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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纪委做好执纪审查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

刘余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引言: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执纪审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手段,对于打击腐败行为、维护国有企业经营秩序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腐败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这些问题不仅损害国有企业的利益,也影响党的形象。近几年,国有企业违纪违规案件呈现出隐蔽性更强、手段更复杂、涉及领域更广泛等新特点,这对纪检机构执纪审查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考验,如何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提升执纪审查的专业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成为国有企业纪委必须破解的重要课题。

一、国有企业纪委做好执纪审查工作的重要性

(一)维护党的纪律权威。党的纪律权威,既源于党章党规的明确规定,更在于执纪问责的刚性执行。国有企业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经济基础,其掌握着大量公共资源、承担着重大经济责任。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发生违纪违规问题,更容易给党和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同时“国企特殊论”的错误思想仍一定程度存在,国有企业纪委要以“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坚决态度,通过精准有力的执纪审查,有力维护党纪在国企领域的绝对权威,让纪律规矩始终保持“长牙带电”的威严。

(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执纪审查能够发挥“拔烂树、治病树”的作用,及时肃清国有企业干部员工队伍。通过对违纪违规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遏制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营造企业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执纪审查能够发挥探头作用,发现违纪违规背后企业存在的管理问题,为企业及时堵塞管理漏洞、优化管理机制提供有力支撑。

(三)增强职工群众的信任支持。当职工群众看到企业纪委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群众的利益时,会消除职工对权力滥用的担忧,增强对企业管理层和纪委的信任,从内心产生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更加积极地支持企业的各项工作。这种信任和支持有助于提升企业凝聚力、向心力,最终转化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国有企业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问题线索来源不够丰富。虽然巡视巡察、内部审计等移交了部分问题线索,但数量有限、质量不高,一些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共享和移送,造成监督资源浪费。目前,大多数单位问题线索的来源过分依赖群众举报,部分单位长期“零线索、零立案、零查处”。

(二)纪检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执纪审查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除需掌握谈话、取证等技能外,还要对国有企业财务、采购、选人用人等业务有基本的了解。目前,国有企业部分纪检干部的专业背景单一,且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个别单位纪检干部常年不办案,不具备查办复杂案件的能力。

(三)审查阻力较大。部分国有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复杂,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单位,相关人员既有利益关联,又有“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人情关联,纪委在开展执纪审查时,可能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阻力,如说情打招呼、故意隐瞒关键信息等,这都会给审查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三、国有企业纪委做好执纪审查的实践探索

(一)加强执纪审查制度建设。根据党纪党规,结合企业实际,完善制度体系,印发《执纪审查工作手册》,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程序的审批权限、时间节点、规范要求、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规定,有效提升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化水平。每年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和执行到位等方面对案件质量进行全面体检,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切实整改落实,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二)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进一步畅通“信、访、电、网”举报渠道,积极宣传举报知识,让职工群众有问题愿意反映、有渠道能够反映。加强与审计、巡察等专业部门的协作沟通,让职能部门更加明晰纪委对问题线索的要求,针对重大问题,纪检人员提前介入审计、巡察等工作,提高问题线索移交的质效。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在采购系统开设纪委监督账号等,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大监督”平台作用,统筹安全、法律、财务等部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薄弱环节、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三)精准研判及处置问题线索。加强问题线索的分析评估,从线索来源可靠性、问题描述清晰度、可查性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对于质量高的线索,优先安排核查;对于质量较低的线索,通过补充了解、与举报人沟通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线索信息。根据问题线索具体情况,精准运用谈话函询、暂存待查、初步核实等处置手段,既确保问题线索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又能避免资源浪费,提高执纪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处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保障被反映人和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发挥执纪审查监督、教育作用。树牢查办案件就是最有力监督的理念,不机械执纪、不就案办案,在开展谈话、调证等具体工作时,既要查清问题事实,也要注重发现系统漏洞,深入剖析发生问题背后的根本性诱因。要加强对违纪人员的思想教育,以“同志式”的谈话,唤醒违纪人员党性意识,帮助其深刻认识错误,跳出“侥幸心理”“对抗心理”等误区,激发其悔过自觉,从“被动接受处理”转变为“主动承认错误”,深化执纪审查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把执纪审查安全摆在最突出位置,特别是加强“走读式”谈话管理。要压紧压实“走读式”谈话“六必知”及双方案 ( 谈话方案、安全预案 ) 要求,谈话前全面摸清谈话对象基本情况,针对性制定应对措施,发挥“技防”作用。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领导首谈”和“安全首课”要求,压紧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掌握谈话对象身心状态,筑牢办案人员安全意识,发挥“人防”作用。建立标准谈话室,配置血压仪、安检仪等必备设施,发挥“物防”作用。

(六)加强执纪队伍能力建设。定期举办纪检业务培训班、每周组织纪检人员集中学习,重点加强谈话突破、数据分析等核心知识的学习。通过企业内部交叉挂职、加强企地共建外派挂职以及组织下级单位纪委交叉核查等方式,让基层纪检干部有更多机会参与到上级单位和地方纪监委的执纪审查实操工作中来,同时也解决个别单位常年零线索造成长期不办案,以及“熟人”社会造成执纪审查干扰大等问题。优化执纪审查人员结构,通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加大从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领域引进优秀人才的力度,完善纪检队伍人员结构。建立纪检人员定期轮岗制度,让全员都能到执纪审查相关岗位历练,做到“人人会办案、人人办好案”。落实企业管理和技术“双通道”机制,畅通纪检人员上升渠道,保持纪检队伍相对稳定。

(七)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建立“一案四查摆”机制,对照典型案件,查摆思想“总开关”的松懈点、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监督管理的空白点,针对问题进行系统整改。通过要求案发单位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单位说清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发布整改方案并实行销号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充分发挥执纪审查净化政治生态、规范权力运行、完善体制机制、涵养廉洁文化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