,设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氛围。
4.6 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应用实施。
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加强种植、养殖、收获、加工、检验、包装、贮存、运输、交易与利用等产业链全过程标准制定和使用,重点以永平黄焖鸡、永平白鹅、核桃、肉牛、生猪、高山生态城茶、枇杷、香橼、贡菜等特色果蔬、重楼、黄精等道地中药材产业为主,引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化肥、生物农药应用等生产技术,制定实施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打造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
5. 结论
永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对生产主体众多、监管对象复杂、风险隐患点多面广的实际,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构建农产 量安 机构权责明晰、 监管措施保障有力、监管技术先进安全、监管手段精准高效的监管体系。 头防控, 强化生 资料及农业投入品源头管控,加强重点农产品专项治理,完善监管体系建设,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大科普宣传,推进社会共治,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应用实施,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放心的农产品,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保障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参考文献
[1]李月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与精准监管双轮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