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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与“普惠”的张力:数字普惠金融的伦理困境及治理路径探析

作者

罗涵匀

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市 100020

引言

传统普惠金融始终肩负着服务小微企业、农业农村和低收入群体的重要使命,然而,高成本、高风险与低收益的现实困境长期制约其服务深度与广度,导致“普惠”愿景面临“使命漂移”的挑战。近年来,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为代表的数字技术迅猛发展,为解决这一困境提供了强大动能。通过精准画像、自动化审批与远程服务,数字技术极大降低了交易成本,提升了风控效率,扩大了服务半径,成为破解普惠金融传统难题的关键利器。

然而,技术在赋能金融、提升效率与规模的同时,也如同一把“双刃剑”,衍生出复杂的新型挑战。本文的核心问题是:数字普惠金融在高速追求商业化效率与规模扩张的过程中,是否可能悄然背离其“普惠”公平、包容、向善的初衷?是否存在算法歧视、数字鸿沟、数据垄断等伦理风险?以及,应如何构建有效的治理框架以引导其健康发展?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对于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普惠金融,具有至关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1 数字普惠金融的多维伦理困境剖析

数字技术在为普惠金融注入强大动力的同时,也因其固有的特性衍生出一系列复杂的新型伦理挑战。这些挑战并非技术本身的错误,而是技术应用与普惠金融“公平、包容、向善”的价值目标发生偏移的结果。系统性地剖析这些困境,是构建健康可持续的数字普惠金融生态的前提。

1.1“数字鸿沟”深化下的“新排斥”风险

普惠金融的初心是消除金融排斥,覆盖传统金融服务未能触达的长尾群体。其核心表现在于,普惠金融的目标群体——老年人、偏远地区居民、教育水平较低者——可能因缺乏智能终端设备、稳定的网络环境、必要的数字技能与素养,无法有效接入和使用数字金融工具[1]。当金融服务全面转向线上 APP、刷脸支付、线上风控时,这些“数字难民”非但未能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反而被彻底隔绝在新的服务体系之外,遭遇了以数字化形式呈现的“新排斥”。这与普惠金融的根本目标背道而驰。

1.2 算法黑箱与“算法歧视”问题

数字普惠金融的核心优势在于利用大数据和算法模型进行高效风险定价与信贷决策。然而,算法的广泛应用带来了透明度与公平性的严峻考验,“算法黑箱”和“算法歧视”成为其挥之不去的伦理阴霾。

更深远的风险在于“算法歧视”。算法的“智能”源于其训练数据,而这些数据往往嵌入着人类社会固有的历史偏见与歧视。这不仅不公平,更是一种固化和再生产社会不平等的机制。

类似问题已在其他领域敲响警钟。这些案例强有力地证明,算法并非绝对客观中立,数字普惠金融必须对潜藏其中的歧视风险保持高度警惕。

1.3 数据权属与隐私安全挑战

数字普惠金融的业务模式高度依赖于对用户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然而,数据作为新时代的“石油”,其权属界定模糊与隐私安全风险构成了另一大伦理困境[2]。

在当前的商业模式下,平台处于绝对强势地位,存在过度收集用户数据、未经明确授权滥用数据(如用于精准营销甚至数据转售)、以及因安全防护不足导致数据泄露的巨大风险。

1.4“负责任的金融”缺失与过度负债风险

普惠金融的终极目标是改善民生福祉,赋能经济发展。但数字金融极强的便利性和触达性,若缺乏与之匹配的“负责任金融”理念和消费者保护机制,反而可能将脆弱群体推入债务陷阱,南辕北辙。

数字技术极大地降低了借贷的门槛和心理成本。“一键申请”、“秒速到账”等极致体验,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弱化了借款人对债务的严肃性和风险感知。

2 困境成因探源:技术、资本与监管的博弈

数字普惠金融所呈现的诸多伦理困境,并非偶然现象,而是其背后技术逻辑、资本逻辑与监管环境相互交织、博弈甚至冲突的必然结果。深入剖析这些深层成因,是寻求有效治理方案的关键。

首先,技术逻辑与普惠价值之间存在内在张力。数字技术的核心追求是效率、标准化与可量化。算法模型需要清晰、结构化的数据输入,并倾向于输出统一、可复制的决策,以实现规模效应。然而,普惠金融服务的对象是高度异质化的“长尾”人群,其生活情境、风险特征和金融需求复杂多元,难以被完全标准化[3]。当技术试图用统一尺度去衡量千差万别的个体时,其固有的“偏见”便难以避免。

其次,资本逐利性与社会公益性之间存在根本性冲突。我国数字普惠金融的主力军是商业性互联网平台与金融机构,其本质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主体。在股东回报和市场竞争的压力下,其运营策略必然倾向于选择成本更低、风险更小、利润更高的客户与服务模式。这直接导致了“使命漂移”现象。

最后,监管滞后于创新是面临的客观现实。金融科技具有迭代迅速、跨界模糊、模式新颖等特点,其创新速度往往快于监管规则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过程。如何构建一个既能鼓励创新又能有效管控风险的敏捷型监管体系,是当前面临的核心难题。

3 构建多元协同的治理路径

面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伦理挑战,任何单一主体的孤军奋战都难以奏效,必须构建一个由监管机构、金融服务提供商与技术开发者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引导其回归“普惠”初心,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监管层面,关键在于构建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动态平衡的敏捷型监管框架。首先,应积极探索和推广“监管沙盒”机制,为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一个风险可控的测试空间,从而实现既有约束又有包容的精准监管。

在机构层面,核心是倡导并践行“负责任的金融”理念,将伦理自律内化为企业核心竞争力。 金融机构与科技平台应设立专门的伦理审查委员会,对新产品、新模型进行伦理影响评估,从源头防范风险[4]。在技术层面,应推动技术向善,利用创新手段从底层破解伦理难题。

4 结论与展望

综上所述,数字普惠金融的健康发展必须在效率与公平、创新与稳定、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审慎地寻求平衡。技术的运用绝非目的本身,其最终必须回归到“以人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服务于提升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的普惠金融终极目标。展望未来,我们期待构建一个“技术向善”、“监管科学”与“用户赋能”三者有机结合的数字普惠金融新生态,最终实现其包容、公平、负责任的可持续发展。

5 参考文献

[1]郑林曼.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困境及国际经验借鉴 ——基于经济伦理视角[J].福建质量管理,2020(18):119-119.

[2]何宏庆.数字金融的发展困境与创新进路[J].甘肃社会科学,2019(1):166-171

[3]查华超.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伦理基础、困境与对策[J].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21,37(5):80-8

[4] 王安舒,孔令学,李宜霏.数字金融算法黑箱的法律风险检视与应对[J]. 金融发展研究,2024(11):72-79.

作者简介:罗涵匀(2001—),女,汉族,籍贯:四川省,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金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