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执法中的经济干预措施研究
宋瑞
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键字:卫生监督执法;经济干预;市场分配资源
引言:卫生监管执法是维护公共卫生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最后防线,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传统执法手段在应对新形势下的卫生监管执法时逐渐暴露出自身缺陷,经济干预手段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新的执法手段也逐渐渗透到卫生监管执法中,利用经济手段的奖惩作用促使监管对象自觉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市场配置卫生资源,提升卫生监管执法效率。通过研究卫生监管执法经济干预手段,对卫生监管机制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治理能力有重要的意义。
一、卫生监督执法中经济干预措施的作用
(一)影响监管对象成本收益
罚款和收费直接影响监管对象的违法成本。罚款和收费增加企业违法付出的经济代价,包括罚款支出、赔偿经济损失、降低声誉带来的失去市场份额的间接经济损失等。企业面临违法成本和守法成本的取舍,守法经营是企业最优的选择。还有在税收优惠补贴方面对积极提高卫生水平,采用卫生技术先进设施设备的,给予减免税收补贴,减少经营成本,增加守法收益,鼓励提高卫生水平。
(二)引导市场资源配置
由经济手段传导的这种价格信号引导市场资源更多地流向卫生状况较好、符合卫生管理要求的企业和行业。对于卫生管理达标,并注重卫生管理的企业给予税赋优惠,在市场竞争中使企业处于更低的成本状态,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并引导整个行业技术提高和产品质量的提升,使市场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推动卫生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改变市场主体行为预期
稳定预期的经济激励政策引导市场主体长期预期。长期重罚款制度,使企业预期到违法违纪受到巨额罚款的处罚,在长期经营中不敢违反卫生法,使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能自觉遵守卫生法,长期重税收优惠补贴制度,使企业预期到遵守卫生法、提高卫生状况的长期可预期的经济回报,使卫生管理长期化,形成稳定的遵守卫生法行为习惯,形成稳定市场主体行为预期。
二、卫生监督执法中经济干预措施的类型
(一)罚款与收费
罚款是违法主体直接的经济损失,卫生监督执法中对医疗机构违法执业、公共场所卫生不达标等行为设定相应的罚款,如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处以违法所得5 倍以上 20 倍以下罚款,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法所得 1 万元以下的处以 1 万元。收费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对提供特定服务或者利用特定资源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收费,如卫生监测费、许可费等,规范了市场主体取得相应服务或资质的经济付出,也是卫生监督机构经费来源。
(二)税收优惠与补贴
税收优惠体现为对卫生状况不断优化的健康产业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降低其税收负担,增加其竞争力,倒逼企业不断投入改善卫生状况。补贴体现为对医疗机构购买先进的卫生消毒设备给予补贴,对积极展开职业卫生防护的企业给予补贴,直接缓解企业改善卫生状况的资金压力,引领相关卫生工作展开。
(三)保证金与抵押金制度
卫生监督执法部门要求企业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或抵押金等,在经营过程中遵守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的按期如数退还,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的扣留一定或多或少的保证金,以此约束监管对象行为,保证公共卫生安全。
(四)信用奖惩机制
构建卫生信用评级机制,对于守信的企业在信用方面给予加分,如项目审批、资质认定优先考虑,卫生监督抽检优先安排免抽检等,对于失信的企业进行信用惩处,如限制市场准入、限制公开曝光等,利用企业爱惜自己声誉的心理,约束其遵医守法的良好行为,加强行业诚信。
三、卫生监督执法中经济干预措施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方面
1. 经济干预政策的合理性不足
制定政策前,没有调查研究,没有结合行业实际、企业规模、地区差异来制定政策,罚款“一刀切”,没有结合规模大小、盈利与否、情节轻重,最后导致企业生存举步维艰。另外对一些税收优惠条件设置过高,不能按照当地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设置,使得处于成长期的小微企业很难享受到税收优惠 [1]。最后就是有的补贴条件不明确,没有定量,结果出现补贴不公平的现象。
2. 政策执行不到位
执法人员对政策了解不全面,同一违反处罚各异,公正执法难保障。首先,税收优惠补贴申办程序较多,审批流程复杂,审批层级多、审批资料要求高、办理不便利,小微企业不敢因隐性成本高申请。其次在政策执行跟踪反馈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发现堵塞问题,影响政策执行效果。
3. 政策协调与衔接不畅
各类经济干预措施相对独立,由不同部门主导制定,相互重叠或抵触,降低激励效果。经济干预措施和其他行政、法律干预措施缺乏协同作用,部门间信息不共享、不互通,卫生监督部门处罚信息未及时通报其他部门,未形成监督合力,增加企业合规成本。
(二)市场方面
1. 企业成本负担过重
经济干预的力度控制不好,过重执法处罚,罚款与情节无关,违法成本和收入不相等。有些收费项目不适应市场形势,和服务的价格不相符,加重了企业的成本负担。小微企业由于成本压力而退出竞争市场,降低了竞争力,甚至形成垄断,也迫使企业减少卫生费用的支出,形成恶性循环。
2. 社会公平性缺失
税收优惠和补贴存在结构性的不公平,大企业搭便车,小企业由于信息、人才的匮乏,无法享有均等优惠,导致企业发展不平衡。有些补贴一刀切,没有向卫生基础较差的企业倾斜,存在行业、地域隐性歧视,不利于公平竞争[2]。
3. 市场及时的不完善
过多干预扰乱价格信号,有的补贴不管供求关系,政策价格扭曲真实价格,导致行业产能过剩,靠补贴养肥,不追求自身竞争力,不鼓励创新,弱化优胜劣汰,使得一些低效益企业得以存活,不利于资源流向更有效率的领域,降低经济效率。
(三)法律方面
1. 法律的不合法性
有的地方自定临时性经济制裁措施没有国家法律依据,地方性文件与上位法冲突,违反法治精神。有的地方罚款、收费不履行告知、听证等程序,剥夺相对人申辩权,救济难度大,容易引发行政争议,损害政府公信力。
2. 监管部门的权责不清晰
卫生监督部门较多、经济权力交叉重叠、法律法规职责模糊,没有明晰的责权清单,重复处罚、多头执法现象严重。部门管辖权力争来争去,联合执法职责不清相互扯皮,浪费行政资源,增加企业负担。
3. 监管技术能力不匹配
其一,监管部门专业人员、专业手段缺乏,企业成本收入测算不准确、罚款额度设置不合理。其二,卫生信用等级评定不科学,缺乏量化指标,人为判断,结果不够客观。其三,信息化建设不到位,缺少数据系统建立,各部门间数据互通困难,一线执法人员跨学科知识欠缺,无法实现精准监管。
四、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中经济干预措施的建议
(一)优化经济干预政策设计
1. 科学合理制定经济干预政策目标
在政策目标制定上,应充分做好行业调研,了解行业卫生监管特点、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要求。食品行业除要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提高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等要求外,可以进一步细化到各个细分行业,与国家宏观政策、卫生事业发展计划等充分结合,保持目标一致性和先进性。目标确定后,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明确各个时期任务及责任主体、责任人员、时间等,确保对政策实施的控制、评估。
2. 精准选择经济干预手段与力度
创建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企业的行业风险程度、企业之前的违法情况等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针对高风险行业的大型企业,因为其经营规模大,企业影响范围广,一旦发生违法乱纪现象危害较大,增加对其的罚款金额,提高其企业违法成本。针对小微企业卫生设施建设前期资金和技术力量薄弱,可以对其增加补助,例如对其基础卫生设备购置方面给予资金支持,给予其相应的低息贷款等 [3]。在干预力度的确定上引入成本收益分析模型,从开展经济干预的行政成本、企业因干预产生的成本、公共卫生效应等角度进行考量,确保干预力度既不过分也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
3. 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沟通
良好的沟通是成功的基础,在监督执法过程中,需要对各部门执行经济干预方面的职责和权限进行明确,既要全面覆盖到位,又不能进行交叉,所以要建立沟通系统机制,定期组织各部门进行联席会议对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会议谈论,确保在监督执法过程中高效运行,另外,各部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要实时对监督的数据进行共享,这样才能全过程做到监督到位、执法到位,不留死角。
(二)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1. 缓解对企业经营的压力
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不同的过渡性政策,对一些因经济干涉导致成本增加较多的小微企业,可允许分期交纳罚款,减轻企业的经营压力,对有些必须交的费可根据企业情况予以适当减免。另外,成立帮扶小组,组织卫生技术专家、管理咨询指导等人员为企业免费开展卫生管理指导、技术更新意见等,帮助企业通过改造生产流程、采用先进卫生管理技术等措施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2. 保障社会公平与稳定
为了保障社会公平和稳定,就需要对一些政策准入降低门槛,对一些申报制度进行优化改革,方便一些小微企业群体的申报。其次,在针对一些小微企业申报项目时,要适当的设置一些扶持性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申请,用于卫生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卫生技术服务的提升,避免出现在监督方面不合格被罚款的现象。最后,还要对政策执行的效果进行实时评估,对享受补贴和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进行实地调研,查看优惠政策是否落到实处,是否有权利滥用的现象,阻碍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的项目出现。
3. 维护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
制定和实施经济干预政策,充分遵循市场规律,注意经济干预的尺度和边界,避免过度干预。卫生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市场运行监测体系,随时监测市场价格、供求关系、企业经营状况等等,观测经济干预政策对市场机制的影响,一旦发现经济干预造成市场价格信号扭曲、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及时调整政策,另外,还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在他们的引导下,企业自觉遵守市场规律,维护市场秩序,促使市场机制自发调节和完善。
(三)强化法律保障与监管能力建设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中经济干预立法调研,针对已存在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存在的不完备和空白内容,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启动或者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在法律法规中明确经济干预措施的法律法规地位、主体、条件、程序和对象、救济渠道等,使得对经济干预的措施有法可依,对于地方自行制定的干预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全部进行清理、规范,对有需要的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不符合的予以废止,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卫生监管形势的变化,对已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2. 明确监管部门权限与职责
通过专门制定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的方式将经济干预权限和责任落实到卫生、市场监管、环保等相关部门,具体规定各部门的政策制定、执行、监管等内容。卫生监督要设立部门协调体制,负责部门的统筹、协调,解决部门间的争议和摩擦。对牵涉多部门的经济干预问题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牵头部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其他部门的执行,确保有序推进。对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由于职责不清、协作不畅造成工作失误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 提升监管技术与信息化水平
加大监管技术研究开发力度,设立监管科研专项资金,激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发企业成本效益准确核算软件、科学信用评级模型等卫生监督执法技术,引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建立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平台,对企业的卫生、违法记录、经济干预等状况进行实时数据采集分析、共享。另外,要加强监管人员监管技能培训,提高其利用先进技术进行监管的技能。建立监管平台信息保障机制,保证监管数据安全保密。
五、结束语
作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提升监管绩效经济干预措施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的重要价值和潜力,卫生监督部门要在政策设计、市场影响、法律保障做好相应的工作,使其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卫生监督执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与卫生监管形势发展形式,应继续重视经济干预措施的落实成效,使其能够不断创新、改进、优化,为保障公众健康权,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景涛 . 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与经济发展关系的思考 [J]. 管理学家 ,2022(12).
[2] 冯利华 . 卫生监督执法与经济发展关系的探讨 [J].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8).
[3] 桑同斌 . 探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J]. 法制博览 ,20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