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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分类体系构建与实践路径分析

作者

张霖山

新疆天成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引言:

在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是实现 “多规合一” 目标的核心,用途管制是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重要方式,其分类体系的建设意义重大。目前,国外在用途分类领域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标准,国内则处于不断探索和优化的阶段,存在分类标准不统一、应用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对用途分类的构建逻辑、制度实施路径及实践应用进行系统梳理、能够为分类体系的优化和空间治理机制的完善提供理论与方法上的支撑。

1 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分类体系构建逻辑

1.1 分类体系的基本原则

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分类体系的构建,必须坚守科学性、协调性与可操作性三大核心原则,科学性原则要求分类体系全面包含各类国土空间类型,精准展现实际用途特征及演变规律。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密切衔接,保证分类体系既具备理论严谨性又拥有现实适配性;协调性原则着重强调分类体系需与现行土地利用规范、建设用地标准、自然资源分类规则及生态保护政策等保持一致性与兼容性,同时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及法律法规协调统一,避免因标准冲突造成政策执行受阻;可操作性原则关注分类体系的落地效果,要求分类结构条理清晰、表述精准明确。

1.2 分类结构的逻辑框架

当前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分类体系大多采用 “三级分类” 架构,包含一级用途类、二级功能类与三级具体类,形成从宏观到微观、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层级。一级用途类主要分为生产、生活、生态三类空间,二级功能类依据功能定位对土地用途进一步细化,三级具体类则对应具体项目或地物类型,实操性较强。为实现分类间的数据流通与政策协同,需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衔接,确保分类内容与既有建设用地标准、自然资源统一分类、城乡规划用地类别、产业目录等协调统一,同时密切衔接现有法律法规,通过建立统一的分类标准与数据共享平台,确保分类内容在不同规划系统间逻辑连贯、互认互通,助力 “多规合一” 背景下的用途协同管理实践。

1.3 数据支撑与技术基础

高效的数据支撑体系与技术平台是用途分类精准落地的关键保障,遥感、GIS、无人机遥测等现代空间分析技术的广泛应用,提高了地表覆盖与实际用途的识别精度,为分类体系提供基础数据来源与动态更新支持、与此同时,国土空间用途管控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推进,通过搭建统一数据库与可视化管理界面,实现分类标准数字化转换、用途变更动态监管及跨部门数据共享。为政策执行提供数据支撑与智能化服务,推动分类体系从“制度设计层面” 向 “精细治理实践” 跨越,为国土空间高效、协调、可持续利用提供技术保障。

2 用途管控分类体系的实践探索

2.1 国家层面政策推进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控的顶层设计与制度建设工作,《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年)》明确提出要建立以用途管控为核心的国土空间治理制度,着重凸显分类标准的统一性与系统性,为分类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框架。在此期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条例(征求意见稿)》等一系列法规文件相继出台,不断推动用途管控朝着法治化方向迈进、用途分类已不再仅仅是规划编制的基础内容,而是延伸到项目审批、用地管理和资源监管的各个环节,贯穿于整个国土空间用途管控的全过程。这使得用途分类从政策倡导转变为制度约束,成为强化空间管控、落实国家战略意图的重要手段。

2.2 地方试点经验总结

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部分省市率先开展了用途分类体系的地方实践探索。浙江省采用 “精细化分类 + 用途代码” 的方式,构建起从规划审批到用地监管的闭环管理模式,实现了用途分类的精细化管理,保障了用途管制的动态性和连贯性;广东省在城市更新与产业用地管控过程中,将用途准入门类与产业政策深度融合,打造出弹性分类框架,该模式不仅保障了产业用地的合理供给,还推动了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重庆市结合山地城市的特点,设立差异化分类单元,增强了分类的适应性与包容性,这种模式既符合地方自然条件,又满足多元经济与社会需求,提升了国土空间用途管控的科学性与灵活性、这些试点经验表明,分类体系并非是统一的固定模式,而应根据产业结构、资源条件与发展战略进行优化调整。在遵循国家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创新实践,可实现国土空间的高效、协调、可持续利用。

2.3 分类体系在编制与审批中的应用

在规划编制与用地审批实施环节,用途分类的融入已逐渐成为常规方式,通过建立用途前置审查机制,将分类结果作为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有效避免了 “边规划边调整” 的现象,提高了规划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同时,空间管控单元与用途分类之间的逻辑匹配关系愈发清晰,实现了从 “用地管控” 到 “空间用途管控” 的转变。在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 信息系统的建设中,分类体系成为数据集成与指标分解的核心支撑,为跨层级规划衔接、项目准入审核和资源配置决策提供了技术基础和应用支持,推动用途分类从 “静态规则” 向 “动态治理” 发展,为国土空间用途管控的精细化、智能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3 分类体系优化路径与政策建议

3.1 分类标准的动态更新机制

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分类体系作为兼具长期性与系统性的技术标准,需拥有出色的动态调整能力,从而适应社会发展和空间治理提出的新需求,未来新兴产业用地、复合型功能区、绿色低碳项目等持续涌现,现有分类常常难以涵盖它们的复杂属性,故而要建立灵活的纳入机制,适时对分类内容开展补充和调整。分类更新还需与 “三条控制线” 中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城镇开发边界维持协调统一,避免因分类调整引发底线冲突或空间失控问题,确保国土空间用途管控的科学性和稳定性。

3.2 分类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耦合

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国土空间用途分类体系必须深度嵌入空间治理的各个环节,完成从基础工具到治理核心机制的转型、按照《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要求,用途分类作为识别空间单元属性的核心要素,可服务于规划实施评估、绩效评价及资源投入决策,形成 “指标 — 分类 — 绩效” 的联动机制。分类数据需接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与遥感监测、动态监管、自然资源确权等模块深度结合,构建数据闭环治理模式。依靠大数据与 GIS 技术,为用途管控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助力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3.3 推动法律、制度与技术协同

国土空间用途分类体系的优化需要法律、制度与技术手段的融合配合,首要任务是建立统一的用途分类数据标准,保证各部门、各层级在规划、审批、监管等环节的数据和规则统一,打破信息障碍,提升制度的执行效能;借助遥感、AI 等技术完善用途违规监测,实时察觉并处置用地类型变更、超限开发等行为;基层是分类体系落实的关键环节,需强化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与指导,提升技术人员对分类规则的理解与运用水平,构建 “标准明确 — 平台支持 — 人员胜任” 的治理体系闭环,确保分类制度切实落地。

结语:

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分类体系是实现空间治理精细化、法治化与科学化的根基,通过搭建科学合理的分类框架、促进政策与技术配合、加强实践路径研究,能够有效提升国土空间管控效能。当前正处于从制度设计向落地应用过渡的关键时期,应加快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平台整合、完善配套法规机制,推动分类体系从 “框架初成” 迈向 “系统落地”,实现国土空间的集约、高效与可持续利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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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宏志,王乾,王子硕,等.国土空间精准管控体系构建与优化[J].中国名城,2025,39(06):76-83.DOI:10.19924/j.cnki.1674-4144.2025.00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