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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造价指数体系编制要点研究

作者

常青 万厂 李茜

1.3.山东鲁中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淄博 255086;2.山东德畅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淄博 255300

摘要:随着我国公路工程的快速发展,在施工过程中造价指数体系能够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辅助决策,促进公平竞争。文章首先分析了公路造价指数编制原则,随后探讨了造价指数体系编制要点。

关键词:公路;造价指数;编制要点

引言

近年来,公路工程建设规模日益扩大,造价控制也越来越严格。造价指数可以反映一定时期内公路工程造价的动态变化趋势,合理使用造价指数是公路工程造价控制、市场调控、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等的重要措施。如果不能准确编制造价指数,则难以有效指导公路工程建设。同时,公路造价指数体系复杂,影响因素多,相关理论不成熟。因此,进一步研究公路工程造价指数体系编制要点意义重大。

1公路造价指数编制原则

结合工程经验,公路工程造价指数可作为相关部门调控市场的依据、可为投标报价提供参考、可作为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价格结算的依据。为了更好地发挥造价指数的作用,在编制时要坚持以下原则。(1)全面性。造价人员应先找到最适用的分类标准,将公路造价指数编制范围进行分级,以保证编制期间不漏项。(2)兼容性。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不均衡性,在编制造价指数时不仅要依据现有规范和标准,还要考虑地区特征,以满足当地造价管理需要。(3)可扩展性。在保证公路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不扰乱的前提下,保证各级造价指数具有一定的可扩展性,即遇到特殊情况,能实时修改。

2公路工程造价影响因素

2.1公路工程预算审核

在实际操作中,缺乏严格的审核可能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一系列连锁反应。例如,预算虚高会使前期资金投入过多,增加资金成本压力;预算虚低则可能导致后期为弥补资金缺口而采取紧急措施,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同时,在工程总承包(engineering-pro curement-construction,EPC)模式下,一旦预算出现较大偏差,不仅会给施工方带来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与业主方的合作关系,从而对企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项目审核不严格表现在工程量计算存在疏漏,缺乏核对和复核机制,预算金额虚高或虚低;工程中使用的材料价格波动较大,材料价格审核不够细致,材料预算价格不准确;未能准确审核人工费用计算是否贴合巴基斯坦属地的人工费用标准;未能准确审核预算中计算的机械使用时间、费用是否合理。以上项目审核不严格会使公路工程造价预算金额不准确。并且项目采用EPC模式,工程费用一次性定价,但要在完成一定程度之后业主方才会支付相应资金,在此之前均由承建方垫付资金。因此,如果实际发生的费用与预算存在较大差异,就会导致承建方消耗合同规定以外的资金费用,且无法向业主方讨要资金,造成经济效益直线下降。

2.2人机材把控

在人机材因素中,对人工费的把控尤为重要。巴基斯坦的人工费用标准与其他地区有所不同,需要充分了解当地的劳动力市场和工资水平;密切关注材料费用的波动,建立有效的材料采购和库存管理机制,以降低成本风险;对于机械使用费,要合理安排机械的使用时间和维护保养频率,以提高机械的利用率,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总之,只有做好人机材的把控工作,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公路造价指数编制要点分析

3.1原始数据采集和处理

人、料、机等造价原始数据是否合理会直接影响造价指数编制的准确性。一般情况下,造价人员可从建材市场、公路概预算文件等方面采集原始数据。随后,对原始数据进行分析,具体阐述如下。当采集的数据量较大时,可通过回归分析法找出各变量间的相关性。比如,确定土方单价时,可建立土方单价与运距、土质类别、机械容量等因素的函数模型,再将拟建项目的数据代入函数模型,调整单价。当采集的数据量较少时,可用格拉布斯判别准则进行分析,即先将某变量的多次观测数据按大小排序,找出最大值xmax和最小值xmin,利用式(1)和式(2)计算出判据值。其次,选定合适的判定危险系数α,并根据α确定临界判据g0。

g1=v-xminσ(1)

g2=xmax-v(2)式中,g1为小判据值;g2为大判据值;v为均值;σ为标准差。当g1或g2大于临界判据g0时,需将该数据序列提出,不应用于公路工程造价指数编制。

3.2权数和基期选择

3.2.1权数选择

根据权数所属时期不同,可将造价指数编制中采用的权数分为可变权数和不变权数两类。将不同时期的可变权数进行加权所计算出的结果与实际情况更相符,而采用某一固定时期的不变权数计算出的结果有利于造价的动态对比。

3.2.2基期选择

公路造价指数是反映造价变动的相对数,需选择某一时期(基期)进行对比。目前,常用的基期为固定基期和递换基期。固定基期可用来与全部计算期进行比较,能够准确反映很长一段时间内公路造价的变化趋势。但是,固定基期的最大缺点是前一计算期与后一计算期无法直接对比;递换基期是指对比时期处于变化状态,即前后两个计算期的造价实时对比。

3.3造价指数计算模型构建

公路工程造价指数应按一定的层次进行编制,具体如下:编制直接工程费指数→编制建安工程价格指数、其他费用价格指数等→汇总形成造价总指数。公路工程的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价格指数可用式(3)统一表达。ki=p1p0×100(3)式中,ki为人、料、机价格指数,i可取1、2、3;p1为计算期价格,元;p0为基期价格,元。建安工程的价格指数K需考虑人、料、机价格指数及其所占的比例。

4公路造价指数应用案例分析

4.1工程概况

某高速公路为研究对象,其路线全长65.5km,设标准为双向6车道,路基横断面宽34.5m,路面材料为沥青混凝土。经统计,高速公路沿线划分了6个施工标段,设置了1座特大桥、6座分离式隧道、8处互通立交、3处服务区、2处管养工区,总投资金额约80.2亿元。鉴于篇幅有限,本文只研究水泥价格指数的编制。

4.2水泥造价指数编制

4.2.1原始数据采集和处理

造价人员向6个标段的施工单位分别收集32.5水泥、42.5水泥、52.5水泥的价格信息。由于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是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可能压低或抬高报价法。此时,可利用格拉布斯判别准则剔除异常值,以其他值的平均值作为水泥价格。

4.2.2造价指数计算

以2024年7月为基期,按式(3)可计算出不同水泥的价格指数见表1。

结合当地经验,32.5水泥、42.5水泥、52.5水泥的权重因子分别取0.7、0.25、0.05。可加权计算出水泥类材料在7月份的价格指数为100×0.7+100×0.25+100×0.05=100,水泥类材料在8月份的价格指数为108×0.7+108.1×0.25+109×0.05=108.1,在9月份的价格指数为113.4×0.7+111.4×0.25+109×0.05=112.7,在10月份的价格指数为122.9×0.7+116.3×0.25+109.3×0.05=120.6,在11月份的价格指数为129.2×0.7+125.9×0.25+111.7×0.05=127.5,在12月份的价格指数为134.2×0.7+129.9×0.25+112.5×0.05=132.1。

4.2.3造价指数预测

由上可知,初始序列X0=[1.0,1.081,1.127,1.206,1.275,1.321],将其开2次方得到X1/2=[1.0,1.039,1.062,1.098,1.130,1.149]。随后,将数据代入式(5),求出造价指数预测值,并与实际值进行对比

结束语

本文依托某高速公路项目,研究了公路造价指数的编制原则、编制要点及具体应用,得到了以下研究结论。1)公路造价指数编制时应坚持稳定性、兼容性、可扩展性等原则。2)造价指数编制前,要先用回归分析法或格拉布斯判别准则剔除异常的原始数据,并选择合理的基期和权数。3)公路工程应先编制直接工程费指数,再编制建安工程价格指数、其他费用价格指数等,并汇总成造价总指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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