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宣传与政工工作结合的有效性研究

作者

王倩玉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航空港分公司 河南郑州450000

1 当前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宣传工作的现存问题

1.1 宣传形式缺乏创新性,吸引力不足

当前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宣传多以“标语张贴、传单发放、讲座宣讲”等传统形式为主,内容多为条例条文的简单罗列,语言生硬、形式刻板。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此类宣传难以吸引公众注意力,尤其对青年群体、流动人口等重点群体的覆盖效果不佳。部分地区虽尝试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但内容同质化严重,缺乏针对性与互动性,未能真正实现“入脑入心”。

1.2 宣传主体分散,协同性不足

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宣传涉及公安交管、交通运输、教育、社区等多个主体,但各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往往“各自为战”。例如,公安交管部门侧重执法宣传,教育部门侧重校园安全,社区宣传则多依赖志愿者,未能形成宣传合力。这种分散化的宣传模式不仅导致资源浪费,也使得宣传内容缺乏系统性,难以形成持续的宣传效果。

1.3 思想引导薄弱,认同度不足

传统宣传工作多侧重于“告知”条例内容,而忽视了对公众的思想引导与价值认同培育。部分公众对条例的遵守仅停留在“避免处罚”的层面,缺乏对交通安全责任的主动认知,甚至存在“侥幸心理”。这种“被动遵守”的状态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交通行为习惯,也使得条例宣传的效果大打折扣。

2 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宣传与政工工作结合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路径

2.1 内在逻辑:目标一致性与功能互补性

从目标层面来看,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宣传的核心目标是提升公众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交通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政工工作的核心目标是通过思想引导凝聚共识、强化责任担当,推动组织目标与社会价值的实现。二者均以“人的思想与行为引导”为核心,目标具有高度一致性。

从功能层面来看,政工工作具有“组织协调、思想动员、文化培育”的独特优势,能够为条例宣传提供组织保障、思想支撑与情感纽带。例如,通过政工工作的组织网络,可将条例宣传纳入基层组织的日常工作,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通过思想动员,可深化公众对条例意义的认知,增强遵守意愿;通过文化培育,可将交通安全理念融入日常文化生活,形成长效影响。而条例宣传则为政工工作提供了具体的实践载体,使政工工作更贴近群众需求、更具现实意义。

2.2 实践路径

(1)以政工组织网络为依托,构建“全方位”宣传体系

借助政工工作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领域的组织网络,将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宣传纳入各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例如,在机关单位,可通过“主题党日”“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将条例宣传与干部职工的纪律教育相结合,强化公职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企业,可将条例宣传纳入员工安全教育与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安全标兵评选”“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员工遵守意识;在社区,可依托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等政工组织,开展“邻里交通安全宣讲会”“家庭交通安全承诺书”等活动,推动条例宣传走进家庭;在学校,可将条例宣传与思政课、德育教育相结合,通过“交通安全主题班会”“校园交通安全情景剧”等形式,培育青少年的安全理念。

(2)以思想动员为核心,深化“深层次”认知引导

发挥政工工作“思想引领”的优势,改变传统“条文灌输”的宣传模式,注重对公众的思想启发与价值认同培育。一方面,可通过“案例分析 + 情感共鸣”的方式,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深入剖析违规行为的危害,让公众从“情感上认同”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可通过“责任教育”引导公众树立“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例如在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志愿者服务”,让公众在参与中体会责任与担当,从“被动遵守”转向“主动维护”。

(3)以文化培育为抓手,打造“长效化”宣传氛围

将道路交通安全理念融入政工工作的文化培育体系,通过“文化浸润”实现长期宣传效果。例如,在单位文化建设中,可设置“交通安全文化墙”“交通安全宣传栏”,将条例内容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漫画、标语;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可举办“交通安全文艺汇演”“交通安全摄影展”,让公众在文化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接受宣传;在家庭文化建设中,可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将交通安全理念传递给子女,形成“家校社”协同的文化培育氛围。

(4)以新媒体技术为支撑,创新“互动式”宣传形式

依托政工工作的新媒体平台(如单位公众号、社区微信群、学校家长群等),创新条例宣传形式,增强互动性与针对性。例如,可制作“交通安全条例微课堂”短视频,通过“情景模拟”解读条例条款;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线上答题”活动,设置积分奖励机制,提升公众参与度;针对不同群体(如老年人、外卖骑手)制作专属宣传内容,通过精准推送实现“滴灌式”宣传。

3 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宣传与政工工作结合的有效性论证

3.1 案例分析:某市基层社区的实践探索

某市某街道社区将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宣传与社区政工工作相结合,构建了“党支部引领、网格员落实、居民参与”的宣传体系。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将条例宣传纳入社区党支部“每月主题学习”,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路口劝导”活动,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二是依托社区网格员(政工工作骨干),对辖区内老年人、机动车车主等重点群体开展“一对一”宣传,发放定制化宣传手册;三是开展“交通安全家庭评选”活动,通过家庭之间的比拼与交流,推动条例内容走进家庭。

经过半年实践,该社区的交通违规行为发生率下降 35% ,居民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提升至 92% ,公众对条例的认同度显著提高。社区居民反馈,“通过党员志愿者的劝导与家庭活动的参与,不仅了解了条例内容,更感受到了交通安全对家庭的重要性,现在会主动提醒家人遵守规则”。这一案例充分证明,二者结合能够有效提升宣传效果,实现“思想认同”与“行为改变”的双重目标。

3.2 数据支撑:宣传效果的量化提升

从全国范围内部分地区的实践数据来看,将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宣传与政工工作结合的地区,其宣传效果普遍优于传统模式。例如,某省公安交管部门联合教育系统开展“交通安全思政课”活动,将条例宣传纳入中小学思政教育,仅一年时间,该省中小学生交通违规率下降 40% ,校园周边交通事故发生率下降 28% ;某企业将条例宣传纳入员工政工培训,员工驾车违规行为发生率下降50% ,企业交通安全相关成本降低 30% 。这些数据表明,二者结合能够通过思想引导与组织保障,实现宣传效果的量化提升。

4 结束语

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宣传与政工工作的结合,是基于目标一致性与功能互补性的创新实践。通过依托政工组织网络构建全方位宣传体系、以思想动员深化认知引导、以文化培育打造长效氛围、以新媒体技术创新宣传形式,能够有效解决传统宣传工作中存在的形式单一、协同不足、认同度低等问题,实现“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遵守”的转变,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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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陈卓琪, 来逢波, 王雪. 超大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研究 [J]. 山东交通科技 , 2025, (01): 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