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ESG导向下我国上市化工企业绿色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问题研究

作者

丁大军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重庆合川 401520

作为ESG 框架下环境维度的核心议题,绿色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反映了企业对环境成本的核算能力、环境绩效的管理水平及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意识。尽管部分龙头企业已尝试构建环境信息披露体系,但全行业仍面临法规约束不足、市场动力缺失等深层矛盾。在此背景下,剖析我国上市化工企业绿色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与问题,探究提升披露质量的有效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上市化工企业绿色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一)披露内容量化指标稀缺

随着ESG 理念的推广,我国上市化工企业绿色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从最初简单的环保费用支出,逐步涵盖绿色研发投入、碳排放相关信息、环保罚款及补贴等具体量化指标。然而,研究发现,91%的企业披露了环保投入总额,但仅28%细化至单位产品环境成本;73%提及“碳达峰目标”,但仅 12%披露年度碳排放强度降幅。这与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要求的“财务重要性”原则存在显著差距。

(二)行业内披露存在区域性差异

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环保法规相对严格,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较强,绿色会计信息披露水平较高,例如江苏、浙江等地的化工企业,普遍在社会责任报告中详细披露了绿色会计相关信息[1]。而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环保监管力度较弱,企业的绿色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相对较低,部分企业甚至没有在公开报告中提及环保相关的财务信息。

(三)披露形式以自愿性披露为主

2024 年中国化工企业协会调研显示,82%的上市化工企业通过社会责任报告(CSR)披露绿色会计信息,仅15%在年报中单独列示“环境会计报表”。以荣盛石化为例,2019—2023 年环境信息分散于年报、可持续发展报告及官网新闻,缺乏统一披露框架。对比国际化工巨头巴斯夫(BASF)的“气候相关财务披露(TCFD)专项报告”,我国企业的披露载体规范性不足,导致信息可获取性降低40%以上。

二、我国上市化工企业绿色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核心问题

(一)信息真实性存疑

部分上市化工企业为了美化企业形象,在绿色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夸大环保投入、虚增环境效益等问题,导致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无法准确了解企业的环境责任履行情况。由于绿色会计信息涉及复杂的环境成本核算和环境效益评估,部分企业利用专业知识的壁垒,故意模糊信息披露的细节,增加了信息使用者判断信息真实性的难度。

(二)信息披露连续性不足,可比性较差

以农药制造子行业为例,2020—2023 年6 家上市公司中,仅扬农化工连续 4 年披露“单位产品 COD 排放量”,其余企业存在数据中断。这种“选择性披露”导致投资者无法追踪企业环境绩效变化,某券商 ESG 分析师指出:“化工企业环境数据的年度波动,60%源于披露口径调整,而非实际绩效变化。”

(三)信息及时性滞后

绿色会计信息的及时性是保证其决策有用性的重要前提,但企业目前主要通过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披露绿色会计信息,周期较长。当企业发生重大环保事故时,往往不能在第一时间披露相关的损失情况和应对措施,导致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无法及时做出决策,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损失[2]。

三、我国上市化工企业绿色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部分上市化工企业仍然秉持传统的发展理念,过于追求经济利益,认为披露绿色会计信息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却不能直接带来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因此,企业往往不愿意投入更多的资源来收集、整理和披露绿色会计信息,甚至为了规避环保责任和监管,故意隐瞒或虚假披露相关信息。

(二)绿色会计法律体系不完善

虽然国家出台了一些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但对于绿色会计信息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等方面的规定较为分散,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3]。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标准,导致企业在进行绿色会计信息披露时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和随意性,难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也缺乏有效的法律制裁措施,难以形成有效约束。

(三)外部监管力度不足

虽然环保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等多个部门都涉及对企业绿色会计信息的监管,但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导致监管效率低下。社会监管方面,由于绿色会计信息的专业性较强,需要具备环境科学、会计学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而目前我国从事绿色会计审计和评估的中介机构数量较少,专业能力参差不齐,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价。

四、提高我国上市化工企业绿色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措(一)强化企业内部治理,夯实披露基础

建立绿色会计责任制度,要求董事会下设ESG 委员会统筹绿色会计事务,财务部门设立专职岗位负责环境成本核算、碳排放数据归集等具体工作。设置绿色会计信息披露完整性、及时性等量化指标,与部门奖金、管理层薪酬直接挂钩,以此推动披露工作成为常态化管理内容。为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能力,除邀请高校专家开展理论授课外,还可组织财务人员到行业标杆企业交流学习。

以某上市化工企业为例,该企业2023 年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单独设立“绿色会计管理办法”,明确总经理为绿色会计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牵头组建由8 人组成的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等科目的核算与报告编制。同时在《部门绩效考核办法》中新增“ESG 信息披露”板块,将环保投入占比、碳排放数据准确率等纳入考核,2024 年因污水处理成本披露不完整,生产部门季度奖金核减 5% 。此外,企业每年安排财务人员参加中国会计学会绿色会计专题培训,并与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发内部模拟核算系统,使会计人员能精准处理碳关税预提、生态补偿准备金等特殊业务。

(二)完善法规标准体系,规范披露内容

行业主管部门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应联合制定《化工行业绿色会计核算实施细则》,针对行业特性明确环境成本分类标准。出台《上市化工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指引》,明确规定年度报告必须包含的12 项核心指标,要求采用表格形式量化披露,禁止使用“积极履行环保责任”等模糊表述。建立包含 10 个核心维度的披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其中真实性考核涵盖原始凭证可追溯性、第三方审计意见类型;完整性考核包括必报事项覆盖率、负面信息披露比例,评价结果与企业 ESG 评级直接挂钩。

以某上市化工企业为例,2024 年《化工行业绿色会计核算实施细则》发布后,该企业对照细则增设“土壤污染修复准备金”“碳捕捉设备折旧”等 6 个会计科目, 首次披露各生产基地危险废物处理单价及碳排放权交易明细。同年《强制披露指引》实施, 环保合规风险”章节,详细说明某子公司因2023 年废水排放氨氮超标被处以80 万 同时附上在线监测数据与第三方检测报告编号。在年度评估中,该企业因必报事项覆盖率达 100% 、原始凭证存档率 95% ,披露质量等级从B 级提升至A 级。

(三)健全监管协同机制,增强披露约束

监管部门应搭建数据实时共享平台,实现联动监管[4]。建立绿色会计审计业务备案制度,参照TCFD 框架披露气候相关风险量化分析结果,并发布包含“披露完整性指数”“环境负债透明度”等指标的独立评级报告,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判断依据。将绿色会计信息虚假披露纳入重大违法情形,规定罚款金额为违规期间企业市值的 1%-5% ,同时将涉事企业列入生态环境失信名单;建立信用档案,对连续两年披露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实施惩戒措施。

以某上市化工企业为例,2023 年环保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发现该企业年报披露的“废水处理成本”较上一年度下降 30% ,但同期排污许可证载明的废水排放量增长 15% ,立即将异常数据推送至证监部门。证监部门委托具备CNAS 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发现企业将2000 万元污水处理设备维修费计入“生产设备维护费”科目,虚减环境成本 18% ,且未披露某车间因废水处理系统故障导致的120 万元应急处理支出。第三方机构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鉴证报告,监管部门依据新规对企业处以1.2 亿元罚款,并将其纳入环保失信名单。该企业后续申请绿色债券时遭投资者集体问询,银行将其授信额度下调 20% ,股价在30 个交易日内累计下跌 15%。

(四)提升信息供需匹配,激发披露动力

监管机构与行业协会应联合发布《化工行业投资者绿色信息需求指南》,明确环境负债、碳足迹核算范围等20 项核心披露指标,要求企业在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节逐项回应。建立差异化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对披露质量评级达到A 级的企业, 给予绿 10%-15% 、绿色债券发行费用减免30%等政策倾斜,支持其优先使用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环保设备融资租赁等创新工具。搭建覆盖官网、社交媒体、政务平台的公众监督网络,设立绿色通道,允许公众对污染物处理数据矛盾、环境绩效指标模糊等问题在线举报,监管部门需在15 个工作日内公开核查结果。

以某上市化工企业为例,《需求指南》发布后,该企业在半年报中首次披露“某停产厂区地下水污染修复预计负债1.5 亿元”,详细说明测算依据 则》及周边同类项目治理成本,相关信息被纳入某ESG 指数成分股筛选标准,吸 企业凭借披露质量A 级评级,获得银行绿色贷款年利率 4.2% (较普 发行 5 亿 碳 债时承销费减免180 万元。当季度有投资者通过官网留言质疑 企业立即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核算,并在10 个工作日内补充披露各生产基地能源消费结构明细及碳系数修正依据。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提高上市化工企业绿色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既是落实ESG 理念、促进企业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关键环节。今后需推动绿色会计理论与化工行业特性深度融合,加快构建覆盖核算、披露、评价的全链条标准体系,助力化工行业在ESG 导向下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1]孟祥柔,杨颖红.化工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以 HF 公司为例[J].江苏商论,2023,(08):79-82.

[2]李真语,吴燕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以化工行业上市公司为例[J].北方经贸,2022,(10):65-68.

[3]何亚梅,师佳英,马婷.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究[J].会计师,2021,(06):5-6.

[4]滕木子.石油化工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多元回归分析[J].纳税,2020,14(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