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怒江如何保护和利用民俗
钱晓云
怒江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云南省泸水市 673100
摘要:怒江州是全国唯一的傈僳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西北部,地处横断山脉纵谷地带,由于山高谷深,地势险峻。怒江州下设泸水市(州府)、福贡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四个县市,有傈僳族、怒族、独龙族、普米族、白族、藏族、彝族、景颇族等二十多个少数民族,其中傈僳族、怒族、独龙族属于直过民族。怒江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所以传统文化受外来文化冲击较小,非遗的保护与传承较好。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保护、利用
一、怒江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保护名录基本情况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截止2025年3月,怒江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国省州县(市)四级保护名录中,有国家级8项,省级22项、州级167项、县市级149项。非遗代表性项目涵盖了民间文学、民俗、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传统医药等类别,民俗类项目占比17.34%。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
截止2025年3月,怒江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有国家级9人(去世1人),省级42人(去世14人),州级88人(去世18人),县市级287人(去世27人)。民俗类传承人占比9.62%。
(三)非遗工坊
全州有非遗工坊国家级3家,省级4家,州级9家。
二、特有的民俗节庆
民俗活动是祖先畏惧大自然到利用大自然认知上不断的转变,是祖先集体创造并代代相传的历史文化。
由于祖先精神需求和价值取向的差异,地理气候条件的不同,怒江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民俗节庆,在非遗项目名录中,国家级有傈僳族“阔时节”和“刀杆节”、怒族“仙女节”、独龙族“卡雀哇节”,省级有傈僳族“澡塘歌会”、怒族“如密期”、白族(勒墨人)“尚旺节”,州级有景颇(茶山人)“新米节”等多个独具特色的节日。
在节庆活动中人们既能感到欢乐和神秘,还能学习祖先在生活劳作中积累、总结的智慧结晶,以及本族族规和尊老爱幼的礼仪礼节。
三、民俗保护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怒江州的非遗项目、传承人和非遗工坊数量不少,却未能形成相对大的影响力,没有产生可利用的产业业态,未能给高质量旅游提供有利条件。
(一)缺乏活力
州县级政府部门和文化部门应先沉淀项目基础实力,不断注入新的、活的观念。将项目品牌特色打造出影响力,持续创新才有希望良好发展,有了相对稳定的人流量和口碑后,再考虑实现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缺乏创新
创新型发展、创造性转化不能只是依靠传承人和非遗工坊,更需要非遗职能部门和创意团队集思广益一同打造,先用新的理念和创意产品来支撑非遗的传承、发展和传播,才能促进就业,有效赋能乡村振兴。
(三)缺少特色
要形成“非遗+”的模式,要先抓住项目本身特色并放大特色。杜绝项目一实施就要拉动经济增长野心,职能部门应该寻找出项目独具一格的差异化吸引内、外界群众体验当地民族特色,倡导政府和群众都以主人翁心态温暖游客。
(四)基础薄弱
项目推广缺少特色,导致宣传效果不佳。基础条件薄弱,导致投资方看不到前景,形成引进投资渠道狭窄,资金保障薄弱的现状。无特色,无资金保障成为相互制约发展的瓶颈,只有突破瓶颈期,才能有更好的传承和发展。
四、民俗的保护和利用
非遗生命的延续是人与人之间口传心授的一种传承模式,非遗项目的学习不仅与记忆力、接受力和耐性相关,很多还与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密不可分,所以每一位掌握非遗技艺的艺人都是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关键,是核心。
(一)整体性保护
非遗整体性保护指保护某个项目的详细流程、历史背景、传承人或民间艺人同时要保护好与其相关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群体,以及传统建筑、民间文学、民俗、传统舞蹈、传统技艺等等社会环境。
以“怒族仙女节”为例,要保护好该项目就要保护好项目历史文化背景、节日详细流程和含义、祈福的“仙女洞”、祭司和法物、服饰、饮食、参与的村民以及山上的杜鹃花等与其相关的所有人和事物等等。过节不能仅停留于表面形式,而要让子孙后代知道传统节日的由来,每一个仪式的寓意,成为传统节庆的真正参与者和见证者,从内心认知,情感认同,才能提升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成为传统文化的守护者、传承者和宣传者。
(二)政府参与
非遗项目想要传承、保护得更好,离不开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政府主导不可偏离传统、不可过渡干涉传统,社会参与不可虚假宣传或歪曲事实,因此首先都要全面了解传统文化,才能正确引导和合理利用,才能尊重传统文化。
一是加强政府职能部门、民族协会、传承人、民族群体和学校、社区之间的协调合作,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大关注力度和宣传力度;二是政府要给予政策扶持,出台非遗保护法、非遗保护条例、非遗传承人认定管理办法等;三是积极鼓励和支持文化部门申请固定的项目保护经费、传承人传承补助,设立每年固定的调研、保护、申报、培训、活动举办、推广宣传等资金,保证非遗工作有效助力“非遗+旅游、非遗+体验、非遗+乡村振兴”的开展。
(三)合理利用
有了政策和资金保障后,保护、传承和宣传力度能大幅度提升。可是在很多地区有干预过度的现象,在未掌握项目意义和流程情况下,为图方便,为了开展活动而举办活动,最终以一场简单歌舞乐表演代替传统节庆。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后,依然失去项目保护与传承的意义。由此可见,在举办民俗活动前,应该充分与文旅部门和传承人对接沟通,梳理详细流程,让族内人过上传统的节日,让族外人体验到独特的民俗活动。
同时,合理利用并非是让各部门领导将所见所闻的非遗成功案例套用于当地非遗总体发展思路和扶持方向,而是应该站在所负责职能部门角度去思考“我们能改变什么?”“我们能做什么?””我们要如何合理利用才有效赋能‘非遗+’模式”。
(四)品牌打造
首先,多深入思考,突破传统思维。根据实际情况和基础条件合理利用非遗独特资源,找出差异化元素,一味模仿跟风、重金打造、生搬硬套其他成功案例,即像充分利用,又像摆烂不管。
其次,盘活“非遗+”是一场持久战。无论民俗、歌舞还是技艺是各族群众为满足精神生活需求的一种呈现方式。非遗品牌的打造,一味模仿很难出圈,也不是通过精心规划、打造和创新就能爆火。非遗品牌出圈持续爆火属于小概率事件,背后一定是多年沉淀的基础和实力,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最后,致力打造一村一品或一州一品。非遗赋能旅游,决不能在自娱自乐的模式中循环。要设置体验式、互动式的体验区是要让观看者变成体验者,再成为活态传承群体和宣传群体,致力形成“非遗+旅游、非遗+电商、非遗+消费、非遗+文创、非遗+体验、非遗+乡村振兴”的业态产业发展新模式,才能从中获得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