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交通行政执法中的暴力抗法问题
曹洲
冷水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湖南冷水江 417500
交通行政执法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存在诸多影响因素,可能产生暴力抗法问题,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需要加强管理,维护执法秩序,促进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减少及避免暴力抗法问题。
暴力抗法事件具有一些显著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几方面(如图1 所示)。
图1 交通行政执法中暴力抗法事件的主要特点

第一,违法性。首先 , 执法相对人从事的运输活动违法。比如 , 以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为例。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 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 联合执法行动 , 通过在固定治超站治超和流动巡查路段相结合的办法 , 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其次 , 非法经营者的暴力抗法行为违法。比如指违法驾驶员为逃避执法人员检查和处置 , 强行驾驶车辆逃离 , 甚至是砸车、烧车 ; 或使用管制刀具 ,攻击执法人员,或者非法聚集众人, 阻挠执法等 [1
第二,目的性。非法经营者暴力抗法的目的非常明显 , 就是通过暴力抗法迫使交通综合执法人员终止实施法律规定的内容, 或者迫使其从轻处罚。比如, 违法驾驶员指使社会人员人为制造交通事故, 试图挑起事端, 让交通综合执法人员无暇他顾 , 从而被迫释放涉嫌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 [2]。有的让家庭成员或周边男女老幼包围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 , 摆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有的采取自残行为 , 甚至当面威胁服毒自杀 , 以造成不利影响的方式让交通综合执法人员投鼠忌器。
第三,突发性。暴力抗法具有突发性 , 不可预知。暴力抗法事件通常发展速度快 , 随着参与人数的增加 ,暴力手段会逐步升级。比如交通综合执法人员截停违法车辆 , 违法驾驶员或关闭车门窗 , 或弃车逃跑 , 然后呼叫同伙或家庭成员等包围执法车辆和人员 , 大多带有管制刀具和棍棒 , 对执法人员进行谩骂、拉扯和推搡 , 发展为殴打直至砍杀, 甚至毁坏自身车辆和执法车辆 , 带来严重的社会影响 [3]。
第四,团伙性。部分暴力抗法人员带有团伙性质,尤其是在交通执法机构治理超限超载运输中。违法驾驶员通常会联络其他人员 , 让这些人员快速赶到执法现场 , 包围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 , 干扰正常执法,并趁机开走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影响执法秩序。
第五,失控性。比如某人由于酒后驾车抗拒检查,失去理智持刀威胁交警并逃离,最终因为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某黑车司机多次闯卡,持刀恐吓执法人员,甚至扬言拿命来换,影响严重。因此,暴力抗法事件可能影响执法人员的生命安全,凶残性较强 [4]。
2、交通行政执法中的暴力抗法事件产生原因
2.1 法制意识淡薄
违法运输经营者及暴力抗法中的参与人员由于缺乏较强的法制意识 , 产生暴力抗法[5]。首先,部分人员认为讲法律是政府的事情 , 与自己无关 法经营被执法人员处理时 , 就会想要私了,并未利用法律维护自己权 很多人对法律 认为其就是抓人和判刑 ,。在整个法律体系中 , 人们更漠视的是民法、 程序法 觉地遵守相关法律 [5]。因此,违法经营者和暴力抗法参与人员通常会低估法律 , 认为法律不会随意惩处参与群体事件的人。还有一些人员存侥幸心理, 认为自己的行为正确,或法律不会追究自己的责任
2.2 违法成本太低
在交通执法领域暴力抗法中 , 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较低,最多就是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 但是具体判断犯罪及构成何种犯罪 , 还需要看其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如何。如果伤害仅是轻伤或以下 , 则定妨害公务罪 ; 对后果不太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可能只不过是教育或者拘捕15 天以下而已。违法行为成本太低, 容易产生暴力抗法行为 [6]。除此之外,即便没有发生暴力抗法行为 , 非法营运者的经营成本也很低。比如在黑出租车运输方面 ,很多黑出租车本身是二手车或即将报废的车, 违法收入比违法成本高。
2.3 执法者的问题
部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 , 在行政相对人面前以管理者自居 , 不尊重相对人 ; 处罚不公平,轻教育、重处罚 ; 没有规范、文明执法 , 执法中冷、硬、横;解释、说服、教育工作不细 ; 执法中的方式方法存在不足 ,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估计不足等[7]。
2.4 规范执法的副作用
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本意是 , 在交通执法过程中 , 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 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 , 耐心细致与群众沟通 , 赢得群众的尊重和理解 , 广大人民群众从心里支持配合执法工作。要揣摩其心理, 找准突破口, 向他们讲法、讲理, 坚持以理服人、以法治人, 暴力抗法的土壤也就消失了, 少数不法分子也就无机可乘。但是 , 交通综合执法规范、文明执法的要求有一定的副作用。即在执法过程中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 这就使得抗法者肆无忌惮 , 助长其不配合执法、暴力抗法的嚣张气焰 , 还会让人民群众质疑执法机关的工作能力。而交通执法人员遭遇抗法 , 受到人身攻击、人格侮辱时 , 却缺乏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和明确的处罚依据; 对暴力抗法者打击力度不够, 没有严惩暴力抗法者 , 使得暴力抗法者心存侥幸心理。
2.5 现场执法力量薄弱
部分地方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装备不足。为了补充执法人员,通常会面向社会招聘 , 但是人员对待遇不满意。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感到人手不够的原因 , 也与执法机构对运输市场开展专项治理受时间、地点限制有关。尽管有时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 , 但彼此之间的工作衔接或联动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执法装备不够, 主要表现在执法车辆数量较少、老旧,缺乏保护交通综合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的设备。
3、交通行政执法中的暴力抗法问题应对措施
3.1 加强普法宣传
第一,借助社会团体力量。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牵头组织交通综合执法讲师团 , 或通过志愿者、律师等群体或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的民间组织宣传交通法制 过去普 中专院校的教师 , 或一些单位的宣传机构。即便是一些执法机构进行普法 也堂 法律人员或者学校讲师进行普法,效果不理想 , 需要优化普法工作思路和方法。可以请 云 甚至有过违法经营行为的企业或个人 ,自己做普法讲师 , 以其亲身体验来宣讲交通法律知识。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根据其在普法活动中的表现 ,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 可以酌情从宽处置。
第二,在执法中依靠自身力量开展普 谁普法的原则 , 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要制定各自的普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法执法的过程中 , 让交通运输经营业户尤其是那些出现违法经营行 易让人印象深刻 , 运输经营业户也更容易接受 , 也更容 在执法一线开展普法工作 , 是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最重要的普法平 建多样化的平台 , 如在交通综合执法服务窗口、客货运站场设立普法宣传 宣传覆盖范围,提升宣传效果。
3.2 提高非法经营者的违法成本
针对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 需要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依法维权 , 在切实保障执法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 , 加大暴力抗法者违法成本。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暴力抗法的组织者、煽动者 ,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厉打击直至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 不断加大暴力抗法者的违法成本 , 震慑少数不法分子 , 使其不敢轻举妄动。
首先,在运输经营者中发放交通违法成本温馨提示卡。在这张温馨提示卡上印有交通违法成本 = 行政处罚+ 时间损失+ 事故隐患 + 影响城市形象 + 自己心理压力等提示。其中, 超速、超载、超员、无证驾驶、不交保险、酒后驾驶等6 大类交通违法成本处罚一目了然。有助于执法机构去掉罚款经济的恶名, 还能发挥普法作用。
其次,调整处罚方式 , 克服取证难题。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增加了暂扣驾驶证、没收车辆等处罚方式 , 加大处罚力度 ; 视频资料等可作为非法客运认定证据。可构建非法客运证据中心系统 , 并充分发动属地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在日常街面巡查中对疑似非法客运车辆进行拍摄 , 并将音视频资料上传至非法客运证据中心 , 执法人员将根据音视频资料线索, 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
再次,违法经营信息计入个人诚信系统。违法经营者的个人信息、车辆信息、非法客运违法信息都会被录入非法客运违法数据库。与地方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挂钩 , 对违法当事人的贷款、就业、出国和居住证积分管理以及享受公共服务方面会带来负面影响。将违法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 也将对用私家车加入专车运营平台的车主造成震慑作用。
最后,对超限超载运输实行一超多罚。建立路面联合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机制 , 明确公路路政、公安交警、道路运管、交通征稽等部门治超职责, 多部门联动的治超。对超限超载运输实行一超多罚, 货运单位、承运人、驾驶员都将受罚, 从而加大违法成本 , 确保治超取得明显成效。
3.3 加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
第一,增加安全防护培训内容。执法人员在工作实践中可能会遇到暴力抗法事件 , 甚至是自身受到伤害,影响其工作热情 , 助长违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 , 不利于交通运输市场的管理 , 最终会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因此, 必须重视交通综合执法人员的安全防护。
第二,增加人性执法内容。少数执法人员执法僵化 , 方式简单粗暴 , 以管人者自居 , 这会让人员产生逆反心理 , 出现抗法的行为。因此,需要定期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如图 2 所示),引导其不断加强法治、公仆、大局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 , 还要站在执法管理者的角度 , 加强学习、沟通、协调和激励能力 , 提升执法的人性化水平, 减少工作中的矛盾和冲突。
图2 培训活动现场

3.4 调整交通综合执法战术力量
交通综合执法应打破人海战术 , 虽然一些地方招聘了类似协警的人员,将其补充到执法队伍中 , 但是会提高工作成本,加大执法机构的执法和管理成本。除此之外,执法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执法装备,在购置各项装备时可通过合适的途径申请。
结语:
综上所述,在交通行政执法中,时常会出现暴力抗法问题,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除了会破坏执法秩序,还可能引发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危害社会秩序,因此,应该重视该问题,结合实际,采取多样化的措施,有效应对暴力抗法问题,提升交通行政执法水平。
参考文献:
[1] 苏静 . 交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 [J]. 中国储运 , 2025, (08): 115.
[2] 杨扬 , 段兴锋 . 浅析基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J]. 珠江水运 , 2025, (14): 125-127.
[3] 王绍芬, 时艳燕.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力筑牢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防护网”[N]. 昆明
日报 , 2025-07-08 (005).
[4] 宋晓荣. 交通运输执法宣传工作创新与治理效能提升路径——以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例
[J]. 三角洲 , 2025, (18): 250-253.
[5] 申东 . 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戴上“法治紧箍”[N]. 法治日报 , 2025-06-15 (007).
[6] 李婷 .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J]. 时代报告 , 2025, (04): 150-152.
[7] 李婷 .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与实践路径探讨 [J]. 时代报告 , 2025, (03): 150-152.
作者简介:曹洲(1979.5-),男,汉族,统计师,本科,湖南新华,主要工作方向: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执法、交通运输执法、安全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