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研究
高雯雯
身份证号码:610103198805283621
一、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老旧小区的问题日益凸显。这些小区大多建成时间早,存在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缺失、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品质,也与城市发展的整体面貌不相协调。为此,国家高度重视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其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推进。然而,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仅靠单一主体难以完成,需要政府、业主、物业公司、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
二、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中多元主体的角色定位与利益诉求
(一)政府
政府在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中处于主导地位,承担着政策制定、资金统筹、监督管理等重要职责。从利益诉求来看,政府希望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政府通过制定改造规划、出台扶持政策、安排财政资金等方式,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宏观指导和物质保障。
(二)业主
业主是老旧小区改造的直接受益者,也是改造工作的核心参与主体。他们的利益诉求主要集中在改善居住条件、提升房屋价值、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业主关心改造后的小区环境、基础设施质量、物业服务水平等,希望在改造过程中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与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监督。
(三)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在老旧小区改造后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其参与改造过程有助于提前了解小区情况,为后续管理打下基础。物业公司的利益诉求主要是通过参与改造,拓展业务范围,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同时提升企业形象。在改造过程中,物业公司可以为业主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建议,协助政府和业主做好改造后的交接工作。
(四)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发挥着桥梁和纽带作用,包括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志愿者组织等。它们的利益诉求是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维护居民的共同利益,为居民提供服务和帮助。社会组织可以组织居民参与改造讨论、收集居民意见、协调各方关系,推动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三、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中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困境
(一)利益冲突明显
多元主体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利益诉求不同,容易产生冲突。例如,政府追求改造的整体效益和城市形象提升,可能会在改造规划中忽略部分业主的个体利益;业主之间由于房屋面积、楼层等差异,在改造资金分摊、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分歧;物业公司希望通过改造获得更多的收益,可能会与业主在服务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产生矛盾。这些利益冲突如果不能及时解决,会影响协同治理的效果。
(二)沟通机制不畅
目前,许多老旧小区改造中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各主体之间的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政府的改造政策和规划信息不能及时传达给业主,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也难以反馈给政府和其他主体。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沟通也存在障碍,导致双方在改造和管理过程中产生误解和矛盾。沟通不畅使得各主体难以形成共识,协同治理难以有效开展。
(三)责任划分模糊
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多元主体的责任划分不清晰,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政府、业主、物业公司、社会组织等主体在改造的不同阶段应承担哪些责任,缺乏明确的规定和约束。例如,在改造资金筹集方面,政府、业主、社会资本的出资比例和责任不明确;在改造工程质量监督方面,各方的责任划分模糊,导致出现问题时难以追究责任。
(四)协同能力不足
各主体的协同能力不足也是影响协同治理效果的重要因素。政府在协同治理中虽然处于主导地位,但缺乏有效的协调手段和能力,难以整合各方资源;业主的组织化程度较低,缺乏参与协同治理的意识和能力,难以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行动;物业公司和社会组织的专业能力和资源有限,难以在协同治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中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案例分析
以某省 A 市 B 小区改造为例,该小区建成于 20 世纪 90 年代,共有居民 300余户,存在基础设施老化、停车位不足、环境脏乱差等问题。2022 年,A 市政府将该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启动了改造工作。
在改造过程中,成立了由街道办事处牵头,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施工单位等组成的协同治理小组。政府负责制定改造规划、安排财政资金、监督工程质量;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负责收集居民意见、协调居民关系、组织居民参与改造讨论;物业公司参与改造方案的制定,为后续管理做好准备;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规划进行施工。
通过各方的协同努力,B 小区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小区的道路得到了翻新,停车位进行了合理规划,新增了健身设施和绿化面积,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在改造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部分业主对改造方案不满意,认为没有充分考虑他们的需求;在改造资金分摊方面,一些业主存在抵触情绪,导致资金筹集出现困难;施工过程中,由于沟通不畅,出现了施工扰民的现象。
五、优化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中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的路径
(一)完善多元主体协同机制
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明确各主体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分工。成立由政府、业主、物业公司、社会组织等组成的协同治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制定协同治理章程,规范各主体的行为,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协同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搭建高效沟通平台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多元主体沟通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及时传递。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沟通渠道,及时发布改造政策、规划方案、施工进度等信息,方便居民了解改造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线下协调会议,组织各主体面对面交流,解决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沟通效率,促进各主体之间的理解和信任。
(三)健全利益协调与保障机制
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平衡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在改造规划制定、资金分摊、利益分配等方面,充分听取各主体的意见,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对于利益冲突较大的问题,可以引入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同时,建立利益保障机制,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公司的服务行为,确保政府的公共利益得到实现。
(四)提升多元主体协同能力
加强对多元主体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其协同治理能力。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协同治理理念和方法的培训,提高其协调和管理能力;加强对业主的教育引导,提高其参与意识和组织能力,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支持物业公司提升专业服务水平,鼓励社会组织发展,增强其在协同治理中的服务能力。通过提升各主体的协同能力,形成治理合力。
六、结论
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业主、物业公司、社会组织等各方共同努力。当前,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还存在利益冲突、沟通不畅、责任划分模糊等困境,影响了改造工作的成效。通过完善协同机制、搭建沟通平台、健全利益协调与保障机制、提升协同能力等路径,可以优化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提高老旧小区改造的效率和质量,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未来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扩大案例范围,深入分析不同地区、不同类型老旧小区改造中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差异,为构建更加完善的协同治理模式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建议。
参考文献
[1] 俞可平。治理与善治 [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2] 陈振明。公共管理学 [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
[3] 杨宏山。城市治理的中国逻辑与实践创新 [J]. 中国社会科学,2020(02):126-146+207-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