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Media science

新常态下的环境监察执法重难点分析

作者

丁大宇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辽宁盘锦 124000

摘要:现阶段,就环境保护而言,监察执法不可缺少。基于新环境保护法的执行,多项制度及措施促使环境监察执法逐渐进入新常态。在该背景下,环境监察执法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在制度及模式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相关部分应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做好顶层设计,并建立网络化平台,完善行政及司法的协调机制,优化执法理念,强化执法团队建设,履行政府责任等。关键词:新常态背景;制度体系;团队建设;环境监察执法

1环境监测执法的创新

1.1制度层面的创新

首先,新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长时间影响环境监察部门的问题,对环境监察机构的权利进行了确定,促进了独立及权威执法的有效实施,为其奠定了夯实基础。其次,对于排污企业的不法行为,在新法中新增了“按日计罚”及“强制信息公开”等制度内容,构建了科学的行政处罚及执行体系,还发布了诸多配套办法及条例,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再次,对于政府的虚置等问题,在新法中明确要地方政府来履行属地责任,对行政区域环境开展管理,构建一岗双责模式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有利于避免地方政府出现盲目决策的情况。最后,想要解决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的违法问题,如不作为,在新法中提出了对八种行为的问责,不但对行政问题条件还有相关的处罚方式进行了确定,还进一步提升了问责的可行性。

1.2执行层面的创新

一,持续探索督政机制,由环保部门约谈地方政府相关责任人,以促进地方政府的有效整改,制定科学的环保行动方案,从而增强监察执法水平。二,构建区域协调制度,利用联合执法及强化执法等方式,强化跨区协作,借助监察执法整体性,全面解决环境污染及生态问题。三,积极实践环保,采取公安、司法及检察联动方式,促进“两法衔接”的有序进行,达到行政及刑事处罚的有效衔接。四,利用公示污染排放及处罚信息等方式,对排污者的诚信及声誉度造成影响,惩处他们的不法行为。五,科学运用新法中提出的行政拘留及按日计罚等监察执法措施,对违法排污人员进行震慑。六,对特殊案例进行公示,通过案例的示范效应,推动监察执法权威化进程。七,有效彰显公益诉讼机制的作用,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途径,从而同行政监察执法构建合力。

2新常态下的环境监察执法重难点

2.1应明确集中监管同分工负责的关系

怎样明确二者的关系,解决权责不清以及职能存在交叉的问题,这是新常态背景下执法机制的重点。在新法中,对中央及地方重申了监管体系,制定了纵向及横向监管体系。但是对于集中监管来看,其重点是监督及管理等方面没有进行明确的说明,如此将导致体制方面的混乱。首先,根据纵向体系来看,上级部门的监督意识及能力有待提升,究其原因,是因为上级环保机关的制度及监督没有同地方政府的权力进行抗衡,因而纵向监督效果不是非常理想。其次,根据横向体系来看,对于环保部门来看,它同主管部门的职能存在交叉现象,且还未构建有效的交流协调机制,无法对其开展集中监管。

2.2明确政府、企业、公众及社会组织的关系

促进政府、企业、公众及组织的关系,延伸公众参与渠道,进行合作式治理,这是新常态背景下监察执法应当重视的问题。根据国际经验,环境保护应避免过于依赖行政制裁及惩处,还应立足于企业及社会层面,构建政府以外的补充性机制,构建公私协力。现阶段监察执法系统主要是站在政府监管方面,采取的由上到下方式,为企业划分义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企业及社会组织的规制能力发展。基于简政放权背景,对于环境行政机关来看,其权力日益扩大,但同时也要对市场及社会权力的分配加以重视,让公众借助获取信息及诉讼等方式加入监察执法活动,进而让他们得到实体性权利。

3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措施及建议

3.1不断健全顶层设计,建立系统的制度体系

首先,应明确目前制度体系中相关该概念的内涵,对“按日计罚”及“集中监管”等概念进行全面界定,如此才能明确政府及有关执法者的责任及工作程序,切实发挥新法的引领性作用。其次,建立水污染防治及排污许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减少新旧法存在的矛盾冲突,对目前监察体系存在的漏洞进行弥补。

3.2构建网络化系统,建立多方面合作平台

该合作机制属于多层次结构,根据垂直关系来看,它比较强调各级政府的关系,强调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关系,强调各级环保部门的关系,与此同时,它还注重对中央及地方职责开展梳理,全面激发地方监察执法主动性,借助生态文明理念以及行政理念,促进监察执法顺利运行,构建良好的运行环境,降低地方政府运行中产生的影响环保工作的消极因素,对环境执法进行全面控制,把监察执法当成政府的关键任务。从水平关系来看,不但要对各部门的关系进行梳理,激发各部门进行环保的热情,还应利用经济激励等治理手段,培育企业规制的能力,建立完善的动力机制,同时可通过社会组织及公众的检举监督及第三方治理等手段,同行政机关构建执法合力。基于该层面来看,在网络化流动结构中,涉及信息及权力要素,主要是为促进政府及社会之间的良好合作。

3.3持续完善沟通协同机制

根据有感动现行条例及通知等,初步构建了有关的行政及司法制度,还通过环保部门、公安、监察及法院进行联动,建立科学的执法机制,特别是联席会议、联络员及事件会商督办机制的发展,对案件开展移送及联合调查,建立科学的程序制度,利用信息共享及奖惩方式实现多方力量的有机结合,促进行政及刑事处罚之间的有效衔接。

4结语

综上所述,新环境保护法的执行,使得环境执法进入全新局面,国家对环境执法进行了定位。在新的历史时期,也应对环境执法做出新的部署,表明治污及治乱的决心及意志。基于新常态背景下,还应强化环境执法的落实力度,健全相关的环保法规,制定完善的标准及政策,严格、公开及高效执法,提高执法及监督力度,强化执法团队建设,避免产生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从而逐步建立新常态执法机制体制。

参考文献:

[1]付鸿超.环境监察存在的问题及标准化管理措施[J].品牌与标准化,2022(4):114-116.

[2]童德军.提升基层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的有效途径[J].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2022(8):16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