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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声乐课“教与学、练与演”教学模式的路径探究

作者

杨双红

安顺学院 561000

一、高师声乐课教学模式现存的问题

由于高师声乐教学的特殊性,在教学中教师既要使学生掌握科学的发声技巧与演绎作品的能力,同时还要培养他们把声乐知识转化为教学能力的实践过程。所以,一定要改进教学模式方能拓展出一条新路。当下,高师声乐教学模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单向传递大于双向互动

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传统高师声乐教学中大多数是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式,在课堂中总是教师给学生讲解声乐的发声原理,给学生示范演唱技巧,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往往被动的接收所学的知识,自身缺乏对知识的主动探究。有部分教师在教学中没有结合每个学生的差异性(如音色的条件如何,学习基础高低)等问题,片面笼统的设计教学内容,导致没有“因材施教”。这样学生就缺乏了“教学思维”的能力,全力去关注自己“如何唱好歌”的全过程,而忽略了“如何教别人唱好”的最终目的,导致无法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中小学教学场景中,违背了高师声乐的“师范性”最终培养目标。

(二)在“练与演”的过程中孤立前行缺乏有机衔接

在声乐学习中“练”是技能技巧提升的关键,而“演”是检测技能技巧的手段,二者缺一不可,但在声乐教学中“练与演”经常处于脱节状态。首先,学生在课后练习中没有教师的系统性指导,多数同学只是重复课堂中所学的技巧,并没有结合“演”有针对性的细致打磨作品,导致“练”的内容与“演”的要求脱节;其次,由于学生获得演出的机会大多集中在期末考试展示,并没有把“练”很好地融入到教学实践场景中,这样就无法让学生在“演”中积累更多地经验,难以通过“演”来体现“练”的价值。

二、高师声乐课构建“教与学、练与演”教学模式理念的必要性

“教与学”是共生的关系,二者是从“知识传递”转化到“能力共建”个过程。“教与学”并不是单向的“教师教、学生学”的过程,而是教师与学生双向互动的过程。这就需要教师从“知识传授者”的角色转变为“引导者与合作者”,要时刻记住我们培养的是中小学音乐教师岗位需求的人才,所以在设计教学目标时,不仅要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还要通过课堂中的互动、探究,引导学生主动进行思考,学会“如何从学”到“如何教”的转变。让学生从“被动接收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这样,学生不仅具备了“教与学”的能力,还把“练与演”进行完美结合。

在声乐学习中“练”是“演”的基础,只有通过“演”才能对“练”作出延伸与检验,二者是相互促进的关系。“练”的内容需要紧扣“演”的需求,也就是学生不仅要学好发声技巧和作品处理的能力,还需加入舞台表现与教学场景模拟的练习。让学生在演出中检验“练”的效果,同时通过演出发现“练”的不足,实现“练”与“演”的深度融合。

因此,在高师声乐课构建“教与学、练与演”教学模式是非常有必要的

三、高师声乐课“教与学、练与演”教学模式的实践路径

(一)优化教学内容,实现“教与学”目标统一

首先,要把技能教学与教学法相融合。也就是在讲解声乐技巧的同时,一起融入教学方法的指导。比如,给学生讲解如何教授“童声发声技巧”,教师在授课时不仅要示范正确的发声,还要引导学生如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中小学生理解发声的原理,并通过设计比较有趣味性的练声游戏帮助学生掌握技巧,让学生既学会了技能,又积累了有效的教学方法。

其次,把一些比较经典的音乐作品与教学案例紧密结合起来。比如在学习民族声乐作品《茉莉花》时,除了让学生分析作品的旋律、情感处理等等,还让学生学会引入中小学《茉莉花》合唱的教学案例,让他们分别设计多样的教学方案,通过“分析作品—设计教学—模拟授课”的流程,实现“学作品”与“学教学”的同步推进。

(二)创新教学方法,激活“教与学”的共生动能

首先,可以利用翻转课堂 + 小组协作进行教学创新。比如在课前让学生通过线上平台的方式把声乐理论知识先学习一遍,并录制初步演唱的视频,这样有助于后续的教学,让学生从“被动听”变为“主动议”。

其次,可以与学生通过“微型教学模拟”的环节,让学生当模拟当教师,面向其他同学开展 15 分钟的声乐教学课,教师在此过程中可以通过观察、课后复盘,以及从“教学语言、环节设计、互动引导”等方面对学生提供反馈,并帮助学生快速的提升教学的实践能力。

(三)通过拓展实践场景,实现“练与演”的互促

首先,我们可以让学生进行分层练习达到“练与演”互促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阶段与能力水平的高低,设计出分层的练习任务。比如针对基础阶段的学生,可以把“技巧巩固”作为主要的教学内容,主要练习发声、音准、节奏等,并搭配简单的课堂演唱练习进行训练。针对提升阶段的学生可以通过“演出适配”为主。比如在演唱的同时加入作品的情感处理、舞台表演的训练等。

其次,利用多途径的演出活动实现“练与演”互促。通过打造“实践育人”的平台,参加校内校外的汇报演出,搭建“练与演”的实践场景。比如与当地的中小学合作开展多样的活动,让学生走进中小学课堂,参与到排练合唱的活动中,并举办小型演出来展示成果,在“演”中检验“练”的成果,在“教”中深化“演”的理解。

(四)兼顾“过程与结果”,保障教学模式落地,完善评价机制

科学的评价体系是教学质量有效运行的保障,所以必须突破“单一演唱考核”的局限,是完善评价机制的重要手段。在过程性评价中,教师必须时刻关注“教与学、练与演”全过程,一定要把课堂参与、课后练习、实践演出纳入评价范围,采用多样的评价机制,全面评价出学生的学习全过程,得出学生的综合性评价结果。让学生具备“专业 + 师范”的双能力,引导学生重视“教”与“演”的结合。

总之,高师声乐课必须把“教与学、练与演”作为教学模式的核心,必须打破陈旧教学的壁垒,实现“专业技能”与“师范能力”的协同培养。在实践中,我们一定要始终以培养中小学音乐教师岗位需求为导向,让“教与学”形成共生合力,让“练与演”构建互促闭环。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既“会唱”又“会教”的高素质音乐教师,满足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对优质音乐教育人才的需求,不断推动高师声乐教育质量的水平。

参考文献:

[1] 王欢. 浅析声乐教学与演唱中的对立统一规律[D]. 西安音乐学院

[2] 陈孟珂. 试析教育与教学的错位[D]. 河北大学2013

[3] 邹微. 声乐表演艺术中的虚与实[D]. 杭州大学2011

作者简介:杨双红(1974 年——)侗族,贵州省铜仁市人,研究方向:声乐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