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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 and Science

关于高中数学问题驱动式课堂的构建探析

作者

邢玉梅

新源县第二中学

《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2017 年版 2020 年修订)》明确提出“以问题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强调通过问题驱动促进学生深度参与知识建构。针对传统教学中存在的抽象性、碎片化和单向性等问题,教师要围绕最近发展区理念,突破传统的讲授式课堂,而是在知识与实际问题的关联中,创建设问、探究和反思的循环过程,让学生在实际的操作探究中,匹配理论认知和实践能力,探索出适合自身的学习模式。

一、建设分层问题,驱动个体兴趣

由于学习能力和知识积累方面存在差异,高中生在课堂的活跃度和问题反馈方面,也有着相差较大的表现[1]。教师要从基础层、进阶层和挑战层的梯度设计出发,让每一名学生都能围绕课堂主题,在不同的环节中,积极参与课堂。学困生能够从其中激活学习信心,学优生则能满足探索需求,处于不同层次的学生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则能让学习目标从单一向综合,在问题延伸中,培育学生的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能力。

比如,当教师带领学生学习“建立函数模型解决实际问题”这一课的相关内容时,首先要面向全体学生提出问题情境“某出租车公司规定,3公里以内的起步价为 10 元,超过 3 公里后每公里收费 2 元,不足 1 公里按1 公里计”。学困生主要根据出租车行驶的公里数,求解车费,在具体的计算中,应用抽象符号,建立分段函数的建模意识。学习能力中等的学生则可以结合我国重点景区的旅游数据,绘制出指数函数的图像,并根据其数据的变化特征分析我国的旅游市场。学优生则可以结合 excel、Python 等软件,在分段函数、指数函数和幂函数等模型的建构基础上,形成信息化的反馈与记录,从而提升建模能力和空间认知思维。

二、创设交叉问题,综合学科元素

数学主要指向学生的理性思维,培育科学认知。但学生的感性与理性相辅相成,应当在跨学科的协同中,形成综合成长。所以教师应当在课堂中设置交叉式问题,让学生能够从不同的学科出发,注重知识点之间的紧密联系,培育综合思维[2]。在跨学科表达中,教师还可以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结合物理、地理和信息技术等学科内容,提升实践能力和互动能力,在真实的课堂互动中,营造相互帮助、相互监督的合作氛围。

围绕“平面向量基本定理及坐标表示”这一课的内容,教师可以结合向量在力学中的应用,让学生根据平面向量的绘制过程,分析物体受力的方向。通过地理的真实情形,教师还可以让学生补充电子地图的认知,根据登山队员爬山的问题情境,让学生设置最优路径。在观察电子地图的过程中,学生还可以根据教师的指导,回答“北偏东 45 °方向的向量坐标有何特征?”的问题,通过方向的指示向量之间的匹配,理解其中的对应关系。在小组成员总结反思的过程中,大家还要协同信息技术学科的技能优势,在电子地图的应用中,创新地图形式,进行小组协同创作。

三、延展实践问题,推进生活互动

问题驱动应当突破理论教育的局限,而是让学生在学用结合的过程,能够延伸时间问题,在生活中应用数学知识[3]。教师要主动拓展家校互动空间,在学生家长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为学生展示数学知识的实用性[4]。学生在生活问题中的实践和反馈则能有效呈现社会互动场景,并在与其他主体的交流中,进一步感知数学价值,从而转变自身的实践行动。教师则可以根据时间问题的反馈,了解学生学习的重难点,动态协调教育资源。

以“随机事件与概率”这一课为例,教师可以让学生根据生活中的抽奖活动,计算随机事件的概率。在生活中,家长可以和学生共同制作抽奖箱,在其中放一个红球、两个黄球和七个白球,对抽到红球、黄球和白球分别给予不同的奖励。学生不仅要计算各种事件的概率,也可以结合具体的问题情境,如“如果每抽到一次红球,便奖励 100 元,有 200 人参与商场抽奖,商场应当准备多少奖金?”学生在计算概率的过程中,可以拓展期望值概念,为特殊事件打好提前量,培养用数学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

结束语

总而言之,高中数学教师要在问题设定中,根据学生的课堂参与、合作互动和实践成果,实现以问引思、以思促学的良好教学效果,匹配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互动关系。未来教师还可以进一步结合信息技术资源,深化问题设计,不仅更贴合于学生的认知特点,也能拓展精准化的个人学习档案,展现思维发展的路径,促进精准施教。

参考文献

[1]林国红.问题驱动下的高中数学“单元—课时”教学设计——以“随机抽样—获取数据的途径”为例[J].教学月刊·中学版(教学参考),2024,(05):49-54.

[2]徐长吉.基于问题驱动的高中数学教学方法探究[J].数理化解题研究,2024,(12):56-58.

[3]陈光华.高中数学教学中关于问题驱动教学法的实践[J].亚太教育,2024,(08):86-89.

[4]张伟,刘秀军,周远方.基于深度学习的高中数学问题驱动教学实践与思考——以“等式性质与不等式性质”的教学为例[J].中国数学教育,2024,(06):4-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