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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传播学视域下新媒体舞蹈的功能体现

作者

文泺

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 四川成都 610000

摘要:本文从舞蹈传播学视角,以舞蹈综艺类节目《舞千年》为例,分析新媒体舞蹈在社会产生的影响及发挥的功能与作用,为新媒体舞蹈的未来发展提供一定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舞蹈传播;新媒体舞蹈;《舞千年》

2021年舞蹈综艺节目《舞千年》一经问世,便在网络上引起轰动,在观众中收获热烈的反响。它集影视与舞蹈于一身,将虚拟场景与现实舞蹈结合,以当下大众所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讲好中国故事,“以舞叙故事,以史道文化”,无疑是对节目制作团队和演员的巨大考验。

一、舞蹈传播学概述与现状

舞蹈传播学是研究舞蹈传播艺术的学问,它以人类社会中一切关于舞蹈的活动为研究对象,包括舞蹈作品、舞蹈理论、舞蹈现象等,研究舞蹈传播的本质、传播的方法、传播的效果以及发生、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外部联系。

舞蹈传播学在我国虽未形成健全的学科理论、思想和研究方法,但有学者从整体互动性、实践性的角度,将舞蹈传播学分为四大板块:舞蹈传播功能论、舞蹈传播主体论、舞蹈传播客体论、舞蹈传播载体论。其中,舞蹈传播功能论即舞蹈传播对社会或个人产生的影响、在社会或个人方面起到的作用。舞蹈学和传播学都与舞蹈传播学息息相关,在研究方法上要求学者们对两门学科都有一定程度的掌握。笔者以舞蹈传播学中的舞蹈传播功能论为具体视角,对《舞千年》的社会功能进行探究。

二、舞蹈传播学视域下《舞千年》的功能体现

(一)娱乐消遣

从传播的外部条件看,疫情期间,新媒体文化在线上娱乐消遣需求激增的时代环境中蓬勃发展,《舞千年》能收获如此传播效果与社会和环境因素有密切联系。从节目本身的角度看,创作团队对于人们对网络精神活动的需求认知清晰,节目最初是供观众“娱乐身心”“消遣时光”。与舞蹈竞技类节目相比,《舞千年》更加“影视化”,内容的拍摄以电视和电影艺术为标准,让观众发出“一部综艺的演技和摄影竟然吊打市场许多电视剧”的惊叹。笔者认为将这种新颖的舞蹈传播样式定位成“综艺”不太全面,“影视化综艺”则不太准确,但这不失为吸引观众的一种传播方式且成效显著。毕竟,“舞蹈综艺节目”远比“舞蹈文化宣传节目”更能引起缺乏专业知识又想获得审美体验的大众的兴趣。

(二)教诲育人

《舞千年》的传播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具有非专业性的普及教育意义,对受众人群的思想、道德、意志、信念等精神层面的影响较大。节目以神书《十二风舞志》的寻舞之旅为主线,串联起了24个故事,其中有展现忠孝家国大义的《赵氏孤儿》、歌颂匠人薪火精神的《大河三彩》、为和平奉献自我的《昭君出塞》等。借助艺术传播学中梅尔文·德弗勒提出的“文化规范理论”,可引申出舞蹈传播之所以能够间接影响人的行为,是因为它提供的信息能形成一种文化道德规范力量,受者不自觉会依照舞蹈传播的价值指向来解释社会现实。该节目的剧情让观众置身其中体会每个形象的情感,感悟每个故事背后蕴含的精神,再结合自身经验创造性地理解并产生心理效应。受者从节目中接收到的价值观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现实生活,由此达到教诲育人的目的。

(三)社会岗哨

“岗哨”一词由拉斯韦尔提出,意为“收集情报,监视社会环境”。舞蹈传播是一种双边活动,其过程不仅是生产、传播和接受,还有最后一环:效果和反馈。传播的效果及受者的反馈,能反向指导舞蹈实践活动,并从中观测出较明显的社会现象。

在《舞千年》的弹幕和评论中,频繁出现“沉浸其中”“一股清流”“硬核文化输出”等词条,据数据显示《舞千年》仅在某平台上的播放量高达1.3亿次。这侧面说明了当下年轻人对中国文化的关注度较高,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文化自信,进而掀起了一股国风热潮。《舞千年》还让广大网友每期参与投票,这是受者对这些舞蹈最直接的反馈形式,为创作者提供了真实的大数据,对舞蹈实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至此,舞蹈传播才形成了闭环。

(四)文化传承

节目中首个舞蹈作品,也是舞蹈文化中里程碑式的作品《相和歌》,虽然有许多学者批判节目中的剧情铺垫和镜头语言将舞蹈可供的想象空间减损了,出现了“舞未起,情先定”的状况,认为“容易看懂的舞蹈”意味着拉低了舞蹈艺术的品味。笔者单从舞蹈传播的角度看,该作品的传播效果是积极的,在弹幕和评论中有许多专业人士对汉唐舞和孙颖先生的科普,呼吁大家走进剧院观看现场舞蹈的动态美,这让大部分非专业的普通观众认识了汉唐舞蹈文化并表示期待到线下欣赏舞蹈的魅力。《舞千年》先用故事抓住人心,让观众对其产生兴趣和喜爱,再自发地了解舞蹈文化,为文化传承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

三、舞蹈传播学视域下对新媒体舞蹈的反思

前文中提到了“看懂”是否拉低了舞蹈的品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并不是新媒体舞蹈这种走出了剧场舞蹈圈的新样式的命题。在艺术传播学中,传播产生效果建立在接受者“理解”的基础上,这就意味着传播客体必须经过受者差异论,再到审美过程中的感知、想象、联想、情感,最后形成由浅到深的审美理解。接受者具有自主选择性的特征,大众传播的“魔弹论①”早已不符合当下新媒体艺术的发展规律。除了技术的运用和路径的革新外,新媒体舞蹈与传统剧场舞蹈的不同更体现在传播过程的效应和传播效果的重要性。传统剧场舞蹈将舞蹈本体置于最高地位,因传统剧场舞蹈已经发展到一定高度,可以不以广泛传播为主要目的。相反,新媒体舞蹈融合与媒体,便需遵守媒体时代的规律,尊重受者的审美习惯和倾向,并非“搬上电视的剧场舞蹈”。总之,传统剧场舞蹈与新媒体舞蹈的定位与发展方向不同,切记“新媒体舞蹈艺术”而非“舞蹈新媒体艺术”。

参考文献

[1]毛宁.关于舞蹈传播学的几点思考[J].艺术教育,2023(03):125-128.

[2]王海涛,周甜甜.中国舞蹈传播学研究现状与趋势综论——基于1993-2020年舞蹈传播(学)文献计量分析研究[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22 (06):101-107.

[3]闫桢桢.创造“感受”还是加固“经验”?——从《舞千年》大型文化剧情舞蹈节目谈起[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22(03):1-7.

[4]武艳.论《舞千年》对舞蹈艺术的影视化改编[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22(03):8-12.

[5]董牧孜.《舞千年》与“国潮”趋势下的舞蹈综艺创新[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22(03):20-26.

[6]徐海粟.国风文化潮下中国古典舞影像化呈现与站位思考——以《舞千年》为例[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22(03):27-32.

[7]包鹏程,孔正毅.艺术传播概论[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

①魔弹论:大众传播具有无比的威力,能够左右公众的态度,接受者就像射击场上的一个靶子,完全处于任人宰割的被动状态,只要传播信息对谁发射,谁就会应声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