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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机制下林业资源保护的长效模式构建研究

作者

孙长喜

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林业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长期以来受经济发展模式粗放、保护成本外部化等因素影响,我国林业资源面临过度开发、生态退化等严峻挑战。生态补偿机制作为平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通过 " 谁受益、谁补偿 " 的原则,将生态服务的外部效益内部化,为林业资源保护提供了可持续的资金支持。

1. 政策体系织密网,权责明晰促长效

现行生态补偿政策框架内,“重顶层设计、轻落地执行”的现象构成显著挑战,部分区域补偿标准长期固化,难以真实体现林农在资源管护过程中承担的实际成本压力。这种标准滞后性直接削弱了保护行为的可持续激励。跨行政单元的生态补偿活动,因缺乏普遍适用的统一操作规范,使得上下游地域在利益平衡与责任分担层面频繁遭遇协调困境。监督评价体系的不完备状态,进一步导致部分补偿资金流向偏离预定目标,或呈现使用效能偏低的问题。应对上述挑战,亟需构筑一个整合“国家区域地方”不同层级的协同政策网络。在宏观国家层面,加速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的修订进程具有基础性意义,该条例需清晰界定补偿所覆盖的具体范围、应遵循的核心标准、可供选择的多元化方式等关键要素。尤为关键的是引入一种具备弹性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补偿额度能够同步反映物价波动与生态资产自身价值的增长趋势。例如,考虑锚定当地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设定每 3-5 年为周期调整补偿基准值,从而规避“保护越久越吃亏”这一悖论性局面的形成。聚焦于中观区域层面,建立常态化的跨行政区生态补偿联席会议制度成为必要途径,通过具有约束力的横向补偿协议签订,明确上下游在水体质量改善、森林植被覆盖提升等具体领域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边界与协作分工。以长江流域为实践场景,可尝试构建“生态积分银行”这类市场化交易工具,上游行政主体每实现 1 吨污染物减排或新增 1亩森林覆盖,即能获得对应额度的积分累积;负有补偿义务的下游主体则通过购买此类积分完成其补偿责任,形成基于市场规则的资源流转与价值交换模式。落实到微观地方执行层面,关键在于细化补偿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规程,强制推行“专账管理 + 绩效评估”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将资金的最终分配额度与可验证的生态保护实际成效紧密关联。

2. 多元主体共参与,协同联动增效能

当代森林资源管理体系的效能优化路径需突破单一行政依赖的范式困境。行政主体功能定位的迭代升级成为破解生态治理瓶颈的关键切口,政府职能转型需突破传统 " 直接管理者 " 框架,将核心职能转向规则建构与服务供给双轨并进。政策工具箱的创新运用可采取市场化契约机制,例如在生态修复领域实施服务采购协议或特许经营权配置,通过财税杠杆调节引导商业资本介入碳汇林建设等项目。有研究案例表明,市场主体在混合所有制框架下运营林下经济产业时,通过建立收益回馈机制使社区获得持续性经济补偿,这种资源价值转化模式有效弥合了保护成本与民生改善间的鸿沟。产权制度的结构性改革构成基层参与的重要制度基础。" 林权证 + 生态银行 " 的资产证券化探索,使分散化林地经营权通过股权化整合形成规模效益,专业管理机构介入形成的集约运营显著提升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基层治理单元内协商决策机制的嵌入,使资源分配方案形成过程呈现多方利益均衡特征,这种赋权实践有效增强了在地群体的主体性感知。数字化监管技术的渗透重塑了生态治理透明度标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资金流向追踪系统与卫星遥感监测数据的耦合应用,构建起立体化监督网络,而公众举报激励基金的设立则激活了社会监督的神经末梢。

3. 生态价值市场化,资金活水润青山

当前生态补偿资金流动持续性受阻,高度依赖财政转移支付渠道。资金源头单一化与供给波动性构成显著挑战,直接影响生态保护行动的深度与广度。有观点指出,补偿资金往往仅能覆盖基础管护人力成本,设备升级、长期科研监测等关键投入面临严重短缺。突破该瓶颈需推动生态资源运营模式转向市场化轨道,切实推动" 绿水青山" 向" 金山银山" 的价值转化进程。 国际实践中,碳汇交易已被验证为生态价值实现的有效机制。我国虽已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但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仍受限于计量规程尚未标准化、核算过程经济成本较高等现实约束。在特定生态功能区率先开展制度试验具有迫切性,通过精简项目审批环节,构建 " 政府引导 + 企业参与 + 金融机构支持 " 的三方协作框架或可打开局面。例如,政府资源可集中于项目前期开发设计阶段,企业承担具体落地执行,银行体系配套提供专项绿色融资方案,最终形成风险分散与收益共享的可持续合作范式。 生态产品市场价值提升依赖于可信的认证体系支撑。建立全国统一的生态产品标识制度至关重要,对符合特定环境标准的农产品、手工艺品等授予权威 " 生态标签 ",允许其基于生态附加值实现市场溢价。研究显示,获得认证的有机茶园产品终端价格提升显著,生产者收入增幅明显,此类 " 生态溢价 " 模式具备广泛推广潜力。绿色金融工具创新则为生态保护注入长期资本动能。探索发行生态补偿专项债券,以未来可预期的生态补偿收益作为偿付基础,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案例表明,湿地保护债券所募资金成功用于退化湿地系统修复,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碳汇收益直接用于债务清偿,形成" 借生态未来钱,办生态当下事" 的融资闭环。同步发展针对性生态保险产品,对自然灾害、病虫害等造成的林木资产损失提供风险对冲,有效降低经营主体参与顾虑。

综上所述,构建生态补偿机制下的林业资源保护长效模式,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凝聚多元合力、激活市场动能,能够形成 "制度保障有力、主体协同高效、资金持续稳定" 的保护新格局。

参考文献:

[1] 韩岳彤 , 徐向阳 , 谭潇潇 . 基于三方演化博弈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补偿研究[J]. 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1-12.

[2] 鹿洪源 , 马婕 , 陈旭东 . 多主体共治视角下财政生态转移支付的民生与环境协同激励效应——以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为例[J]. 经济经纬,1-16.

[3] 曹小燕 . 基于生态补偿机制的林业生态修复路径探索 [J]. 现代农村科技 , 2025, (07): 13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