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方法研究
张蕊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禹兴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53500
水利工程作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的骨干力量,其质量承载着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深切寄托。优质的水利设施是国家粮食安全、能源转型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根基所在,构建严密而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是确保每一项水利工程发挥预设功能、维持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石。面对不断涌现的建设挑战与技术发展要求,深化质量管理内涵理解,持续优化质量控制流程,成为提升工程建设品质的必然路径。
1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内涵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为确保水利工程在设计寿命期内实现预定功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而进行的一系列系统性、综合性的组织管理活动与技术监控措施[1]。通过科学的管理理念、严密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流程,对工程规划、设计、勘察、施工、材料设备供应、验收及运行维护等全过程、全要素施加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它涵盖了从目标设定、责任划分、过程监督到结果评价的完整链条,涉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督机构等多方主体的协同协作。质量管理是贯穿工程生命周期、覆盖所有参与方和技术环节的动态过程,其目的是最终交付符合安全、适用、耐久、经济和美观要求的优质水利工程实体。
2 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方法策略
2.1 细化施工材料源头把关
材料品质是水利工程实体质量的根基,必须将管理关口前移到材料入场之前 [2]。具体而言,需严格筛选与控制供应商。工程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建立并动态维护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对供应商的生产资质、质保体系、历史履约表现进行综合评估,不满足要求者一律排除。采购合同中必须明确列出材料的详细技术规格、执行标准及环保要求等强制性条款,杜绝模糊表述。材料进场环节实行双重验证:一是核对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及对应批号标识是否齐全、真实、有效;二是由监理单位按规定独立进行见证取样,对水泥、钢筋、止水带等关键材料第一时间送交具备资质的实验室复检,检验合格后方允许卸货入库。同时,建立清晰的进场材料台账,记录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批号、检验状态等信息,确保全程可追溯。对任何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检验标准的不合格材料,必须坚决标识隔离并及时退场,并严格追溯供应商责任,从源头杜绝“问题材料”流入工程实体。
2.2 强化关键工序过程抽查
工程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往往取决于关键工序的实施效果,对其过程实施精准而灵活的抽查是预防批量隐患的关键抓手。应基于设计文件和风险分析,明确定义如大体积混凝土浇筑、隐蔽工程覆盖、重要结构连接、复杂地基处理等直接影响安全与功能的工序为“关键”,形成动态清单。抽查的重点在于“不通知、不定时、重现场”,由质量检查人员持有效检查工具和设备,随机深入施工现场,对照规范与技术方案,直接对正在进行的工序要素进行核验。重点观察实际操作是否严格遵循施工工艺、现场控制标准是否明确可视、作业人员资质与培训状态是否合规。任何发现的偏差或疑点,必须当场叫停并指令相关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解释或立即复核,记录详实的抽查过程和处置意见。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须下达书面整改指令,明确时限、标准与复查节点,确保抽查结果即时转化为纠正措施,形成对施工过程的实时有效震慑与精准纠偏能力。
2.3 健全质量问题闭环跟踪
质量问题的处理成效不取决于发现频率,而在于能否彻底消除并预防重现,这依赖于一个无缝衔接的跟踪闭环机制。需搭建高效的信息流转与追踪平台,一旦在材料检验、工序抽查或日常巡检中发现质量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标准化记录,清晰描述问题特征、位置、发现时间及初步判断依据。随即,通过即时沟通或专用系统将问题详情及现场证据定向推送至直接责任方,如施工班组负责人、分包单位技术员,同时明确整改要求、技术标准及期限。整改责任人需在限期内完成纠正措施,并提交包含整改方法、过程影像、自检结果的完整反馈报告。质量管理人员或监理工程师须亲赴现场,严格对照问题原始描述及整改报告进行效果核验,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闭合。整个流程的信息需实时录入动态更新的质量问题台账,任何环节出现推诿、延迟或虚假整改均自动触发升级机制,确保每个问题从产生到解决全程可查、责任到人、处置有效,最终形成管理压力的持续传递和经验的累积沉淀。
结束语: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是保障工程安全、功能与寿命的关键支撑。通过科学界定管理内涵,深入实施材料源头把关、工序过程抽查及质量问题闭环跟踪等策略,形成覆盖全过程、全要素的质量管控链条,能有效提升工程建设品质与管理效能。未来,随着智能化监控、大数据追溯等技术的深度应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将向更精准、更高效、更可靠的方向迈进,为构建现代化水安全保障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参考文献:
[1] 梁健康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质量和进度控制对策 [J]. 工程建设与设计 ,2025,(15):270-272.
[2] 谷杨 .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研究 [J]. 治淮 ,2025,(07):7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