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问题与对策研究

作者

崔雨薇

西安市公证处 陕西省西安市 710082

前言:网络证据保全(Internet Evidence Preservation,IEP)是适用于企业合规经营记录、司法诉讼证据支持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场景。IEP 可以为短视频侵权追责、盗版网页管理提供依据,针对电商交易记录、社交媒体诽谤言论等进行IEP 公证,可以用于司法诉讼,此外 IEP 公证也是合同邮件等企业经营证据的常见操作,提高IEP 公证质量具有意义。

1 网络证据保全的概念和作用

网络证据保全(IEP)是指利用合法的手段和技术,获取、存储或者固定网络电子数据、信息,包括电子邮件信息、社交媒体信息以及网页信息等。IEP 的主要目的是保证信息具有完整性和真实性,最终目的是通过 IEP 确保目标信息具有法律效力,通常应用于解决法律纠纷、企业风险防控等场景。

2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常见问题

2.1 技术问题

技术层面,电子数据较易丢失或者被篡改,例如网页电子数据可能被修改、删除,此外网络服务器迁移也可能导致数据丢失。IEP 公证要求网络证据具有实时性,但是常规技术性手段难以杜绝该类风险。部分网络证据并非静态信息,例如短视频、直播页面、实时更新数据等,难以通过常规手段固定,单纯录像、截屏难以保存后台数据和交互逻辑,影响 IEP 质量。时间戳认证(TimestampAuthentication/Digital Time-Stamp Service,DTS)、哈希值校验(Hash Verification,HV)属于新型区块链存证(Blockchain-based Evidence Storage,BES)方法,部分区域在面对未公证BES 持谨慎态度,此外 HV、DTS、BES 等技术应用缺少统一标准,影响电子数据公证(Notarization of Electronic Evidence,NOE)效力。

2.2 法律问题

法律方面,关于公证管辖权方面,目前存在一定争议。网络证据与传统证据在特性方面具有显著差异,可能出现跨区域、跨国服务器问题,要求公证机构具有相应范围内管辖权。例如,针对境外网站内容进行 IEP 公证时,需要获取国际司法部门协助。公证过程是否全周期录像、公证机构设备类型、操作、取证设备是否无病毒、IEP 公证过程是否侵犯用户隐私、获取证据的方法等,均会影响证据的真实性认证与 NOE 效力。

2.3 操作问题

操作方面,网络证据公证具有复杂流程,通常取证效率较低、耗时较长,但是网络证据较易消失,可能错过取证时机。虽然部分公证机构可以进行远程取证,但是远程取证方法目前实际应用范围较小,尚未得到推广。IEP 公证取证流程复杂,通常需要多次公证,成本较高,对经济实力具有一定要求,对个人、小企业较易造成经济负担。IEP 公证人员专业素质也是影响操作质量的常见因素,IEP公证过程需要进行大量技术操作,需要调取数据库以及进行爬虫抓取等操作,技术不到位较易影响取证完整性。

3 促进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的有效对策

3.1 综合应用先进技术

电子数据公证(NOE)是 IEP 的主要方法之一。NOE 是指由公证机构监督提取、存储电子证据的过程,完成该过程后出具公证书,有利于提高网络证据的司法可信度。区块链存证(BES)技术是根据区块链具有不可篡改性的特征,对蚂蚁链、司法链等电子证据进行存储。时间戳认证(DTS)也是通过专业机构进行 IEP 操作的有效方法,主要操作方法是利用时间戳服务机构(TimestampAuthority,TSA)等具有可靠性的专业服务机构,绑定电子数据的时间信息,通过 DTS 方式为网络证据提供存在时间证明。此外,通过哈希算法(Secure HashAlgorithm 256-bit,SHA-256)等哈希值校验(HV)技术,可以为电子数据生成“数字指纹”。HV 具有唯一性,可以保证电子数据未经篡改,HV 技术相当于为电子证据提供电子身份认证,增强电子证据的可靠性。

3.2 完善 IEP 相关法律法规

当前关于 IEP 常用国际标准为《时间戳协议标准》(RFC 3161)、《电子证据收集与保全指南》(ISO/IEC 27037),国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了区块链存证具有法律效力,此外《电子签名法》等法规也为 IEP 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在实际保全 IEP 操作中,仍然存在纠纷,为了促进 IEP 完善,应该进一步完善 IEP 法律法规,系统性建设 IEP 应用环境。在未来法律体系建设中,需要结合 IEP 公证特点,完善虚拟资产取证、元宇宙取证等场景的取证法律规定,针对 NFT 权属、虚拟物品交易记录等制定相应的公证标准,使 IEP 公证进一步适应新兴场景。

3.3 规范 IEP 公证操作流程

IEP 操作的主要操作流程是“抓取电子证据——哈希固化——绑定时间戳——出具公证文书”。证据抓取阶段,是通过公证云、存证平台等专业工具选定、留存目标网页信息。哈希固化阶段,是针对目标界面生成 SHA-256 哈希值,并且在区块链中存储电子证据。时间戳绑定阶段,向 TSA 申请获取时间戳证书,最后由公证机构对电子证据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出具《电子数据保管公证书》,作为有效证据。IEP 取证过程要求符合《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是在获取个人信息或者聊天记录等涉及隐私问题的网络证据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合法合规取证。微信、QQ 等即时通讯工具 IEP 公证取证时,应明确具体取证方式,进一步区分服务器删除、本地删除差异。同时加强 IEP 公证人员技术培训,重点学习区块链、云存证相关规定。此外,应进一步优化远程公证制度,利用人脸识别等技术加强线上公证。

结论:综上所述,IEP 公证可以提高证据证明力,有利于应对电子数据易篡改问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利于减轻平台数据控制权不对称影响,提高司法效率,减轻法院审查压力,是解决新型案件的辅助方法,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在未来发展中,应从技术、法律、操作层面进行完善,促进 IEP 公证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 纪良.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的问题与对策[J].赤子(上中旬),2016(15)

[2] 张淞.网络证据保全公证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现代交际,2012(08)

[3] 李扬.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的问题与对策[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2)

作者简介:崔雨薇( 1986.6- ),女,汉族,籍贯:陕西西安人,西安市公证处,四级公证员,学士学位,专业:法学,研究方向:家事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