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不动产登记和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
杜朋
喀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122300
引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致使其在实际生活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法律体系完善不可或缺的一步。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法律,其在实际的应用中具有非常现实的作用,同时也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拥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体系和规范标准,导致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实际运行当中出现了许多的问题。我国《物权法》对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相关原则进行了规定,但其中缺乏实质性的内容,在现实的生活当中有很多的问题无法用普通的方法加以解决。为此,我们要在讨论不动产登记制度现存问题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解决策略,确保不动产登记体系的有效运转和发展。
一、不动产登记制度概述
不动产登记制度主要是通过法律形式来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进行明确,从而实现对于社会资源和经济利益的合理分配。不动产登记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们国家的土地流转,保障交易安全,从而促进我们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国家的长治久安。不动产登记是指有关的利益获得者向国家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由国家进行充分的审核和评审后,提供相关的利益获得者也就是物权所有者的基本保障。不动产登记制度在我国的物权保护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要加强对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修整完善,促使我们国家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能够更好地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二、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现存问题
在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严重影响着不动产登记制度更进一步发挥作用。例如:存在着不动产登记立法程序残缺不全、不动产登记城乡管理并非统一标准与不动产登记的信息不面向大众公开的问题。不动产登记立法程序不残缺不全主要是指在相关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尚有缺口,法律法规不能够很好的容纳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出现的所有问题。由于对法律法规缺乏整理与归纳导致存在着法律法规的重叠交叉和矛盾冲突的现象,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顺利运行产生了极其严重的阻碍作用。不动产登记城乡管理并非统一标准主要是指在不动产登记的过程当中,往往会由于城乡发展的差异导致在登记的过程中存在着重视城市区域而忽视农村区域的问题。城市地区不动产登记制度健全完善,农村地区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残缺薄弱,为此,要加强农村地区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法规建设。使农村地区与城市地区的不动产登记制度逐渐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最后,不动产登记的信息不够公开透明主要是指有关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是处于封闭保密的状态。在我国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处理当中,登记的材料应全面,公开,透明地向社会公众予以展示,使得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更好地发挥其公示作用和接受大众监督的作用。
三、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措施
(一)统一不动产证书与登记簿
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完善初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了使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发挥更大的活力与生机,我们要将不动产证书与登记簿进行统一处理。不动产证书与登记簿是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过程当中,要将不动产证书中的相关信息与登记簿当中的信息进行充分的校对,使不动产证书中的信息与登记簿中的信息无误。除此之外,将相关的信息记录在登记簿上时,登记机关应当给予相关的利益获得者予以不动产证书,对产权所有者提供相应的第三方保护效力。
(二)建立与健全物权公证制度
我国建立了以《物权法》为核心,对不动产物权保护以及人权保护进行详细规定的法律。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指由国家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的所有权拥有者和开发经营单位所有的房屋及其他物权进行登记工作。为了更好地完善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我们要建立物权公证制度。建立物权公证制度是指,采用公证人公证的方式取代登记的审查的制度,以期更好地确保登记制度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采用公证的方式,可以极大从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完善性,我们要积极借鉴其他国家有关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相关经验,建立物权公证制度。
(三)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法律内容, 它是只对物权变更的内容进行记录,保护产权所有者的利益和权利。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必不可少。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既是促进我国城乡公平的有效手段,也是保障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合理运转的强有力措施。在我国国情的大背景下,从政府的角度出发设立统一的不动产权行政机关,明确职权,责任到人。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是我们国家在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中需要采取的有效措施,最终,使得我国的不等产登记制度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结束语:总而言之,我们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律法规的程序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使得不动产登记工作和不动产登记制度符合法律要求和立法程序。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我国物权法中的重要法律内容,其在保护交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以及维持国家利益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构建经历了曲折复杂的阶段,在发展的过程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由于不动产登记制度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之间存在的冲突,导致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问题。为了更好开展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服务,我们需要不断地完善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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