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在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中的应用与风险防控实践
李慜戡 陆李旸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一、引言
财政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至关重要。然而,传统监管方式存在信息不对称、效率低下等问题。区块链技术以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智能合约等特性,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带来了新的机遇。本文旨在研究区块链技术在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中的具体应用及风险防控措施,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监管水平。
二、区块链技术概述
2.1 区块链的基本概念
区块链本质上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数据库。它通过密码学原理,将数据块按照时间顺序依次链接,每个数据块包含一定时间内的所有交易记录,且一旦确认便不可篡改。其核心要素包括链式数据结构、分布式存储与验证机制以及智能合约等。
2.2 区块链的特性
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公开透明和智能合约等特性。去中心化意味着没有中央控制机构,数据由全网节点共同维护;不可篡改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公开透明使得所有交易信息对参与者可见;智能合约则能自动执行预先设定的条件和规则,减少人为干预。
2.3 区块链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现状
在金融领域,区块链技术已在多个方面得到应用。例如,金融机构之间的对账、清算、结算等业务,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更高效、准确的处理,降低成本和风险。此外,在供应链金融、数字货币等领域,区块链技术也展现出了巨大的应用潜力。
三、区块链技术在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中的应用
3.1 资金流向追溯
区块链技术可以记录财政专项资金从拨付到使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笔资金的流转信息都被加密存储在链上,形成完整的资金链,确保资金流向可追溯。例如,在财政拨款或项目资金分配中,通过区块链技术能清晰看到资金从国库出发,流向了哪些部门、用于什么项目等。
3.2 智能合约应用
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可以自动触发资金拨付条件。当项目达到预设的进度或条件时,智能合约会自动执行资金拨付操作,减少人为干预,避免资金挪用或滞留。同时,智能合约还可以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进行自动验证,提高资金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3.3 数据共享与协同监管
区块链的分布式存储特性使得不同监管部门可以共同参与到资金监管中来。各部门可以实时获取资金相关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和协同监管。例如,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项目实施部门可以在同一个区块链网络中,共同维护资金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区块链技术在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中的风险防控
4.1 技术风险防控
区块链技术在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中面临共识机制漏洞、智能合约缺陷、系统兼容性不足等技术风险。共识机制方面,若采用“工作量证明(PoW)”机制,易出现算力集中导致的“51%攻击”风险,因此需选择更适配监管场景的“实用拜占庭容错(PBFT)”或“授权权益证明(DPoS)”机制,通过节点授权限制确保共识过程可控,某省财政联盟链通过设置35 个授权节点(含10 个省级部门节点、25 个市州节点),有效避免了共识漏洞。智能合约方面,需建立“合约开发-审计-上线”全流程管控,聘请第三方安全机构对合约代码进行漏洞扫描,如某省在民生专项资金智能合约上线前,通过审计发现“条件判断逻辑错误”漏洞,避免了 1500 万元资金误拨付风险;同时定期对已上线合约进行迭代更新,适配政策调整(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系统兼容性方面,区块链平台需与财政部门现有“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数据对接,采用API 接口或中间件技术解决“数据孤岛”问题。此外,还需建立技术应急响应机制,当区块链系统出现节点故障、网络拥堵时,启动备用节点与离线备份方案,确保监管业务不中断。
4.2 数据安全风险防控
区块链虽能保障链上数据不可篡改,但数据上链前的“源头真实性”与链下存储的“隐私保护”仍存在风险。数据源头管控方面,需建立“上链数据核验机制”,对财政部门提交的拨付指令、项目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多重校验,如通过 OCR 识别技术验证发票真伪、与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息库比对供应商资质,避免“虚假数据上链”。某省在扶贫专项资金监管中,通过“数据上链前三重核验”(财政初审、主管部门复审、区块链平台终审),将虚假材料上链率从8%降至 0.3% 。隐私保护方面,财政专项资金涉及项目单位商业秘密、个人补贴信息,需采用“隐私计算+区块链”融合技术,如联邦学习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或零知识证明技术在不泄露具体信息的前提下验证数据合规性。此外,还需加强链下数据安全管理,对区块链平台服务器采用物理隔离与云防护结合的方式,设置访问权限分级,并定期开展数据备份与安全演练,防止数据泄露或丢失。
4.3 监管合规风险防控
区块链技术在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中的应用需符合《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应对“技术应用与现有监管规则不匹配”的合规风险。首先,需建立区块链监管的“制度适配机制”,明确区块链上链数据的法律效力,如某省出台《财政专项资金区块链监管暂行办法》,规定“链上数据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决“链上数据不认账”问题;同时明确各参与方的权责边界,如财政部门负责平台搭建与资金拨付审核,审计部门负责链上数据审计,避免“监管责任推诿”。其次,需加强政策动态适配,当国家出台新的专项资金管理政策(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及时调整区块链平台功能与智能合约规则,如2024 年某省根据政策要求,在区块链平台中新增“衔接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的禁止性条款,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拦截违规拨付申请。此外,还需建立合规审查机制,在区块链项目立项阶段引入法律专家与财政监管专家,评估技术应用的合规性,如某省在推进“医保专项资金区块链监管”时,通过合规审查发现“平台需对接医保结算系统,需符合《数据安全法》中‘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要求”,及时调整技术方案,避免合规风险。同时,加强对项目单位的合规培训,普及区块链监管规则,减少因“不懂规则导致的违规”情况。
五、结论
区块链技术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提供了“技术赋能监管”的新路径,通过资金流向追溯实现“全程可查”、智能合约实现“自动管控”、数据共享实现“协同监管”,有效破解了传统监管中的信息不对称、效率低下、人为干预等痛点。但在实践中,需重点防控技术漏洞、数据安全、合规适配三类风险,通过选择适配的技术方案、建立全流程数据管控、完善制度与政策适配机制,确保区块链技术安全、合规落地。未来,随着区块链与隐私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融合,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将实现从“事后审计”向“实时监控”“智能预警”的转型,进一步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与公共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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