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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教育中普法教育的探索与实践

作者

李璇

通辽职业学院

引言:

目前,本课题组已经开展了多次普法活动,如在通辽市钱家店实验初中及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中心校小学开展了两场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专题讲座,在讲课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学生,联合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派出民警一起,对红星中心校小学的一名问题儿童通过约谈家长、签订保证书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教育工作、对钱家店实验初中的几名“问题少年”也进行了规劝、说服教育;课题组在2024 年6 月至今,多次深入武警通辽支队开展普法教育,其中利用远程直播方式开展全市范围的普法讲座三次,并长期为武警战士及其家属所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答疑解惑,并对武警通辽支队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出具体法律意见;课题组还曾联合通辽市科尔沁区新城社区与通辽第四中学,对初中生进行法制进校园的培训;课题组在2025 年5 月即《民法典》宣传月,应扎如德仓村部邀请,进村为百姓进行普法宣传。上述列举只是课题组开展实践活动的缩影,并非全部,限于篇幅就不完全列举,在多次普法实践中,我们对社区中开展普法工作的困境及对策总结如下:

一、社区教育中的普法教育实施困境

(一)资源协调困难,目标群体定位模糊

在组织普法教育时,需要协调各单位的时间,并且保证组织普法教育的工作团队,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不同单位在工作安排日程上有一定的差异,导致大范围组织普法教育活动存在困难。部分单位在统一组织主题性普法活动时,无法保证精准确定参与时间和参与方式[1]。另外,社区在组织实施普法教育时,由于人员结构的复杂性和需求的差异性,其在分析定位普法人群时存在客观困难。不同年龄、不同职业背景的居民在接受普法教育时所需要的思路和方法也有差异化的要求。其对于法律知识需求的急迫程度也存在差异。确定不同群体的需求,精准定位具体的法律问题都需要进行详细的调研分析,这都存在一定的客观困难,会影响普法教育的高效推进。

(二)技术先进性不足,普法形式缺乏创新

本研究中选择 2024 年 6 月至 2025 年 6 月这个时间段对社区普法教育的实践状态进行了调查研究。调查结果显示,调查覆盖社区内的普法教育虽然能够按一定的周期组织实施,但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线下传统的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的方式组织实施的。对于先进的网络平台信息化技术和资源未能充分应用。即使部分社区制作了一些用于普法教育的短视频资源,但具体内容和形式相对单一的现象,未能充分发挥出互联网平台的优势,无法保证吸引社区内更年轻一代的居民参与普法教育,也无法满足不同居民对于普法知识的个性化学习需求,会导致普法教育的实践效果受到影响 [2]。

(三)技术资源局限性强,未能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创新探索受到限制是客观上的影响因素,社区普法教育方式的创新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困难。目前部分地区已尝试了网络普法讲座、线上线下答疑等方式,但这种方式上的创新只局限于基础的形式,对于线上宣传教育的内容和传播方式的创新仍然存在不足之处。这一方面受限于社区客观资源的不足。另一方面,与相关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不足有关。这种在创新探索中部分先进技术和资源无法付诸行动的情况,也会进一步制约社区普法教育形成长效机制。

二、社区教育中普法教育的实践优化策略

(一)强化资源统筹,精准定位普法对象

建立社区普法教育协同机制是提升普法教育工作效能的关键要点。社区作为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有非常丰富的社会资源和多元主体参与。可通过成立社区、学校、派出所等单位协同合作的工作小组,达到统筹资源,精准定位普法对象的目标。社区方面可纳入不同类型的小组成员,并注重定期召开会议,就普法活动的时间安排,内容设计以及形式选择等进行深入的探讨交流,保证各类资源得到有效地整合与利用。本研究中,选择了红星派出所、通辽第四中联动合作开展了多样化的普法教育活动,利用派出所可掌握社区内的治安情况,精准识别普法教育的重点区域和目标人群。尤其是针对案地区、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区要强化普法教育力度。同时,学校预约社区的合作还能够针对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状态进行全面了解,积极组织法制进校园主题活动,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另外,社区通过开展法律需求调研精准定位普法对象。

问卷调查、访谈调查都是可用的方式,能够帮助社区全面了解居民在法律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从而制定更具个性化的普法教育实践方案。例如,本研究所在研究团队就针对钱家店实验初中及红星中心校小学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以及问题儿童和问题少年开展了专题讲座和教育工作,实现了精准实施普法教育的目标。

(二)融合科技力量,创新普法教育形式

随着大数据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社区普法教育也迎来了新机遇,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创新普法教育的形式非常关键。目前,普法教育 APP 和小程序应当积极开发应用,通过这些程序,能够为不同的受众群体提供个性化的法律知识学习渠道和在线学习方式。部分居民还可利用在线平台提出咨询问题,获取案例资源。普法教育在这一维度也体现出了其为居民服务的功能。另外,应当加强与网络平台的合作,达到创新普法教育形式的目标。积极开展网络普法直播活动,线上线下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扩大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普法持续发展

建立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能够确保社区普法工作持续稳定地发展,社区应当积极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普法教育的发展。具体来讲,社区方面应当首先建立普法教育师资队伍,为形成持续的普法教育状态提供动力。社区可邀请法律专业人士志愿者担任普法讲师,定期进行培训,保证其专业能力水平。同时,应当建立讲师评价机制,对讲师的教学效果和实践活动组织成效进行客观全面地评估与反馈,激励教师不断提升教育能力,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活动。另外,应当基于社区的客观资源条件支持,设立普法教育专项资金,保障各类活动开展所需要的经费得到有力支撑。现阶段,社会捐赠、政府拨款都是筹集资金的有效方法,能够确保普法活动顺利推进。同时,资金的使用过程也应当建立监管机制,保证透明度和合理性。社区还应当积极地对普法活动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反馈,根据评估结果优化实践方案,确保普法工作组织实施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三、结束语

社区教育中的普法教育在实践中面临着多样化的实际问题,需要重视普法教育的组织实施,明确现阶段普法教育实践中的问题。随后,进一步提出解决问题、提升普法教育质量的有效策略,为取得更好的教育工作开展成效,提升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供动力。

参考文献:

[1] 刘尧坤.“雷锋精神领航 法治之光点亮临港”——临港社区举办普法教育活动 [J]. 民心 , 2025, (03): 45.

[2] 张丽 . 探索农村社区治理模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J]. 村委主任 ,2024, (19): 231-233.

姓名:李璇(1981 年11 月),女,民族:蒙古族,籍贯:内蒙古通辽市,学历:硕士,职称: 副教授 研究方向:法学、刑法学基金项目:课题来源:院级课题; 课题名称:社区教育中普法课程的开展方式研究 课题编号:TZYKT24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