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建筑类国企 “大监督” 体系构建:纪检与巡察、审计、法务、内控部门的协同机制研究

作者

杨蕊欣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 710000

引言

近年来,“大监督”理念逐渐被提出并在国企逐步推广,其核心在于以系统性思维整合纪检、巡察、审计、法务和内控等监督力量,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监督网络。本文试图通过对建筑类国企监督实践的梳理,探讨构建“大监督”体系的路径与重点,强调纪检、巡察、审计、法务和内控部门如何在制度和机制层面实现有效协同,以期为国企的治理现代化提供参考[1]。

一、建筑类国企“大监督”体系的提出背景

(一)行业特性带来的治理挑战

建筑类国企具有鲜明的行业特征,通常承担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项目范围遍布全国乃至海外,业务链条长、层级多、地域广。这种特征使得企业内部管理复杂度显著提升。首先,项目资金规模庞大、流向多元,涉及大量合同管理与资金结算环节,容易滋生廉洁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其次,建筑企业普遍实行项目制,员工和资源随工程流动,导致监管力量难以长期驻扎和全覆盖,部分分支机构甚至可能出现监督盲区和真空地带。此外,供应链条繁杂、外包分包普遍,也进一步增加了风险管理与监督的难度[2]

(二)政策法规对国企治理提出更高要求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持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中央提出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体系,要求国有企业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与此同时,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等监管部门也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和制度,对国企财务管理、合规经营、内部审计和风险防控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 [3]。这些政策导向意味着国企必须跳出单一监督的传统模式,强化各监督主体之间的协同与联动。

二、纪检、巡察、审计、法务与内控的职能差异与互补性

(一)纪检监督的政治性与廉洁导向

纪检监督作为党内监督在国企治理的关键呈现,核心使命是监督党员干部严守党章党规与政治纪律,杜绝腐败行径,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策部署在企业落地生根。它有着鲜明的政治性与导向性,能在纪律审查中洞察企业治理的漏洞与风险点,借助通报问责、纪律处分等手段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在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强化干部作风管理等方面作用无可替代,为其他监督提供方向指引与价值判断依据。

(二)党委巡察的全局性与补充性

党委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构成,与纪检监督紧密相连。它如同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深入国企与基层一线,挖掘隐藏较深的制度缺陷和权力运行风险,有力补充纪检监督。通过巡察反馈与整改落实,督促企业党组织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完善治理机制,增强制度执行力。二者相互配合,构建起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监督体系,为国企健康运行与廉洁环境营造提供制度保障。

(三)审计监督的经济性与规范性

审计监督聚焦财务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重点核查资金收支、资产管理、投资运营和项目执行等环节。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揭示潜在财务违规问题与经营风险,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客观评估。其以数据和证据的严谨性为特点,为纪检部门问责调查提供可靠数据支撑,为法务部门研判合同履行和潜在纠纷提供依据,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与监督协同。

(四)法务监督的合规性与防御性

法务监督主要负责合同审核、合规性审查、诉讼与仲裁应对以及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它从法律视角审查企业经营行为合法合规性,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在大型基建项目和跨境业务中,法务部门能发挥防御屏障作用,降低企业因合同漏洞、法规差异或制度不健全面临的法律风险。在“大监督”体系里,法务监督不仅被动防御,还能主动推动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与其他监督形成互补,提升治理水平。

(五)内控监督的基础性与全面性

内控监督是企业为实现经营目标,保障资产安全、财务信息真实、经营合规高效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措施。它贯穿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具有基础性和全面性。基础性体现在为企业业务活动提供规范流程框架,减少人为风险失误;全面性则涵盖企业各层面和所有业务领域,涉及运营、合规、战略等多方面。内控监督与其他监督相互促进,为其他监督提供基础信息与控制环境,其他监督结果又为内控监督完善指明方向,形成动态改进的监督闭环,共同提升企业治理与风险防范能力。

三、协同机制构建的路径与实践探索

(一)信息共享与联动预警机制

“大监督”体系建设的首要前提是信息共享。当前,国企内部不同监督部门往往掌握着各自的数据和线索,但缺乏统一的汇聚与交流平台,容易导致监督碎片化。为此,应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建立覆盖全企业的统一监督信息

平台,将纪检调查线索、巡察反馈问题、审计报告结果、法务案件信息以及内控风险评估数据进行集中汇总,形成动态更新的风险数据库。

(二)监督流程的协同优化

在监督实践中,不同监督主体应明确职责边界与衔接点,形成高效协作的监督链条。例如,巡察、审计发现财务异常情况时,可以移交纪检部门跟进问责;法务在合同审查中发现制度漏洞时,应同步反馈内控部门加以完善;纪检查处的违纪问题,则可以为审计和法务提供风险线索,便于多维度深入核查。通过制度化的流程衔接,实现“问题发现—线索移交—整改落实—结果反馈”的闭环监督,提升整体效能。

(三)跨部门联合检查与专项整治

在一些重点工程项目或高风险业务领域,可通过跨部门联合检查与专项整治实现优势互补。由纪检、巡察、审计、法务、内控等多部门协作,成立专项工作组,围绕市场开发、物资采购、分包管理、财务资金等关键环节,对纪律约束、财务合规、法律风险与流程优化等多维度进行全面系统治理。尤其需要强调的是,近年来巡察机制在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由党委牵头开展的巡察,能够将问题的发现与整改提升到政治高度,直接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四、制度保障与文化引领的双重支撑

(一)制度约束与责任落实

通过制定年度“监督事项清单”,推行责任清单、问责机制,将监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考核和政治生态研判,实现压力传导和全流程责任落实。各业务部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主体责任,推动监督内容与业务深度融合,切实提升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监督文化与价值导向的塑造

“大监督”不仅是刚性的制度安排,更是企业治理文化的重要体现。国有企业注重以党建为引领,强化合规经营和全员监督意识。通过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案件通报及典型案例剖析,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营造“人人守规、敢于监督”的良好氛围。借助互联网 + 、信息共享等创新手段,进一步提升监督的透明度与认同度,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监督合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结语

本文从行业特性、职能差异、协同路径及制度文化等方面探讨了“大监督”体系的构建问题,强调纪检、巡察、审计、法务与内控部门之间的有机协作。研究表明,只有通过打破部门壁垒、强化信息联通、优化监督流程、完善制度约束,并注重监督文化培育,才能真正实现监督合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参考文献

[1] 李莹莹 . 国有施工企业如何构建“大监督”体系及作用 [J]. 现代企业 ,2023,(03):138-140.

[2] 梁国栋 .“纪规财审”大监督体系构建思路与策略——以电力产业集团为例 [J]. 新会计 ,2024,(06):40-44.

[3] 储德中 , 郭削兵 . 构建“大监督”体系为国企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 [J].现代企业 ,2019,(06):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