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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低级别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路径探索

作者

李晓媛

万荣县文物保护中心 山西省运城市 044200

一、引言

万荣县地处黄河与汾河交汇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1958 年由荣河县和万泉县合并而成,有“万泉涌动,荣光幂河”之意。万荣县文物资源浩如烟海,有李家大院、后土庙、东岳庙、万泉文庙、稷王庙、薛瑄家庙及墓地、八龙寺塔、北辛舍利塔、旱泉塔、寿圣寺塔、稷王山塔等 11 处国保单位,荆村遗址和汾阴城址及墓地 2处省保,汉薛玉帝阁、荣河县署、吕祖庙戏台、寻氏宅院、贾村后土庙、乔村戏台、东畅戏台、吴信家族墓地等 8 处市保,北牛池解家祠堂、平原戏台、王吹律碑亭、王通庙、太和戏台等147 处县保,孙庄文昌阁等 171 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级别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中指出: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即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按照此定义,我县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共 326 处,其中建筑类占到全县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的五成以上,是文物资源的特色所在,在文物工作中举足轻重,本文以万荣县低级别文物建筑为研究对象,探索其保护利用研究,对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期文物工作方针,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万荣县低级别文物建筑保护现状

2021 年至今我们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全县低级别文物建筑呈现“五到位”的保护态势。一是文保员到位。修订了《万荣县文保员管理制度》(万文保发〔2021〕1 号),全县低级别文物建筑实现文保员全到位;二是保护标志全到位。全县 339 处不可移动文物,均已安装保护标志、文物简介碑牌、文物保护宣传碑牌和文物安全责任人公示碑牌;三是责任书签定到位。县乡之间、乡村之间、文物局与文保员之间签订了文物保护责任书,并指导有关村庄与个人民居所有人、田野文物土地承包人签定了文物安全责任书;四是培训宣传到位。将文物保护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纳入县政府党组学习,纳入县委党校培训计划;五是视频监控到位。利用东岳庙北侧管理看护用房,搭建了万荣县文物安防远程监控平台,为 21 处市保以上文物新增摄像头 98 个,为 93 处县保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新增摄像头261 个,监控信号全部回传至万荣县文物安防远程监控平台。

除此之外,我们印发了《万荣县文物工作专项考核暂行办法》、《万荣县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管理流程及细则》、《万荣县文保员管理制度》等,正在研究出台《万荣县产权私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办法》和《万荣县县保及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推动了文物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三、万荣县低级别文物建筑保护面临的主要困境

(一)修缮资金严重不足

近年来万荣县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就,但由于我县文物基数较大,低级别的文物建筑多数因保护级别较低、影响力较小,难以申请到国家级、省级文物修缮经费支持,地方财政也是捉襟见肘1。在有限的县级财政下,优先修缮较高级别的文物或者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低级别文物建筑给予抢修性修缮。

(二)民居类文物消失过快

修缮资金严重不足间接导致居民类文物消失过快。与第三次文物普查相比,第四次文物普查中共发现消失文物中相当一部分为民居类文物,究其原因为民居类文物建筑的产权多为个人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但民居类文物建筑产权所有人由于经济能力有限或文物保护思想薄弱、依赖文物部门等原因,导致民居类文物消失过快。以汉薛镇东阳李村尹氏宅院为例,2020 年5 月被万荣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布为万荣县未定级文物。2014 年由于文物本体坍塌,所有人想依托县文物局进行房屋修缮并用于居住,关于修缮方案双方协商未果,出于居住需求,所有人在未经县文物局同意擅自将房屋拆除并重建,导致文物本体消失。

(三)活化利用水平不高

万荣县目前成熟的 A 级景区有 8 家,其中有 6 家是依托国保单位建立的,分别是 AAAA 级旅游景区——李家大院和后土祠,AAA 级旅游景区——薛瑄故里、万泉文庙和飞云楼,AA 级旅游景区稷王庙,省市县及未定级文物建筑所利用的较少且活化利用水平普遍不高,绝大多数是依托戏台改造成小游园或者文化活动场所的;有在山西医界享有“南柴”之誉的柴浩然,故居位于万荣县荣河镇荣河村,属于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经过修缮,最终被改造成万荣县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基地;裴庄镇上王信村的上王信学堂,经改建成为村图书馆;第四次文物普查中新发现的闫又文故居,属于红色革命建筑,成为县红色教育基地和村史馆。综上可以看出,低级别文物建筑的活化利用途径多为文化传承场所,缺少收益性项目,活化利用水平不高。

四、保护利用创新路径

1、积极探索建立“国家保护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新机制。在强化县级财政兜底保障政策的同时,推行“文明守望工程”,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通过签订长期保护协议,在符合文物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对建筑进行活化利用,认养者可获得税收减免、冠名权等政策优惠。例如,将闲置古民居改造为民宿,通过运营收益反哺保护。

2、积极探索民居类文物本体修缮新途径。全县 47 处个人民居中,县保32 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15 处。保存较好暂无需修缮8 处,需抢修 7 处,需局部修缮 32 处。对个人民居修缮采用三种策略分类推进。一是个人有能力修复的,纳入全省文明守望工程,文物部门免费为其提供设计、报批和监理服务,动员其自行选择资质工程队进行修缮。二是个人确无能力修缮且房屋闲置的,纳入全省文明守望工程,动员村集体或乡村贤达认养其文物建筑,民居所有人给予认养人 20 年使用权,文物部门指导认养人自行选择资质工程队将其改造成村史馆、名人馆、典故馆、乡贤馆等,并免费为其提供设计、报批和监理服务。三是个人确无能力修缮且在文物建筑中居住的,户主原宅基地收归乡村集体所有,乡村为其重新规划宅基地,动员其将文物建筑无偿捐献给国家,文物部门给予其精神奖励,袁家董氏宅院为第四次文物普查中新发现的民居类文物,经与所有人沟通,将其无偿捐给国家。除此之外,我们应积极探索民居类文物修缮新,鼓励私有民居所有人将现有民居改造为精品民宿,实现“以用促保”,在第四次文物普查中,我们发现很多民居类文物建筑结构精巧,木雕、砖雕精美,保存较好,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和文物价值,作为文物管理部门,我们应该引导所有人在保护的前提下开展创新利用。

3、文旅融合创新模式:以文物建筑为核心,串联周边自然景观与民俗文化资源,打造“古建筑探秘游”“非遗体验游”等主题线路。借助乡村振兴工程,文旅、住建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对传统村落中的历史建筑及文物建筑进行修缮、保养和整合,凸显文物所蕴藏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简介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实现“以文彰旅 以旅彰文”,释放文旅融合新动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精神文化的需求。

五、结语

万荣县低级别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需在坚守文化遗产真实性、完整性的基础上,通过创新机制、整合资源、活化利用,实现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未来,随着多元化保护体系的完善和活化利用模式的成熟,这些承载着历史记忆的建筑将重新融入当代生活,成为展示万荣文化魅力、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