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语比喻的语言效果
汪珏
西北民族大学 外国语学院 甘肃兰州 730030
一、阿拉伯语比喻的定义及文化阐释:
阿拉伯语中的 التش -∞.50 (比喻),是动词شّبه的词根,意为:比喻,对比,比拟,比较。阿拉伯语比喻是指用一定的语言表现形式,将具有相似之处的不同质的事物通过联想联系起来,用形象具体、浅显易懂的事理,阐明抽象复杂的事物或深奥难懂的道理。例如:
هذا الدواء مثل الحنظل
المرارة.
这药苦的如同苦西瓜。
علّي كالليث في الشجاعة والإقدام.
阿里像雄狮一样勇猛。
كأنه الوبل عند المحل.
他就像干旱时的及时雨。
第一句中,苦西瓜是沙漠地区的一种藤本植物,味苦,作泻药用。阿拉伯人以其味苦作比喻,类似汉语中黄连的用法。
第二句中,阿里是阿拉伯世界妇孺皆知的英雄人物,博学多才、为人正直、骁勇善战、战功显赫。狮子在阿拉伯人看来是兽中之王,喻意威猛、勇敢,阿拉伯人常用雄狮来比喻帝王、英雄等的男子气概。在这个句子中,通过狮子,产生联想,比喻阿里勇敢无畏的高尚品格。
第三句中,用干旱时的及时雨比喻它的弥足珍贵。阿拉伯半岛大部地处沙漠,常年干旱少雨,雨水对阿拉伯人来说极其宝贵,尤其是久逢干旱后的雨水,是人畜的救星。由此可以看出阿拉伯人喜爱雨水、敬畏雨水的程度。用及时雨来形容人或者物的宝贵,是他们常用的比喻。
从以上三句可以看出,阿语比喻是通过联想,将一种事物所具有的明显的特征投射到另一事物身上,从而对另一事物产生更加深刻的认识和印象。而这种语言效果的产生,必须要借助语言的几个要素,也就是构成阿语比喻的要素。
二、阿拉伯语比喻的构成:
在阿语比喻句中,通常把被比喻的事物或现象叫做“本体”(المشّ بَه),用作比喻的事物或现象叫做“喻体”(المشبه ↪, ),联系“本体”和“喻体”、表明比喻关系的词叫做“比喻词”(أداة التشبيه),“本体”与“喻体”之间的相似处叫做“相似点”( s=0 الشبه)。本体、喻体、比喻词和相似点是构成比喻的四要素。
在以上例句第一句中,“الدواء”是本体,“الحنظل”是喻体,“مثل”是喻词,“المرارة”是相似点。在第二句中,“علي”是本体,“الليث”是喻体,“ك”喻词,“الشجاعة و الاقدام”是相似点。在第三句中,“هو”是本体,“ 15s÷5′′ 为喻体,“كأّن”是比喻词,此句字面上省略了本喻体间的相似点,但从句中可以读出,二者间的相似点为珍贵。
三、阿拉伯语比喻的语言效果
比喻是在一定的客观基础、文化基础和心理基础上产生的。人们创造比喻的目的是丰富语言表达手段,传情达意。比喻的本质是通过联想,突出语言的表现力。运用比喻修辞手法,可以达到如下的语言效果:
第一,比喻可以把一般的事物化为形象的,把抽象的事物化为具体的。
阿拉伯语中常用“大海”做喻体比喻人慷慨大方和学识渊博,这样的修辞手法,不仅使语言生动,还展现着阿拉伯人熟知的自然环境,从中能够窥探出语言的文化内容。
第二,比喻可以把陌生的人和物变成熟悉的。
阿拉伯人常用“سراج”( 夜明灯 ) 比喻指引。“夜明灯”是所有人都感受过的事物,它使我们脱离黑暗,为我们照亮前程,带来希望。将“指引”比喻为“夜明灯”,这样的比喻富有深刻的哲理和具体的认识。
第三,比喻可以把高深的事理化作浅显的。
阿拉伯语中,常用“光明”来比喻“知识”,使人们对“知识”有了最直观的认识,“知识”就像“光明”一样能指引人前进的方向。这样的比喻使抽
象的概念变得通俗易懂。
四、阿拉伯语比喻的运用原则
比喻是语言表现形式中使用最频繁的修辞格。我们说话和写文章时都离不开比喻,没有比喻的言语和文字是干涩的,是没有说服力的。比喻是在一定的客观因素和心理基础上产生的。我们在创造和运用这种修辞时要注意几点:
第一,比喻的创造和使用要符合一定的思维逻辑、文化背景和客观环境。
例如,“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这个比喻是以黄河两岸为客观环境、以农耕生产为文化背景的逻辑基础上产生的。对于生活在黄河流域的中国人来说,把“黄河”比作“母亲”,既表达了黄河对他们生命的重要性,也抒发了他们对母亲河的情感。而埃及人常说“ هو معطاء كنهرالنيل(”他像尼罗河一样慷慨)。在这个句子中,用“尼罗河”来比喻慷慨的人,这是因为生活在尼罗河两岸的埃及人善良朴实,认为尼罗河慷慨地养育着他们。说某人像尼罗河一样慷慨,这样的表达对生活在尼罗河边的埃及人来说再真切不过了。
以上两个比喻既符合各自民族的文化内容,也是在各自自然环境基础上产生的。但是,如果我们对阿拉伯人说“你真是活菩萨”,不但阿拉伯人无法理解其意思,还有对阿拉伯人不敬之嫌。所以,这样的比喻不但不能增强语言的表现力,反而适得其反。因此,比喻的创造和运用一定要考虑和符合一定的文化意识和自然环境等因素,这样的比喻才是语言的艺术,智慧的火花。
第二,比喻要得体。
得体是比喻修辞的最高运用原则。事物描述的是否形象生动,道理阐明的是否通俗易懂,就在于比喻运用的是否得体。这样的比喻不但增强了语言的感染力,而且把两国唇齿相依的关系如同画卷一样呈现在眼前。阿拉伯语中用“宝剑”来比喻“金钱”,说明“金钱”有利有弊,就像“宝剑”一样,既能防身,也会造成伤害,这样的比喻十分得体。得体性原则是比喻修辞的根本宗旨。比喻是否清楚、生动和优美,都要受到得体性原则的检验。
此外,比喻还要有爱憎感,要善于创新。用什么样的事理作比喻,要体现出用喻者对本体事物的褒贬态度和心理情感。形容女子苗条可以说“杨柳细腰”,而不能说“像个瘦猴”。使用常见的比喻不但起不到美的效果,还可能会引起审美疲劳,让人觉得语言没有创新和价值。只要我们在使用比喻修辞时把握以上原则和方法,就能起到优美、感人的语言效果。
参考文献:
[1] 余章荣编:《阿拉伯语修辞》,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年9 月;
[2] 谢秩荣:《阿拉伯语修辞新探》,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2002年8 月;
[3] 苏新春:《文化语言学教程》,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年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