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金文中的大射礼
陈皓敏
宝鸡青铜器博物院
关键字:西周时期 大射礼 金文
射礼为古代六艺之一,在礼书中属于嘉礼,被列为五礼、六礼或八礼之一。先秦时期的射礼较为流行。近些年随着大量考古资料的出现,有许多学者从文献、金文等方面入手对先秦时期的射礼进行研究。而大射礼又是西周时期非常重要的一种仪礼,无论是文献资料或是金文均有记载。
西周金文里有一批射礼铭文。其中记载射礼比较完整、又比较长的专篇铭文有九篇,提到射礼有关内容但比较零星的铭文有十余篇。这些铭文涉及当时的大射、燕射、宾射、习射、牲射、射鱼等礼仪和举行射礼的时间、地点与场所等问题,大都是传世文献所失载的,具有重要的史料研究价值。
义盉盖是 1984 年出土于陕西省长安县沣西大原村西周墓地M304。器身缺失,盖为圆穹型,沿内折作子口。顶部有半环钮,一侧有半环鼻,其上附一节残链。周缘饰云雷纹填底的鸟纹带,上下各有一道弦纹。盖内有铭文 5 行 51 字。铭文大意为十一月的既生霸甲申日,周王在鲁国,义辅助匹合异邦国君、诸侯国君、正长及掌事官员为耦以行大射礼。义受到王的褒奖,并被王用为助手,王赏赐给义十朋贝。为对答和称扬王的休美,义用来做了宝器盉,子子孙孙要永以为宝。
柞伯簋是继义盉簋盖铭之后发现的又一件明言记录大射礼的青铜器,盖器发现于 1993 年河南省平顶山应国墓地 M242,簋内底铸有长篇铭文 8 行 74 字。大意为:在八月庚申这一天,周王在都城高镐京举行大射礼。周王命南宫率领王子弟中的爵之士,师□父率领王臣。周王陈放了十钣红铜作为奖品,周王说:“小子、小臣,你们要谨慎谦恭,持弓矢审固,若能射得,就取走这十钣红铜。”柞伯十次举弓,十发十获,没有作废一箭。周王于是便把十钣红铜奖给了柞伯,并且又把□地赐予柞伯用作向王贡纳野物的田猎地。柞伯因此铸造铜簋以为纪念,并用来祭祀周公,以感谢周公在天之灵的保佑。
两器的年代为西周早中期,根据器形和铭文字体等方面的考证,本文认为义盉盖为西周中期周穆王时期的铜器,而柞伯簋可能为康王时期,延续到昭穆时期。两件器物的年代相隔不远,因此在如此相近的时间内像大射礼如此重大的国家形式的典礼,应当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因此这两件器物所记述的大射礼应当能够反映当时的真正的大射礼的一些情况。
首先,由于器物记述者的不同,会导致对一些事情的记述口吻不同。义盉簋是由大射礼的执事人员(现如今的工作人员)所记录的,而柞伯簋是由参与大射礼的诸侯国国君柞所记述的。两个记述的者的地位有明显区别,而且在大射礼活动当中所参与的环节有所不同,因此可以从不同方面反映大射礼的情况。
其次,两器物所记述进行大射礼的地点与时间均不相同。义盉簋盖铭大射礼是十一月在鲁国所举行的,而柞伯簋的是八月在镐京举行的,这便能体现出两者均是与祭祀有关,八月的在周王朝的都城镐京举行可能是为之后九月的祭祀典礼而提前举行的仪式。《周礼·夏官·诸子》:“春合诸学,秋合诸射,以考其艺而进退之。”《礼记·月令》:孟月之秋,天子乃命将帅,选士厉兵,简练桀俊,专任有功。仲秋之月,是月也,乃命宰、祝循行牺牲;视全具,案刍豢,瞻肥瘠,察物色;必比类;量大小,视长短,皆中度。五者备当,上帝其飨。”因此可以看出虽然七八月份虽无大祭祀,但是要为之后的祭祀而准备的。而义盉簋的却是在十一月位于鲁地。《古文尚书·周官》中记载:王乃时巡,考制度于四岳。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铭文中十一月位于鲁并且还有异邦国君和诸侯国君参加,可能是周王东巡祭祀之前而进行的仪礼。
两件器物明确提出了大射礼的,并没有称其为王射礼。因此本文认为大射礼是由周王所组织和举办的,参赛者多是王室贵族、国君诸侯、高等级官吏等。而王不进行参与射箭活动。而王射礼则是由皇室举办的王所参与的射礼。因为从两篇铭文中,无法明确看出王亲自参与了大射礼,倘若王参与其中,那做器者必定会歌颂王的神武,而在此两篇铭中无法看到。
这两次大射礼参赛人员略有不同义盉簋的是由异邦国君、诸侯国君、官员参加的。而柞伯簋是由南宫、王多士、师□父、小臣等参加的。李学勤先生认为南宫应系周朝王子,不像南宫适那样的南宫氏。因此两次大射礼参赛人员最大的不同便在于异邦国君和南宫这两处,义盉簋可能是由于周王东巡,异邦国君来朝,于是周王乘此机会举行了大射礼,并且由于外出的原因,王室子弟无法跟随,因此此次大射礼中没有王室子弟的身影。而柞伯簋是在王室都城所举行的典礼,必定会邀请各位王室子弟与诸侯国君前来参加。由此看来大射礼的适应性非常的强,可以说随时随地均可举行。并且可能两次的大射礼虽均为祭祀之前的一种礼仪,但义盉簋的极有可能是临时的(由于东巡祭祀并不频繁),而柞伯簋极有可能是固定的,比如一年一次或几年一次这一类情况。
两铭文均是由于做器者得到周王赏赐而得以留存的。这改变了以往文献中所记载的射礼不赏仅罚的情况。而实际情况是,不仅对于此次仪式活动的优胜者会进行奖赏,而且还会对此次活动作出巨大贡献或组织有力的执事人员(官员)也会进行奖赏。这一点打破了以往对于大射礼的记载。
文献记载,大射礼参赛者往往组成两队而进行。本文认为从柞伯簋的记述中可以体现出来,王命令南宫率王多士与师□父率小臣,为两组进行比赛。至于为何柞伯簋中没有记述哪队输赢,可能是由于此器物为了展示柞伯的英勇因此而没有提及两队情况,也有可能是由于柞伯表现异常突出,最终周王决定将奖赏赐予柞伯。但还是能明显从中看出活动是分为两组进行的。义盉簋由于记述内容少,而且是以服务人员的口吻记述的,因此对于活动的一些具体情况没有提及,也从中无法看出。
在仪式流程方面,明显第二篇柞伯簋记载的明确一些。即周王召集参赛者,命令参赛者分成两组,设立奖赏,王训诰宣布比赛开始,比赛,选出优胜者,对其颁奖并赏赐。义盉簋虽记载较少,但也有一些。周王召集参赛者、匹合射耦(分组)、比射、奖赏。义盉簋的流程与柞伯簋基本一致。由此可见,柞伯簋的大射礼程序是可信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两篇铭文虽记录的不是同一次大射礼,但我们可以从中了解许多有关大射礼的信息。大射礼不同于王射礼,它是由周王举行的(但周王不参加比赛)用以为之后的祭祀大典而准备的一种典礼。它的参加人员可以随当时的情况与之后祭祀的情况而改变。周王会设立丰厚的礼物用以奖赏在比赛中出众的王室、诸侯、官员或执事人员。并且它有一定基础流程,即参赛人员入场、分组、设立奖赏、王训诰、比赛、奖赏。由此看出大射礼不仅仅具有为相应的祭祀大典选择人员的作用,它作为国家重要大典之一,也具有运动会或是奥运会的作用。
作者简介 :陈皓敏,女助理馆员,青铜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