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村振兴与韩国新村运动中的政府职能对比研究
李咪
湖北大学 湖北省武汉市 430000
一、引言
( 一)选题背景
我国的乡村振兴战略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当中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在党的二十大报告当中再次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分析了新时代我国 “三农”问题面临的历史机遇与挑战,系统总结我们党“三农”工作历史经验,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方针和总抓手,形成了一系列关于乡村振兴的新认识、新理论和新思想,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新政策、新战略,推动我国乡村振兴事业取得系统性成就。
二战后,韩国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运动并取得显著成绩。进入 20 世纪 60 年代以来,城乡二元结构分化更加明显, 给韩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严重的挑战。面对城乡发展的巨大鸿沟,韩国政府另辟蹊径,在政府的支持下把农民组织起来,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调动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使其投身建设自己的家乡,着力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生产条件。1970 年 4 月,朴正熙正式提出了新村运动的设想。
(二)研究目的
两国政府在乡村发展中的职能虽然目标相似,但在实施方式和重点上存在显著差异。在中国,政府强调政策引导与资源投入,通过“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对农村的全面规划与财政支持,从而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而在韩国,新村运动则更多强调社区的参与和农民自助精神,韩国政府还注重通过成功案例的示范效应和经验分享,推动全国范围内的农村现代化进程。因此,尽管两国政府都发挥了关键角色,但中国往往采取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而韩国则更趋向于自下而上的社区驱动方式,从而形成了各自特有的乡村发展路径。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第一,文献研究法。通过翻阅有关乡村振兴主题的专业书籍、中国知网关于乡村振兴和韩国新村运动的专家学者研究文献,不断梳理总结,提炼出本文的观点。
第二,政策比较法。对中国的乡村振兴战略与韩国的新村运动进行系统的政策比较。通过分析两国政策的目标、实施机制和成效,识别出不同历史背景下各自政府职能的异同。
二、理论框架
(一)乡村振兴的相关理论
乡村振兴是一个本土概念。基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及农业农村发展的现实境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乡村振兴”作为一个独立概念正式提出,并将乡村振兴上升到战略高度。乡村振兴确立了城市与乡村互促互进、共存共荣的发展关系,从“城乡统筹”到 “城乡融合”体现了政府主导下“以城统乡”思路的转变,实现了对传统重农业、轻乡村思想的矫正。
(二)新村运动的相关理论
新村运动是韩国在 20 世纪 70 年代发起的一项综合性农村发展计划,其构成与目标涵盖了多个方面。首先,该运动旨在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强调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道路、供水和电力等公共设施的完善,以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其次,新村运动还注重农业生产的现代化,通过推广科学技术、提高农业产出和效益,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型与升级。同时,运动中强化了农村社区的建设,鼓励农民组织合作社,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和集体意识,促进社会融合与文化振兴。此外,新村运动的一个重要目标是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的素质,增强其参与经济与社会事务的能力,从而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农村治理模式,最终实现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全面繁荣。
三、中国乡村振兴中的政府职能
马克思指出 :“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乡村振兴中国模式不应只是一种理论抽象、一句口号,而要通过相关主体的职责分工具体体现和加以落实。由于政府在乡村振兴中居于主导地位,乡村振兴中国模式的实践效果关键取决于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中国政府必须全面认识自身在乡村振兴中的职责和应有作为,全心履责,积极作为,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快中国乡村振兴的历史进程。
1. 政策规划引导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仅是一项重大的经济任务,而且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党的十九大报告、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为中国乡村振兴提供了两个重要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必将被载入中国乡村振兴的光辉史册。政府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为乡村振兴提供政策框架和行动指南。这些政策涵盖了金融、土地、财政、规划等多个领域,为农村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2. 投入与财政支持
政府加大对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设立专项基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项目资金支持等方式,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现代化和社会公共服务提供资金保障。这包括拨款支持农村教育、卫生、交通等领域的发展。
3. 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负责农村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如道路、灌溉、供水、排污、信息化等设施的改善,以提高农村居住环境和经济发展条件。这些基础设施的提升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4. 公共服务供给
政府积极推动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的普及与提升。例如,增加对乡村教师的引导和培训,建设乡村卫生室,确保农民享有基本的健康保障和文化教育服务。
5. 推广农业科技与信息化
政府通过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和培训活动,支持农民学习现代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助力农民通过电商等平台拓宽销路。
6. 土地制度改革
政府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和集约化经营,完善土地制度,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业的规模化经营。这有助于提升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韩国新村运动中的政府职能
1. 政策引导与规划职能
为切实推动新村运动,韩国政府从中央到地方、从上到下建立了一整套专门行政机构。在中央政府层面,设立了“中央新农村运动咨询与协调委员会”;在地方村镇层面,设立了不同层次的新农村运动咨询与协调委员会,具体负责协调推动新村建设的各项事务。
2. 资金与资源支持职能
韩国政府为新村运动提供了专门的财政预算,通过直接拨款、低息贷款等形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居民生活改善;投资农村道路、电力、水利、卫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提升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确保相关措施的有效落实;利用国家和地方的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分配,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推进。
3. 教育与培训职能
韩国政府开展针对农民的培训项目,提升其生产技能、管理能力与科技应用水平。例如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推广现代农业生产方式;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对新村运动的认识,增强参与意识,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到运动中来;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弘扬农村传统文化,增强村民的文化自信,促进社区凝聚力。
4. 组织与协调职能
鼓励成立村民合作社和社区组织,提升居民自我管理能力,推动各类社会活动的开展,形成良好的村落治理结构;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涉及农业、财政、教育、卫生等多个领域,确保政策的全方位落实;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新村运动,通过动员志愿者、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农村发展的环境。
5. 科技支持职能
加强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支持农村现代化,提升农业生产力,包括引入新技术、新品种和新的管理模式;与科研机构合作,研发适合农村的技术和产品,促进农业与科技的结合,增强农业竞争力;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通过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帮助农民获取市场信息与技术知识。
五、中国乡村振兴与韩国新村运动中政府职能的比较与启示
(一)中国乡村振兴与韩国新村运动中政府职能的异同点
1. 中国乡村振兴与韩国新村运动中政府职能的相同点。
(1)政策推动与引导
两国政府均在乡村振兴与新村运动中充当了主导角色,通过设定战略目标和政策框架,引导农村发展的方向。中国的乡村振兴战略与韩国的新村运动都强调了中央政府的顶层设计,通过制定长远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2)财政支持与资源分配
两国政府均在乡村振兴和新村运动中提供了大量的财政支持,设立专项资金援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发展和公共服务改善。政府通过补贴政策和贷款支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鼓励农民参与现代农业和新产业的发展。
(3)重视基础设施建设
在两国的政策中,基础设施建设是首要任务,包括交通、水利、电力和信息网络等,以改善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都关注农村环境的改善,如水源保护、土地整理和农村卫生条件提升等。
(4)强化教育与技能培训
两国均重视农村教育,政府通过提高教育资源的供给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农村居民的能力和素质。
2. 中国乡村振兴与韩国新村运动中政府职能的不同点
(1)政策背景与动因
韩国的新村运动兴起于 20 世纪 70 年代,目的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并缓解城市化带来的问题。而中国的乡村振兴战略是在 2017 年提出的,背景则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以及应对老龄化等问题。韩国经历了工业化初期的社会重建,而中国则面临着复杂的城乡关系和多层次的贫困问题,政策设计有所区别。
(2)实施路径与机制
韩国的新村运动鼓励农民自发参与、共同决策,强调社区的主动性和参与感。而中国的乡村振兴战略更多地依赖于地方政府的组织与执行,强调计划的统一性与系统性。在韩国,农村社区会通过村民合作社等形式增强共同体意识;而中国则普遍依赖于村委会等管理模式,村民参与相对集中,影响较大的决策常常由地方领导主导。
(3)评估与反馈机制
韩国的新村运动实施过程中,会有较为明确的成果评估机制,重视根据实际效果调整政策。而中国的乡村振兴战略在初期可能缺乏充分的反馈机制,政策的灵活调整能力相对较低。韩国注重通过成功案例的宣传和推广,激励更多地方参与;而中国虽然也有案例分享,但其政策执行的传导机制更为复杂,地方执行力度不一。
(二)中国乡村振兴与韩国新村运动中政府职能的启示
1. 增强全民参与意识
韩国的新村运动强调农民的主动参与和社区合作,这种参与意识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发展决策,设立村民大会或社区论坛,确保农民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得到重视。鼓励成立农民合作社,促进资源共享、技术交流和集体决策,提高农民的主
动性和组织化水平。
2. 优化政策评估与反馈机制
韩国的新村运动在实施过程中注重反馈机制,通过定期评估调整政策确保其有效性。建议定期对乡村振兴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依据实际反馈及时调整政策,确保政策的适应性与针对性。建立地方成功案例库,定期分享各地实践经验,激励其他地区改进和创新。
3. 加大财政与资源支持力度
两国均重视财政支持,但在实际操作中,韩国的重视程度和具体投入可能更加细致。除了政府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和私人投资参与乡村振兴,探索通过公私合营(PPP)等模式引入更多资源。针对特定的农村产业,例如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等,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投资,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4. 提高人力资本和技能培训
韩国在新村运动中重视教育与技能培训,通过提高人力资本来推动经济发展。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职业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推出符合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培训课程,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注重改善乡村教育条件,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让更多农村孩子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
5. 注重生态可持续发展
在两国的农村发展中,生态环境的改善是关键的考量因素。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强调生态优先,推动生态农业和绿色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和谐共生。制定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生态保护政策,鼓励农村地区开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6. 强化地方政府的执行与服务能力
在成功的乡村振兴中,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服务能力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
通过培训和资源支持,提高基层政府的运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使其能更好地为农民和地方社区服务。设计合理的考核机制,鼓励地方政府积极主动地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结论
在对中国乡村振兴与韩国新村运动中政府职能的研究中,我们发现政府在乡村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两种模式都表明,政府不仅是政策的制定者和资金的提供者,还扮演着动员和组织者的角色,有效促进了农民的参与和社区的建设。中国通过系统性的政策引导和资源配置,推动了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和经济的多元化发展。而韩国的新村运动则强调政府在促进社区自我管理和文化重建方面的重要性,体现了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协同合作。因此,将政府职能发挥到极致,不仅可以推动乡村经济的繁荣,还能增强社会凝聚力和文化认同感。未来的研究可进一步探索如何优化政府职能,以提升乡村发展政策的有效性,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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