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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末端消防治理探析

作者

涂用帮

文山州消防救援支队 663000

摘  要:近年来,全国各地小火亡人火灾事故频发,充分暴露了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缺乏系统性的制度安排。笔者从就在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的工作经验和发现的现实问题出发,分析基层末端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状,提出优化改进对策,以期对全省全面开展加强基层消防力量“一队一站”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基层末端;消防;治理体系;治理能力

文山市位于云南省东南部,全市国土面积2967.17平方公里,辖7乡7镇3个街道152个村委会(社区),总人口62万人。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393.9亿元。长期以来,乡镇一级无专业消防监督力量,基层消防治理历来是火灾防控工作的短板弱项。为破解这一难题,文山市大胆探索基层消防治理新模式,从强化制度建设,破解农村消防工作技术薄弱短板、探索政府专职消防队“防消宣”一体建设和消防车通道治理等方面走出一条新路子,打通了基层末端消防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一、文山市基层末端消防治理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文山市政府下发《文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对未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不到位的十四类场所“九小场所”和出租屋、月子会所、“下店上宅”、沿街铺面和居民小区由乡镇、街道办政府牵头治理。市政府下发《文山市加快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每个政府专职队至少配备5个专职消防员和1个事业编制,并将专职消防员工资提升至4100元,最大限度解决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流动大,灭火救援能力差的问题。市政府下发《文山市创建消防安全文明小区实施方案》,明确未对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标铭的小区在“平安小区”创建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破除技术壁垒,解决农村不会查的问题。研发了“文山市消防安全检查APP”,APP以极简界面形式呈现,检查人员只需拍摄隐患照片传入系统,并填上隐患条数即可。政府、行业部门、消防大队和派出所在系统中接收隐患报告、函告、移交、核查和反馈情况,形成工作闭环。同时,文山市政府通过招标选中5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立消防服务“中介超市”。社区、村委会、派出所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等各基层组织如果自身确实不会检查的,可要求相关单位场所从“中介超市”任选一家中介公司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检查,各基层组织再根据消防安全检查评估报告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到期再要求评估,直至合格。

(三)加强专职队建设,实现“一专多能”。探索政府专职消防队“防消宣”一体化建设。按照专职队“战时灭火员、平时防火及宣传员”的思路和“一队多能”职能定位,将专职队定义为3员:防火员(消防安全巡查提示,辅助执法服务)、灭火员(灭火救援)、宣传员(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演练),出台《文山市加快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文山市政府专职消防队辅助执法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职责予以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同时担任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好消防执法服务工作。

(四)深化融入发展,借力搭车,实现消防工作齐抓共管。文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印发《文山市关于加强消防设施标识化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将创文、创卫工作与基层消防治理工作同步推动部署,将消防设施标识化工作、小区飞线和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纳入文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内容之一强力推进。依托文山市“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消防车通道智能监控系统,在消防通道增设视频监控并配套音频广播系统,实行24小时全天候动态实时监控,对占用行为进行语音喊话,劝阻违停车辆。多次提醒以后,如仍未将车辆开走,由智慧城管指挥中心进行派单处理,辖区执法队执法人员接到派单后立即赶赴现场对违停在消防通道上的车辆进行锁车、拖曳处理。

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末端消防治理问题分析

(一)消防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构建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推进消防工作改革发展配套法规制度还不完善,各级各部门消防责任虚化、弱化、空转等问题仍然存在。对“三管三必管”的要求有差距,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火灾隐患排查不力等现象普遍存在,社会消防治理共同体还未形成。基层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末端消防治理处于“悬空”状态。基层乡镇消防工作基本由办公室、应急服务中心等机构承担,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作为议事协调机构,消防工作管理责任无法有效落实。

(二)基层消防专业力量建设不强。乡镇消防队发展不平衡,消防车辆器材油料、维修、保养、保险等基本保障落实不到位。车辆、器材因故障长期得不到维修不能正常使用,基本器材装备得不到补充和更新,个别消防队站缺乏基本的营房办公设施的情况仍然存在。以文山市为例,全市消防队员人数,为文山市总人口的万分之2.2(约为国内标准的1/2,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1/3、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9)。政府专职消防队实有在岗人员无法保证,特别是缺少消防车辆驾驶员,消防救援工作十分滞后城市建设发展步伐。

(三)地方政府财政困难经费保障不足。受疫情经济下行影响,2023年文山市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21.8亿元,而县级财政支出却达51.4亿元。全州“十三五”时期消防经费投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仅为0.214%左右,日常消防工作经费保障薄弱,特别是政府专职消防员属于高危岗位和全天候执勤备勤的特殊岗位,而工资待遇不及外出务工人员收入,人难招、队难管、责不实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提升基层末端消防治理能力的几点建议

(一)树立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新理念,厘清责任边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州(市)、县两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执法重心从检查社会单位火灾隐患的微观管理,转变到检查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履行消防职责情况的宏观管理上,将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纳入行业主管部门内设安全监管机构职责范围,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深化重点单位消防标准化管理。(二)全面加强“一微一队一站”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紧紧抓住和把握《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等6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消〔2022〕95号)出台的有利契机,加强向党委政府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请示汇报、沟通协调。构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一微一队一站”(即村委会微型消防站、乡镇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新模式,实现常规灾害“小灾不出村、一般灾害不出镇、规模灾害不出县”的三级救援体系建设目标。同时引导社会单位依法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全面规范人员值守、装备配备、日常训练、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激发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消防治理的内生动力。深入实践“三个工作法”,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加强请示汇报,在提高重视程度的同时,积极争取出台政策性文件和务实举措,持续加大基层消防治理人员、装备、经费等方面的综合保障力度,从硬件、软件上形成坚实支撑。抢抓年终岁末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20〕38号)《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等6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消〔2022〕95号)出台的有利时机,主动协调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积极将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形成长效保障。参考文献:

[1]《文山州“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2]《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等6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