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发挥兼职纪检干部作用的调研报告
张倩
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纪检监察室 230091
为充分了解当前国有企业兼职纪检干部状态,更好发挥监督“前哨”的作用,通过座谈交流、调查问卷、工作述职等方式,对集团所属单位兼职纪检干部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背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新任务新要求。当前,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国有企业发展离不开监督,基层监督离不开“吹哨人”。在基层单位设置兼职纪检人员,直接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广度、深度和精度,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对改善企业整体政治生态至关重要。
目前,集团配备兼职纪检干部17 名,其中由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兼任12 名,其余5 名由所属单位中层干部兼任。兼职纪检干部可以有效弥补专职纪检人员对生产、经营等业务不熟悉的短板,同时作为新鲜血液能够活跃思想、开拓思路,推动监督方式不断完善和创新。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兼职纪检干部任职审批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事相宜、人岗匹配原则,一般由所属企业党组织推荐;个人符合兼职纪检员条件,且有履职能力的,也可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直接向集团纪检监察部门自荐。集团纪委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按程序对推(自)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进行考察。符合条件的,由集团纪委集体讨论后,报请集团党委会审定。
(二)加强兼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每季度组织一次纪检工作学习例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内容,聚焦学习纪检干部履职过程中遇到难点、重点释义解读内容,不断强化兼职纪检干部理论知识基础。通过组织参加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兼职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三)强化兼职纪检干部履职意识
定期召开专兼职纪检干部座谈交流会,就如何处理自身职务和兼职纪检干部的关系、如何加强基层监督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分享纪检工作经验,强调兼职纪检干部基层监督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纪检干部政治站位、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断增强身份认同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基层监督“末梢神经”,让专兼职纪检干部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同时,通过兼职纪检干部工作述职的方式,了解基层单位政治生态和及其自身履职情况,以便更好加强对基层单位管理和指导。
(四)拧紧兼职纪检干部廉洁“总开关”
持续巩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成果,抓实抓细纪检干部自身教育。依托纪检工作学习例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纪法教育、专题培训,通报典型违纪违法案例、集体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教育引导兼职纪检干部时刻紧绷纪律之弦,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实际履职过程中,基层兼职纪检干部虽能较好的配合集团纪委完成监督工作,发挥监督“前哨兵”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定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够充分。有的认为监督执纪主要是专职纪检干部的事,存在“重专轻兼”的现象;有的认为被选聘为兼职纪检干部只是挂个名,平时没有具体任务,对自身的使命感认识不足,对纪检监督工作“不上心”;有的以信任代替监督,认为身边的同志都是好同志,开展监督会破坏同事间的感情,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二)专业知识不充分。兼职纪检干部分散于企业各个领域,对自身业务工作“轻车熟路”,但对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督的业务知识和流程规范,对于监督重点、监督方法把握不准。对纪检工作的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缺乏兴趣,工作中忙于应付,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不够,钻研不深,缺乏系统、全面的知识,造成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滞后于实际工作。
(三)考评体系不健全。目前对兼职纪检监察员具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及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情况没有更加科学完善的考评办法,容易造成“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缺乏工作量化标尺和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造成基层兼职纪检干部的工作缺乏积极性。
四、对策与建议
(一)认真谋划、系统梳理,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制度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断和深刻论述为指引,持续加强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以制度形式及时巩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成果,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高效运行。积极探索完善兼职纪检干部管理制度,对兼职纪检员实行“12315”管理法(“1”是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总体目标;“2”是指明确兼职纪检员的权力和义务;“3”是指普及《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在所在企业的宣传贯彻;“15”是指兼职纪检员的十五项日常工作,激励兼职纪检干部认真履职)。不断加强兼职纪检干部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兼职纪检员履职行为,充分发挥兼职纪检干部“探头”作用。
(二)强化教育培训,铸造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按季度召开纪检工作学习例会,统筹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纪法教育、业务知识学习、业务探讨交流等,不断提升兼职纪检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开展专题座谈,引导兼职纪检人员结合业务特征和工作实践进行深度思考。组织兼职纪检干部参加专题学习培训、综合监督检查、专题调研、专项工作等,以跟班练兵、以案代训等方式强化实战锻炼,不断提升兼职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三)建立完善考评机制,积极发挥先进模范带头作用
组织兼职纪检干部向集团纪委公开述职,重点汇报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改进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情况等,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对兼职纪检干部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观察,对履行职责不积极、不到位的兼职纪检干部,由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其约谈提醒,指导、督促其履职尽责。及时开展选优树先工作,对照兼职纪检干部日常工作清单,参照履职、述职情况,由集团纪委组织对兼职纪检干部进行综合性考核和评价,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并给与表现优秀者一定物质奖励,但对于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也将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