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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尔夫音乐教学中的审美特征与价值研究

作者

薛亚奇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现如今我们追求思想的自由,追求言论的自由,那么我们是否想过审美的自由才能真正让我们获得生命的完整感。音乐教育原本就是该追求这样的境界,可现在的社会艺术价值观导向,往往令艺术教育身陷囹圄,种种与艺术审美无关的附加的内容反而成了主题,从而让学习者只能感受到过程中的枯燥与乏味,以至于通往审美的道路受到阻碍。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作为 20 世纪以来最具有影响力的教育思想之一,他的思想的开放度与包容性让审美在音乐教育中有了具象操作可能。我们在音乐教育当中应该遵循“体验”与“陶冶”相结合的全面发展教育观和以学生为中心的艺术教育观。

一、以美为导向——奥尔夫音乐思想中的审美图腾

古希腊时期,人们对于音乐的诠释是这样的:希腊人所说的缪斯文艺不仅是指我们如今所说的音乐,还包括诗歌和舞蹈。在他们的心目中,在各个要素得以分离之前,这是很自然的综合。

(一)图腾化的音乐元素

虽然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没有明确指出审美图腾,但是图腾化的音乐元素在奥尔夫音乐教学中是有所表现的,在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中常常使用一些简单而富有节奏感的音乐元素,如“啷里个啷”等,这些元素可以被视为一种审美图腾。它们通过重复和变化,营造出一种充满活力和节奏感的音乐氛围,吸引幼儿的注意力,并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这些音乐元素就像图腾一样,成为幼儿音乐审美体验的核心符号。

(二)图谱与视觉化审美

奥尔夫音乐教学中经常使用图谱来辅助教学。图谱通过视觉符号将音乐的节奏、旋律和结构呈现出来,帮助幼儿更好地理解和感受音乐。例如,用拨浪鼓的图片表示节奏,用颜色的深浅表示音量的强弱,这种视觉化的表达方式可以被视为一种审美图腾,它将抽象的音乐转化为具象的视觉符号,增强了幼儿的审美感知能力。

(三)身体动作与审美体验

奥尔夫音乐教育强调通过身体动作来感受音乐,如拍手、跺脚、舞蹈等。这些身体动作不仅是音乐表达的一部分,也成为了审美体验的重要载体。从某种意义上说,身体动作可以被视为一种“动态的审美图腾”,它让幼儿在参与中感受到音乐的节奏和韵律,进而培养他们的审美意识。声势教学就是典型的动态音乐图腾化教学,它是奥尔夫音乐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通过拍手、跺脚、捻指、拍腿等身体动作发出声响,幼儿可以将身体当作乐器,感受音乐的节奏和节拍。教师引导幼儿根据音乐的节奏进行声势练习。

二、以美为基石——奥尔夫音乐教学的审美价值

(一)奥尔夫音乐教学中的美学思想

奥尔夫认为音乐是人类最古老的表达方式之一,它与人类的本能和情感紧密相连。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注重回归音乐的原始状态,即音乐、舞蹈和语言的结合。这种原始性体现在教学中,就是鼓励学生通过身体动作、节奏朗诵等方式来感受音乐的本质,而不是单纯地学习乐理知识。学生可以通过模仿自然界的声音(如风声、雨声)来创作音乐,很多奥尔夫小乐器也是模仿自然界的声响制造,学生也可以使用这些乐器辅助他的音乐创作,这种创作方式非常贴近人类对音乐的最初感知,具有原始的美感。

(二)我国音乐教育中的审美体验

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与我国西汉时期人们对音乐的理解具有共通之处。我国最早的音乐理论著作《乐记》对音乐有过精辟的论述:“故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稻之也。”从这一论述中可以看到,《乐记》与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的原本性基本一致,即音乐绝不是单一的音响,它是动作、舞蹈、语言紧密联系在一起。中国古代音乐美学还体现了“生生美学”的理念,强调生命的活力与创造力。这种美学思想认为音乐是生命的表现形式,通过音乐可以感受到生命的律动与活力,这个思想也与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同质同源,因此我国音乐教育在运用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时可以将这些美学思想进行融合。

三、以美为蓝图——奥尔夫音乐教学实践中审美发展研究

(一)奥尔夫音乐教育中的多元体验

在奥尔夫音乐教学中我们将音乐与动作、舞蹈、语言等结合来感受音乐的美感。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倡导以音乐人类学视觉进行多元化的音乐文化教学。这种教学方式非常注重音乐与语言的结合,通过儿歌、童谣、朗诵等形式,让学习者在语言的节奏和韵律中感受音乐的美感。在音乐学习时教师可以引导幼儿一边朗诵儿歌,一边用简单的节奏乐器伴奏,或者将儿歌改编成歌曲,让幼儿在歌唱中感受语言与音乐的结合。除了语言,音乐与舞蹈的结合也是体验和学习音乐的重要方式,舞蹈是奥尔夫音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舞蹈,学习者能够用身体语言表达对音乐的理解和感受。幼儿在学习一首欢快的乐曲时,教师可以引导幼儿自由舞蹈,或者设计简单的舞蹈动作,让幼儿在音乐中感受舞蹈的魅力,通过身体的舒展和收缩来感受音乐的强弱。

(二)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与民族音乐审美结合的相关论述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强调“原本性”音乐教育,注重从本土文化出发,融入本民族的文化、语言、民歌、童谣等元素。这种理念与民族音乐审美教育的目标高度契合,即通过音乐教育传承和发展本土音乐文化,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我们国家在应用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过程中,就充分考虑了我们国家的民族音乐特色,在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中加入民族歌曲民族乐器以及民族文化的融合。在音乐教学中,很多中小学使用民族方言演唱歌曲这种本土化的重要策略。

(三)奥尔夫音乐教学中的律动美

在奥尔夫音乐教学中,律动美是一种重要的教学内容和审美体验方式。律动不仅仅是身体的动作,更是通过身体动作对音乐节奏、旋律、情感的直观表达,帮助学习者在动态中感受音乐的美感。它通过身体动作来表现音乐的节奏、旋律和情感。律动不仅能够帮助学习者更好地感知音乐,还能培养他们的身体协调性和音乐表现力。在奥尔夫教学中,律动被视为音乐的另一种形态,与音乐相互融合,共同构成完整的音乐体验。很重要的一点是律动还鼓励学习者探索动作在空间和时间中的变化,培养他们的创造力和空间感知能力。

四、结语

奥尔夫音乐始终提倡运用单纯自然、朴实真诚的音乐设计理念来进行音乐教学。奥尔夫是一位敢于探索和创造的音乐教育家,他追寻音乐的根本意义,挖掘音乐能够带给人们的生活与精神层面的变化。对音乐的喜爱和亲近是人类的本能,奥尔夫提倡原本性音乐就是运用人的语言节奏、行动节奏、身体律动、天然的嗓音等进行音乐实践。人们对审美需求的提出与表达也通常基于自我的感受而不是受到某种权威约束而出现,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让最初的原始性的音乐审美理念得以保留和发展,这些都成为人们在音乐中汲取精神养分的桥梁。人类作为极具感受力的生命体,对于美的追求和探索将会是人类精神一直传承下去的源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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