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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义利观浅谈

作者

李淑齐 陈光玉

保山学院 云南省保山市 678000

一、中国义利观

义利观念最早出现于春秋时期,它是贯穿中国伦理思想的一个基本范畴,其实质是道义和利益的关系,主要讨论的是如何对待道德伦理和物质利益,不断探求修身治国平天下的价值观,是不同时期的思想家们智慧的结晶,也是自我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导向,具有丰富的内涵。

二、先秦时期主要的义利观

春秋战国处于社会大动荡时期,其特殊的社会背景也造就了“百花齐放”的现象以及中国古代义利思想的一个发展高潮。该时期的思想家主要围绕人性论、道义原则等内容来论述义利观,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儒家:先义后利、重义轻利的无私奉献精神

1. 孔子的利益观

孔子是先秦时期第一个探究“义利之辨”并作出系统阐述的学者,其义利观的基本特质是道义论,奠定了儒家义利观的基本走向。他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观点,强调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也要遵循道德规范和伦理原则,其蕴含出判断君子和小人的标准在于如何对待利与义。

孔子在继承西周以来人们对义利观认识的基础上承认利存在的合理性,但反对采取不义的手段来获取物质利益,孔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这强调了人们要通过“见利思义”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修养自身的道德品质。

2. 孟子的义利观

孟子从人的内心出发,在继承孔子部分义利观的基础上提出欲望是人生来就有的,即承认利的合法性。孟子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以义为前提,在面对利与义的冲突时,要坚定不移地选择舍利取义。

3. 荀子的利益观

荀子主张“义利两有”。一方面,荀子认为人永无止境的欲望可以通过节欲来实现义与利的均衡即义利兼顾。另一方面,荀子承认对利益追求的合理性,强调要以“好义”来对人们的欲求进行约束和导向,要在道德的基础上拥有超越的精神品德。

(二)道家:义利皆弃的自由主义精神

不同于儒家,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注重保全个人权利,主张顺应自然,老子主张寡欲,在于减少欲之对象,认为“道”是用来判断人类社会生活善恶的标准。“绝圣弃智, 民利百倍;绝仁弃义, 民复孝孳;绝巧弃利, 盗贼无有。此三者, 以为文不足, 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 少私寡欲。”体现出社会只有回归到百姓无知无欲的小国寡民自然状态才能减少忧患。

老子将利分为“公利”和“私利”,追求公利是合理的,反对私利并且反对孔子提出的以孝悌、忠恕、信义为核心的道德规范体系,认为这些体系只会使得人们更趋于追逐利益,导致社会的混乱。

(三)墨家:义利并重的实用主义精神

不同于孔子把利理解为私的观点,墨子主张“利人乎即为 , 人乎即止”,其义利观是以兼爱互利为原则,以贵义为核心的功利型。墨子以历史唯心主义的自然人性论为基础,提出了尚利贵义、义利统一的观点,在以利为目的、义为手段的基础上要求人们尚义。“诸侯各爱其国,不爱异国,故攻异国以利其国。天下之乱物,具此而已矣。察此何自起?皆起不相爱。”体现出社会动乱是因为人们之间不相爱,所以天下之义利能够使社会生活更加稳定。

(四)法家:重利轻义的现实主义精神

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崇法尚利,提出了重利轻义的观点,韩非子认为在大利和小利面前要顾大局、抛弃小利。“霸王者 , 人主之大利也。”也从侧面反映出君主应约束自己的行为,以国事为重,实现封建国家的稳定和统一。

韩非子反对儒家的仁义观点并提出对仁义的独特看法:“夫仁义者 , 优天下之害 , 趋一国之患 , 不避卑辱,谓之仁义。”反映出只有宣传以保护君主的利益、维护封建统治专制为目的的思想才能被称为仁义。

三、汉代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儒家义利观

汉朝时期王国权力膨胀,董仲舒在面临朝代更迭时以天人合一为理论基础,把儒学神秘化,解决了君主权力的合法性以及权力的可持续性,传承和发展了先秦时期儒家的义利思想,其中“正谊明道”是重要内容,“义以正己”是立身之本,“养利于民”是核心要义。

董仲舒提出“义利两养”的思想,提倡重义轻利,认为利是物质层面的需求,义是精神层面的满足。他在吸收孔子和孟子的仁义学说后强调“义”与“仁”的结合,认为要做到以仁安人。

四、宋朝以朱熹为代表的的义利观

北宋的政治腐败和社会动荡导致了金国的入侵和北宋的灭亡,南宋时期儒佛道三教并存,为了维护君主专制,统治者试图通过儒家思想来巩固统治基础。

在此背景下朱熹更新了前人的义利观思想,提出了尚义后利型的义利统一论,认为公利的追求是合理的,人类利用自然开发物利应顺应自然界本身的规律;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实现后,个人的利益也会间接地被满足,利和义之间是有相通性的。

结语

综上所述,对当代及后世影响较大的思想家们都极为关注对“义”与“利”问题的探讨,为建立中华民族的传统伦理道德奠定了基石。而这样的讨论又离不开当时的社会环境,受各自时期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但都朝着善治的方向推进。当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引领下,尤其在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透过发展的义利观思想在不同时代的折射,应将优秀传统和当代社会实践牢牢地结合起来,用发展的眼光审视传统中国义利观,赋予传统中国义利观以新的时代内涵,促进义利观与时俱进,彰显其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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